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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文库吧

2025-01-16 22:07 本页面


【正文】 时运送井上;保证救灾人员和器材及时运到事故地点,满足救灾需要。4)地测负责人(XXX):负责准备好必要的图纸和资料,并根据矿长命令完成测量打钻工作。(15)医务室主管(XXX):负责组织对受伤人员的急救治疗,组织护理和药物供应。(16)公司办公室主任、煤矿办公室主任(XXX):保证对遇险人员的妥善安置和救灾人员的食宿以及其他生活事宜。(17)煤矿保卫科科长(XXX):调度煤矿保卫人员,负责事故抢救和处理过程中的治安保卫工作,维持矿区的正常秩序,不准闲杂人员入矿,并在井口附近设专人警戒,严格检查,制止无关人员入井,严禁闲杂人员逗留、围观。二、为了防止事故扩大,救灾指挥成员必须遵守以下事项:接到通知应迅速赶到调度室和事故地点待命。及时制定方案,采取措施,传达命令积极救灾。遵守矿山救护规程和《煤矿安全规程》。燃、爆事故的停送电和风流控制,灾后处理及生产的恢复与否,由总指挥下达命令。在情况不清楚的情况下,不能盲目决定停、送、反风和停送电,盲目指挥抢救。必须用最快的手段摸清灾区情况,制定方案,确定救灾路线。三、为确保应急救援迅速实施,应做好以下工作及物质准备各采煤工作面经常备有足够的木材,以备急用。各掘进工作面经常备有一定数量的飘尖木、茅柴等,以备急用。由矿生产技术部门负责落实,矿通风队负责维修管理,保证矿井备有不少于20台的自救器,各采掘工作面存放有足够数量的自救器。在井底适当位置各存放一定数量的黄泥,以备发生水灾时急用。第四章 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程序根据煤矿生产安全特征,应急救援预案分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 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简易程序 l、当调度室接到事故电话后,立即通知值班干部赶到调度室进行指挥,同时命令运输部门停止提升,准备抢险用的人车; ,根据事故情况决定是否要立即启动一般程序; 命令作业人员进行初期抢险。如果伤势轻,立即将其护送到2 30m井底车场;如果伤势较重,立即保护好伤员,等待营救,命令救护队员、医务人员下井营救伤员;同时通知煤矿矿长、生产科长、安全科长赶到调度室进行指挥; 煤矿矿长、生产科长或安全科长赶到现场进行指挥;迅速组织抢险队伍赶到事故现场进行抢险, 通知煤矿或总公司及救护队准备车辆,以便及时把伤员送往医院; 抢险营救结束后,迅速组织恢复正常情况。指定有关部门和人收集整理资料,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并进行全面分析,对事故发生原因、抢救处理过程、重要的经验教训以及今后应采取的预防措施等,形成文件后上报和存档。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一般程序应急救援的反应和行动(抢险救灾步骤)重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处理程序:(1)、必须立即撤出灾区人员和停止灾区供电(掘进巷道发生火灾或爆炸不能停局部通风机)(2)、向矿里汇报,按《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中规定的顺序通知矿长、总工程师等有关人员(3)、成立抢救指挥部;(4)、召请矿山救护队立即赶到现场(本矿救护人员先下井救灾);(5)、立即向市煤炭行管办、市安委、衡阳安监分局汇报;(6)、派救护队进入灾区救人、侦察灾情;(7)、指挥部根据灾情制定救灾方案;(8)、救护队进行救灾工作,直至灾情消除,恢复正常生产。 2.抢险救灾指挥程序按到事故汇报后,矿长、安全生产副矿长、董事长、总工程师、安全生产技术科长必须及时赶到现场,矿长是负责事故抢救的全权指挥者。在矿长未到时,由总工程师负责指挥。(1)立即成立以矿长为总指挥的抢救指挥部,有关公司领导、科室负责人及救护队长和安监站长为指挥部成员。自挥部成立后首先听取当班值班领导的灾情汇报以及已经下达的命令情况汇报。继续组织撤人、停电、保证主要通风机、提升及压风机的正常运转(派有关矿级领导或科室负责人去风机房、绞车房、压风机房组织与督促工作)。(2)通知有关连队及车间、矿灯房、自救器发放室准确统计当班井下人数及其姓名,统计已升井的人数及姓名,以便分析灾区人员数量及分布。通知有关单位准备救灾材料和医院准备急救伤员。(3)指定安全科长负责签发下井许可证,并通知矿灯房、自救器发放人员和井口检身人员,没有下井许可证不准发放矿灯、自救器,不准下井。(4)选定井下救护基地,指定救护站主管担任井下救护基地指挥。同时明确基地指挥只起“上传下达”作用,不得自行发布命令,以免形成多头指挥。落实井下救护基地所需的通讯设备、救灾器材等。选定安全岗哨位置及其人员,明确其任务。(5)命令救护队进入灾区引导人员撤退,将伤员救到井下救护基地或其他安全地点进行现场急救后,送到地面甚至医院。得知人员受困在灾区时,一方面设法与受阻人员联系,稳定其情绪;一方面立即报告抢救指挥部采取果断措施组织特别抢救。(6)抢救指挥部根据井下灾情报告,责成助手成员,将抢险人员组成二线、三线力量。当抢险人员不足时应及时报告上级机关和兄弟单位请求支援,并及时满足井下需要,千方百计完成撤人抢险任务。如果救灾过程中出现反复或灾情扩大,应下决心投入二线力量,同时采取安全措施保护抢险人员,尽力避免扩大伤亡。(7)井下撤出人员和抢救人员完成后,总指挥应投入二线或三线力量,命令救护队进行侦察工作,掌握灾情性质、影响范围、灾区通风与瓦斯等灾情,同时撤出一线部分人员。救护队长应具体负责指挥救护队按救护规程的要求完成侦察任务,提出测定数据、灾区示意图及灾区处理建议,供指挥部制定救灾方案。侦察结束后,应安排救护队在安全地点监视灾情变化,具体位置应由井下救护基地负责人提出建议,报总指挥部确定。 (8)总指挥组织指挥部成员听取侦察情况汇报后, 应命令矿总工程师组织人员依据《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结合灾情实际,尽快提出事故处理方案,并将成员明确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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