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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项目报建开发流程详解二-文库吧

2025-03-28 03:31 本页面


【正文】 划管理局”章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份,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1:500(或1:1000)地形图1份(其中一份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盖有骑缝章)。六、本办事指南适用于以下工程: 道路及排水工程。 桥梁、河堤工程。 给水、燃气、通讯、电力等管线工程。开设机动车出入口规划许可一、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开设机动车出入口规划许可 办理单位:成都市规划管理局 办理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 承诺时限:9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不收费 窗口电话:869175286917586917531 投诉电话:869248386921930二、法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四川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成都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条例》三、办理程序第一步: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提出申请。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员按标准检验必备材料是否齐备,若申请人提交资料齐备,则将资料移交局相关工作人员继续办理;若材料不齐,则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第三步:局工作人员踏勘现场,根据规划要求及现场情况确定是否开口,若能开口,依法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并将开口位置、宽度及要求标注在图纸上,加盖规划行政许可专用章,发放给建设单位;若不能开口,则说明理由,给予书面答复。四、申请材料市政工程申请表(窗口索取或网上下载)及报告各1份。经市规划局批准的盖有规划行政许可专用章骑缝章的建施总平面图(或道路施工设计图)或1:500地形图2份。五、取得的审批文件标注有开口位置、宽度、要求并加盖“成都市规划管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的建施总平面图(或道路设计图)或地形图1份。六、本办事指南适用于以下工程。在2005年7月1日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项目(包括现已建成的单位用地、居住小区等)。需在道路范围内的机非绿化分隔带上开口的。桥梁、河堤工程规划设计条件许可一、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桥梁、河堤工程规划设计条件 办理单位:成都市规划管理局 办理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 承诺时限:9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不收费 窗口电话:869175286917586917531 投诉电话:869248386921930二、法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四川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成都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条例》三、办理程序第一步: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提出申请。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员按标准检验必备材料是否齐备,若申请人提交资料齐备,则将资料移交局相关工作人员继续办理;若材料不齐,则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第三步:局工作人员根据规划要求及建设条件,提出规划设计要求,依法发放标注规划设计条件并加盖规划技术管理专用章的红线图或工程规划图1份。四、申请材料市政工程申请表(窗口索取或网上下载)及报告各1份。项目批准文件、相关纪要(计划)文件1份。1:500地形图或工程规划图2份,其中一份标注拟建方案(含护河通道、防洪标准等)。现状地下管线综合图1份。五、取得的审批文件标注规划设计条件并加盖“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红线图或工程规划图1份,加盖“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1份(特殊情况下发放)。桥梁、河堤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许可一、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桥梁、河堤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办理单位:成都市规划管理局 办理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 承诺时限:11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不收费 窗口电话:869175286917586917531 投诉电话:869248386921930二、法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四川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成都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条例》三、办理程序第一步: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提出申请。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员按标准检验必备材料是否齐备,若申请人提交资料齐备,则将资料移交局相关工作人员继续办理;若材料不齐,则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第三步:局工作人员根据规划设计条件审查施工设计图,经审查符合规划设计条件的,通知勘测院进行放线,待放线资料返回后,依法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若不符合规划设计条件,则说明理由,给予书面答复。四、申请材料市政工程申请表(窗口索取或网上下载)及报告各1份。土地权属证明文件:自有土地:交土地权属文件(国土证、国土出让或划拨合同)复印件1份(提供原件核验后退回);其它土地:土地统征批准文件复印件1份,其它单位供地文件(合同或协议)1份,市国土部门意见(土地出租、转让或划拨意见书)1份;施工中标通知书(或建设单位委托书或资质证明)1份。市政管线附桥通过的设计方案2份。施工设计图3份。内河或水利管理部门的审核意见书1份。放线资料1份。项目立项批准文件(限政府投资项目)1份(限不需办理选址、用地规划手续的项目)。五、取得的审批文件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章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份,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1份,加盖“成都市规划管理行政许可专用章”和“同意按图示位置施工,施工中请注意保护文物、古树名木及现有地下设施”批语的施工设计图2份(其中一份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盖有骑缝章)。市政工程规划竣工验收许可一、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市政工程规划竣工验收规划许可 办理单位:成都市规划管理局 办理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 承诺时限:煤气内部接管当场办结,其他市政工程9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不收费 窗口电话:869175286917586917531 投诉电话:869248386921930二、法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四川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成都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条例》三、办理程序第一步: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提出申请。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员按标准查验必备材料,若材料不齐,则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若为煤气内部接管,则现场审核竣工资料,若符合规划要求,由窗口工作人员直接在审批表上签字;若不符合规划要求,则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若为其他市政竣工验收工程,则将资料移交局相关工作人员继续办理。第三步:局工作人员根据规划要求审查竣工资料及竣工测量资料,经审查符合规划要求的,将资料移交城建档案馆;若不符合规划要求,则说明理由,要求整改。四、申请材料市政工程申请表(窗口索取或网上下载)1份。经规划局批准的施工设计图1份。竣工资料1份。竣工测量资料1份。市政临建工程规划许可一、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市政临建工程规划许可 办理单位:成都市规划管理局 办理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 承诺时限:9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不收费 窗口电话:869175286917586917531 投诉电话:869248386921930二、法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四川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成都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条例》三、办理程序第一步: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提出申请。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员按标准检验必备材料是否齐备,若申请人提交资料齐备,则将资料移交局相关工作人员继续办理;若材料不齐,则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第三步:局工作人员根据规划要求审查施工设计图,经审查符合规划要求的,依法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向建设单位发放加盖规划行政许可专用章的施工设计图,并标注为临时工程;若不符合规划要求,则说明理由,给予书面答复。四、申请材料市政工程申请表(窗口索取或网上下载)及报告各1份。1:500地形图、建施总平面图或道路施工设计图2份。施工设计图2份。五、取得的审批文件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和“同意按图示位置施工,施工中请注意保护文物、古树名木及现有地下设施”批语并标注为临时工程的施工设计图1份。原管位延长小于100米的管线工程规划许可一、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原管位延长小于100米的管线工程规划许可 办理单位:成都市规划管理局 办理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 承诺时限:9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不收费 窗口电话:869175286917586917531 投诉电话:869248386921930二、法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四川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成都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条例》三、办理程序第一步: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提出申请。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员按标准检验必备材料是否齐备,若申请人提交资料齐备,则将资料移交局相关工作人员继续办理;若材料不齐,则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第三步:局工作人员根据规划要求审查施工设计图,经审查符合规划要求的,通知勘测院进行放线,待放线资料返回后,依法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向建设单位发放加盖规划行政许可专用章的施工设计图;若不符合规划要求,则说明理由,给予书面答复。四、申请材料市政工程申请表(窗口索取或网上下载)1份。原道路设计图或原管线施工设计图2份,其中一份标注拟建起止接管点位置、管径等。五、前置条件 若拟建管线需穿越相邻单位用地地块,需提供相邻单位同意埋设管线的证明1份,才能申请办理相应的规划手续。六、取得的审批文件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和“同意按图示位置施工,施工中请注意保护文物、古树名木及现有地下设施”批语的施工设计图或道路设计图1份。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审查审批程序发布时间:01/05/2006访问次数:70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审查审批程序第一章 总 则 一、为提高城乡规划管理工作效率,规范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和调整行为,提高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审查审批质量,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四川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调整审批程序管理规定(暂行)》、《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技术管理规定(暂行)》等有关法律、规定,特制定本规定。二、凡涉及成都市中心城区范围内控规局部调整,均应遵守本手册。三、所有的控规局部调整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专业专项规划及其他相关规划提出的发展原则和重要理念。并应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技术要求进行办理。 第二章 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非政府类调整项目)审查审批程序及流程图一、办理控规技术性调整(时限:9个工作日)(一)必备文件:控规局部调整申请报告6份,含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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