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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建设项目报建流程要点-文库吧

2024-04-11 03:21 本页面


【正文】 机械设备检测合格证明(复印件); 1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原件); 1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原件); 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原件)。 注:其中第2项至第13项统一装订成册,企业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需要交验所有证件、凭证的原件。 返回页首  建设项目报建费审核办理指南  一、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建设项目报建费审核 办理单位:成都市建设委员会 办理窗口: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报建费审核窗口(八宝街111号2楼) 承诺时限: (1)无减免情形的项目,在资料齐备的情况下,当场完成审核; (2)申请减免的项目,在建设项目符合报建费减免规定及资料齐备的情况下,5个工作日内完成减免审核; (3)申请减免需核实有关情况的项目,经核实符合规定及资料齐备的情况下,7个工作日内完成减免审核。 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 (1)按建筑每平方米118元收取; (2)按《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成都市涉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一次性收费的批复》(川府函[2001]367号)、关于修改完善《成都市建设项目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一站式收取管理暂行办法》部分条款内容通知(成府发[2004]87号)文执行。 联系电话:86278714 投诉电话:86691520 二、法定依据 关于修改完善《成都市建设项目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一站式收取管理暂行办法》部分条款内容通知(成府发[2004]87号)。 三、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报建费审核窗口提出申请,由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初审后受理; 第二步: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能够当场做出审核的,当场做出审核,发放《成都市建设项目报建费审核缴款通知书》; 第三步:在承诺期限内,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依法做出准予减免的书面审核,由窗口工作人员向申请人发放《成都市建设项目报建费审核缴款通知书》。 四、申请材料 (一)申请报建费审核的,应报送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查后归还建设单位: 计划部门下达的立项批复或立项登记备案通知书; 经市规划局批准的总平面布置图及建筑施工分层平面图;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备案手续; 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知书正本; 市建委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要求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资料。 申请报建费减免的,建设单位还应向市建委提出减免报建费的书面申请。 (二)申请报建费交费核验的,应提交下列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供市建委核验建设项目报建费交费情况,原件审查后退还建设单位: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成都市建设项目报建费审核缴款通知书》; 报建费交费收据; 散装水泥专项资金交费收据;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交费收据。 返回页首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房屋建筑工程部分)事项工作细则  一、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房屋建筑工程) 办理单位:成都市建设委员会 办理窗口: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施工许可窗口(八宝街111号2楼) 承诺时限:材料符合要求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联系电话:86697927 投诉电话:86691520 二、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八条;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91号。 三、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建委窗口提出申请,窗口工作人员资料查验合格后受理; 第二步:证前检查:现场检查是否符合开工条件; 第三步:审批,核发施工许可证。 四、申请材料 填写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窗口领取,建设项目业主单位盖章); 中标通知书和招标备案资料收讫通知书(原件); 建设用地手续(复印件)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副本及总平图(查原件收复印件) ; 安全生产许可证(查看原件); 施工合同(副本原件)、项目经理资格证书(查原件收复印件); 监理合同、监理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查原件收复印件);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方会签盖章的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表(原件);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和审查通知书(复印件); 建设项目报建费交费核验通知书; 1银行出具的建设项目资金到位证明(原件); 1民工工资保证金或保函; 1建设单位预付工程备料款的银行进帐单(复印件)。 五、备注 除五城区外,其余各区(市)县的所属项目在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领施工许可证。 返回页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一、项目慨述 项目名称: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办理单位:成都市建设委员会 办理窗口: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市政工程窗口(八宝街111号2楼)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联系电话:86693867 投诉电话:86691520 二、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八条;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91号)。 三、办理范围 凡成都市规划区(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内新、改、扩建城市道路及地下管线、桥梁(包括人行天桥)、广场、隧道(地下通道)、河堤、水闸、污水处理厂站、自来水厂、公交场站、天然气储气站、园林绿化等工程投资在20万以上的城市建设工程项目。 四、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建委窗口提出申请,窗口工作人员资料查验合格后受理; 第二步:审批,核发施工许可证。 五、申请材料 填写市政基础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窗口领取,建设项目业主、施工单位单位盖章); 建设用地手续(复印件)(旧城道路除外)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原件)及总平图(复印件) ; 施工合同(副本原件)、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复印件); 监理合同(副本原件)、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复印件); 依法必须招标工程的中标通知书(原件); 质量、安全监督备案表(复印件); 银行出具的到位资金证明(原件); 施工图纸审查备案表及初步设计审查批复文件、《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原件); 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说明(建设单位出具); 1民工工资保证金监管协议(原件)或保函(复印件); 六、备注 除五城区外,其余各区(市)县的所属项目在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领施工许可证。 返回页首  夜间施工许可审批  一、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夜间施工许可审批 办理单位:成都市建委 办理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建委窗口(草市街2号5楼) 承诺时限:2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窗口电话:869175386917535 投诉电话:869248386921930 二、法定依据: 《成都市建筑施工现场监督管理规定》第九条 三、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成都市建委窗口提出申请,由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初审后受理。 第二步:对申请人提出符合条件的工程,由成都市建委派出人员到施工现场给予核定。 第三步:在承诺期限内,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的项目,申请人到市政务服务中心成都市建委窗口领取夜间施工许可证。 四、申请材料 领取并填写夜间施工许可申请表;(窗口领取)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施工进度表(复印件); 施工扬尘、噪声污染控制措施(复印件); 相关施工图纸(核原件); 监理单位、商品混凝土供应商单位证明(原件); 工程周边的居委会、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或有关单位同意夜间施工的证明材料(原件)。 返回页首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部分)  一 、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办理单位:成都市建设委员会 办理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建委窗口(草市街2号5楼) 承诺时间:材料齐备当即办理 收费标准:不收费 窗口电话:869175386917534投诉电话:869248386921930 二、法定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49条;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令第78号) 三 、办理程序: 第一步:建设单位提供有关备案文件、资料。 第二步:审查备案文件资料。 第三步:符合要求当场予以备案。 四、申请材料: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2份)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原件,2份)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施工图设计审查意见及批复文件;(复印件) 竣工工程申请竣工验收报告;(原件) 地基与基础工程质量验收报告;(原件) 主题工程质量验收报告;(原件) 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的评估报告;(原件) 规划许可证(复印件)、维护管理单位的接管文件、公安消防、技术监督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原件) 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原件) 1工程结算书;(封面有甲乙双方公章和造价员资质章)(复印件) 1竣工验收遗留问题的处理结果。(原件) 1建设单位按照质量监督机构整改通知的要求完成整改的情况报告。(原件) 五、前置条件: 质量监督机构责令整改通知; 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报告。 六、备注: 所有复印件须核对原件后收复印件一份存档。复印件上应加盖原件存放处公章。 返回页首  建筑业企业资质初审及变更  一、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建筑业企业资质初审 办理单位:成都市建设委员会 办理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建委窗口(草市街2号5楼) 承诺时限:资料齐全符合要求10个工作日内上报 收费标准:不收费 窗口电话: 869175386917534投诉电话:869248386921930二、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二、十三、十四条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87号 三、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建委窗口提出申请,由窗口工作人员进行查验合格后受理。 第二步:经市建委审查后,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在承诺期内上报省建设厅审批;不同意审批的,书面说明理由。 第三步:省建设厅批准后在四川建设网()上公示;获批准企业到省建设厅412室领取企业身分验证锁并在中国工程建设网()网上传企业信息资料(即申请表所填内容)。 第四步:领取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凭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法人委托书在窗口领取) 四、申请人提交下列材料: (一)新申请办理建筑业资质: 《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三份),申请表格和资质标准可在中国工程建设网或成都建信网()下载和查阅;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企业章程 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企业技术、财务、经营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身份证 企业项目经理资格证书、身份证 企业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的职称证书 企业与本单位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签订的《劳务合同》和社保局出具的单位办理《成都市职工社会保险卡》人员缴费清单及有关证明。 (二)申请资质升级 除提交以上17项资料以外,另需提交企业原资质证书正、副本、企业的财务决算年报表、企业完成的具有代表性工程的合同及质量验收、安全评估资料。 (三)申办建筑业企业资质增项 《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三份();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 企业的财务决算年报表; 企业完成的(主项资质)具有代表性工程的合同及质量验收、安全评估资料。 说明: 新申办建筑业企业资质除提供以上材料除表格一式三份外,附件资料一套;涉及铁路、交通、水利水电、通信、特种专业等方面的企业,每项增加表格2份,附件资料增加一套;附封面、目录和页码并按27项顺序用A4纸装订;申请资质升级资料按企业基本情况、决算报表和业绩材料,分册用A4的纸张装订。 以上附件资料需查验原件留复印件。 五、前置条件 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登记办理。 六、备注 区(市)县所属建筑企业申办资质应由所在地的资质管理部门呈报。 七、申请资质变更(资料齐全,当即办理) A、名称变更 变更申请书; 工商局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核定通知书(复印件); 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审原件收复印件); 注:改制企业变名还需提供上级主管部门和体制改革部门同意改制的批复文件(审原件收复印件)。 B、企业法人、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变更 变更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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