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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项目报建开发流程分析-文库吧

2024-06-22 15:44 本页面


【正文】 图);勘测部门实测的房屋竣工测量图;房屋产权部门实测的房屋面积报告、图表;市城建档案馆竣工数据进馆意见书。(二)规划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数据检验,现场核验工作,经验收合格的,缴清相关规费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经验收不合格的,核发《建设工程规划验收意见书》,一次性告知建设单位处理意见;进入违法建设行政处罚程序的,按规定依法处理后,再进行规划验收。(三)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应注意下列事项:建设单位缴费时间不计入承诺时限内。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须知(市政类)一、为什么要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条规定:“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工程选址和布局必须符合城市规划。设计任务书报请批准时,必须附有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选址意见书。”二、哪些建设项目应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一)在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需进行计划立项及其它需要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新建、扩建、改建项目;(二)在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需要办理拆迁手续的。三、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需报送哪些图纸、文件和资料?取得哪些审批档?并应注意哪些事项?(一) 建设单位应报送下列图纸、档《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1份。土地权属证明文件:(1) 自有土地:交土地权属档(国土证、国土出让或划拨合同)复印件一份(提供原件核验后退回);(2)其它土地:土地统征批准文件复印件一份,其它单位供地文件(合同或协议)一份,市国土部门意见(土地出租、转让或划拨意见书)一份。1:500地形图或1:1000带状地形图三份。现状地下管线综合图一份其它需说明的文件、图纸。(二) 建设单位送齐上述图纸、档,经规划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将在法定工作日七天内审批完毕,由规划管理部门发给建设单位下列审批文件:经审核同意的,核发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章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一份;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市政工程规划设计要求通知书》一份;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选址红线图一份(与《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一起盖“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骑缝章);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市政工程规划放线通知单一份。经审核不同意的,核发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函复意见书一份。(三) 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项目选址以建设书》应注意下列事项: 凡已(在)建的建设项目需补办规划手续的,应先到成都市勘察测绘研究院实测竣工图,并按相关规定处罚后,再分别按“一书两证”程序办理。 规划红线和规划设计要求通知书的有效期为一年,需办理延期者,建设单位应在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规划管理部门提出申请,逾期未报设计图又不办理延期手续的,规划红线和通知书自行作废。申请规划设计条件须知(市政类)一、哪些建设项目需要申请规划设计条件?(一) 在城市规划建成区内不需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道路、排水、桥梁工程。(二) 符合以下条件的管线工程: 工程位于在城市规划区内。 不需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非道路同步实施工程。 不包括采用“T”型方式直接与道路上配水、配气及排水管线相连的给水、煤气、排水接管工程。二、申请规划设计条件需报送哪些图纸、文件和资料?取得哪些审批档?并应注意哪些事项?(一) 建设单位应报送以下图纸、档:《市政工程规划申请表》各一份。项目批准文件、相关纪要一份。1:500(1:1000)地形图两份。(煤气、给水应标注接管点位置,若有特殊要求,标注拟建方案)现状地下管线综合图一份(旧城区)。 其它需要说明的图纸、档等。(二)建设单位送齐上述图纸、档,经规划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将在法定工作日九天内审批完毕,经审核不同意的,规划管理部门将予以书面答复,经审核同意的,由规划管理部门发给建设单位下列审批文件: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成都市规划管理局市政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求通知书》或标注有规划设计要求并加盖“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地形图一份。加盖“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放线通知单一份。(三) 建设单位在申请规划设计条件应注意下列事项:规划设计要求的有效期为一年,需办理延期者,建设单位应在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规划管理部门提出申请,逾期未报设计图又不办理延期手续的,规划设计要求和通知书自行作废。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须知(市政类)一、为什么要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需要申请用地的,必须持国家批准建设项目的有关档,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定点,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定其用地位置和界限,提供规划设计条件,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九条又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而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档、占用土地的,批准档无效,占用的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退回”。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目的在于确保土地利用符合城市规划,维护建设单位按照规划使用土地的合法权益,为土地管理部门在城市规划区内行使权属管理职能提供必要的法律依据。二、哪些建设工程需要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一)凡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需要新征用地的;(二)在城市规划建成区内需要办理拆迁手续的。三、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需报送哪些图纸、文件和资料?取得哪些审批档?并应注意哪些事项?(一) 建设单位应报送下列图纸、档:《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一份。计划批准文件(限政府投资类项目)一份。市勘测院出具的勘测放线成果一套。(二) 建设单位送齐上述图纸、档,经规划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将在法定工作日六天内审批完毕,经审核不同意的,规划管理将予以书面答复。经审核同意的,由规划管理部门发给建设单位下列审批文件: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章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一份。 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用地红线图一份(并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一起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骑缝章)。(三) 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应注意下列事项: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一年内,应向国土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土地批准使用档,需办理延期者,建设单位应在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规划管理部门提出申请,逾期未报又不办理延期手续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自行作废。申请给水、煤气、排水管道接管规划许可办理须知一、哪些项目需要申请办理给水、煤气、排水管道接管规划许可?(一) 新建建筑项目的给水、煤气、排水管道“T”型接管工程;(二) 已建建筑项目的给水、煤气、排水管道“T”型接管改建工程。二、申请给水、煤气、排水管道接管规划许可需报送哪些图纸、文件和资料?取得哪些审批档?并应注意哪些事项?(一) 建设单位应报送下列图纸、档:《市政工程规划申请表》一份。经市规划局批准的盖有规划行政许可专用章骑缝章的建施总平面图一份。管线施工设计图三份。与相邻单位签订的相关协议。(若接管须穿越近邻单位的用地,或是须与近邻单位的管网相连)与有资质的非开挖公司签订的非开挖合同。(若接管须穿越刚建成〈未超过5年〉或是交通繁忙的城市干道时)建设用地相邻道路的排水施工图一份。(仅限排水工程)项目用地范围内的排水管道施工设计图一份。(二) 取得的审批档 给水、煤气工程:建设单位送齐上述图纸、档,经规划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将现场办理,由规划管理部门发给建设单位下列审批文件: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的管线施工设计图两份。 排水工程:建设单位送齐上述图纸、文件,经规划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将在法定工作日十一天内审批完毕,经审核不同意的,规划管理部门将予以书面答复,审核同意的,由规划管理部门发给建设单位下列审批文件: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的排水施工设计图两份。申请机动车出入口办理须知一、哪些项目需要申请机动车出入口?(一)在2005年7月1日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项目(包括现已建成的单位用地、居住小区等)。(二)需在道路范围内的机非绿化分隔带上的开口。二、申请机动车出入口需报送哪些图纸、文件和资料?取得哪些审批档?(一) 建设单位应报送下列图纸、档 市政工程申请表一份。 书面申请一份(内容包括拟开口性质、宽度、数量、位置等具体要求及理由) 经市规划局批准的盖有规划行政许可专用章骑缝章的建施总平面图(或道路施工设计图)或1:500地形图两份。(二) 建设单位送齐上述图纸、档,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受理申请后,将在法定工作日十一天内审批完毕,经审核不同意的,规划管理部门将予以书面答复,经审核同意的,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发给建设单位下列审批文件:标注有开口位置、宽度、要求并加盖“成都市规划管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的建施总平面图(或道路施工设计图)或地形图两份。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须知(市政类)一、为什么要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它工程设施,必须持有关批准档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规划提出的规划设计要求,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和其它有关批准文件后,方可申请办理开工手续”。二、哪些市政工程需要申请《建设工程许可证》?(一)新建、改建(指改变现状道路中心线和道路横断面)、扩建的城市道路和桥梁工程。(二)新建、改建(指改变现状道路中心线和道路横断面)、扩建的上跨、下穿立交及道路隧道工程。(三)新建的有轨交通工程及地下铁路工程。(四)新建、改建的人行天桥和人行地道。(五)雨水、污水、给水、煤气等市政公用管线。(六)电力、通信、路灯等排管浅沟和埋设电缆、架空线缆。(七)热力、气体、油料、化工物料等特殊管道。三、哪些市政工程不需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一)城市道路和桥梁工程的大修和养护工程。(二)为解决施工期间临时交通而建的便道、便桥工程。(三)在城市道路上新建、改建、扩建长度在100米以内的地下管线工程(须进行施工图审批,但不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四)各类临时管线工程(须进行施工图审批,但不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五)建设单位用地范围内的专业管线工程(须进行施工图审批,但不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四、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需要办理哪些手续?(一)需要到计划管理部门进行任务立项的,应向规划管理部门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二)申请规划设计要求。(三)需要办理用地的,应向规划管理部门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五、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需报送哪些图纸和档?取得哪些审批档?并应注意哪些事项?(一)建设单位应报送下列图纸和档:《市政工程规划申请表》一份。施工设计图三份。施工中标通知书(或建设单位委托书或施工单位资质证明)一份。现状地下管线综合图一份。(道路工程及异步实施的管线工程)施工图设计说明书一份。签订覆土前规划竣工的测量委托书一份。放线资料一份。与有资质的非开挖公司签定的非开挖施工合同原件(若拟建管线须穿越刚建成不久(未超过5年)道路或是交通繁忙的城市干道时)。(二)建设单位送齐上述图纸档后,规划管理部门将在法定工作日十一日内审批完毕,规划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后,由规划管理部门发给建设单位下列审批意见:经审核同意的,核发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章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一份,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一份,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施工图两份。经审核不同意的,将予以书面答复(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函复意见书一份)(三)建设单位在领取上述图纸档时,应注意下列事项: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在六个月内申请开工,逾期未开工,又未申请延期或申请延期又未被批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即行失效。建设项目选址许可一、项目概述项目名称: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审批办理单位:成都市规划管理局 办理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承诺时限:6个工作日,其中:窗口受理(1)→初审(3)→复审、审定(1)→办证、发放(1)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不收费窗口电话: 869175286917586917531投诉电话: 869248386921930二、法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四章第三十条;《四川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第三章第二十二条;《成都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条例》第二章第五条;《成都市非政府投资项目实行登记备案制暂行办法》和投资项目办事流程。建设部《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三、办理程序第一步:申请人持根据《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报建须知》要求准备的相关材料向市政府服务中心规划局窗口提出申请。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员按标准查验申办人提交的材料,对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符合前置条件的项目予以受理,填写并发出《市规划局建设项目报建回执》。第三步:在承诺期限内,经审查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依法作出同意选址的书面决定,向申请人发放《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1份、勘测放线单1份;经审查不同意的,向申请人发放函复意见通知书1份。四、申请材料《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1份(窗口索取或网上下载)土地权属证明文件:(1)出让、转让或划拨土地,需提供征地批准文件或供地单位供地文件(县级以上国土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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