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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领导在廉政建设会上发言与县领导在建旅游名县动员会上的讲话汇编-文库吧

2025-11-08 05:28 本页面


【正文】 计划,把制度转化为党员干部的行为准则和自觉行动。要建立健全制度执行监督机制,坚持日常督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及时发现和解决制度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要建立健全制度执行问责机制,把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内容,对落实制度措施不得力、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部门和单位,坚决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要切实查处违反制度的行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随意变通、恶意规避等严重破坏制度的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能让制度流于形式、成为摆设。三、认真开展“执政为民、廉洁高效”集中教育活动这周一(3月1日),市委召开专门会议,确定在全市开展“执政为民、廉洁高效”集中教育活动。按照市委统一部署,我县确定从今年3月初到6月份,在全县镇(街道)以上机关党员、干部中开展集中教育活动。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开展这次集中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行动高度统一到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着力解决机关党员干部思想境界高不高,宗旨意识强不强,工作作风实不实,服务效率高不高,执法行政廉不廉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教育引导大家进一步增强发展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在提升思想境界上达到新高度,弘扬优良作风上取得新成效,坚持廉洁勤政上树立新形象,推动科学发展上再上新水平。这次集中教育活动时间紧、任务重。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真正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取得明显成效。一要落实领导责任。县委成立了集中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由东升书记任组长,杜爱君、叶维平、孙战宇、刘建章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对全县集中教育活动的组织协调。各部门各单位都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切实加强对集中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党组)要全面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集中教育活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同志要靠上抓。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集中教育活动,认真查找解决突出问题,充分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县直机关要带头搞好集中教育活动,在组织领导、开展活动、解决问题、建章立制上,要求更高一些、抓得更紧一些、效果更好一些。二要加强宣传督导。精心制定宣传报道方案,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扎实做好集中教育活动的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及时总结和推广集中教育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为集中教育活动顺利开展营造良好氛围。要加强对开展集中教育活动的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集中教育活动中存在的问题。要坚持从实际出发,讲实际、重实效,既要有声有色,又要扎扎实实,防止文山会海,力戒形式主义,鼓励各部门各单位在活动的方式方法上探索创新。三要做到统筹兼顾。统筹安排集中教育活动各个阶段、各个环节的工作,做到有机衔接、前后呼应;统筹协调机关的活动安排,做到上下互动、左右联动。要努力做好结合的文章,把开展集中教育活动与学习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构筑惩治预防体系、打造廉洁高效县结合起来,与推进全县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努力把集中教育活动的成效体现到促进各项工作上,用做好各项工作的成果来检验集中教育活动的成效,真正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四、自觉遵守《廉政准则》,争做廉洁勤政的表率近日,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这个《廉政准则》是在1997年3月颁布实施的《廉政准则(试行)》基础上进一步修订而来的。新的《廉政准则》共三章18条,内容上更加充实完善,对领导干部的廉政要求,由原来的“6个方面”增加到“8 个方面”,由原来的30个“不准”增加到52个“不准”。应该说,《廉政准则》是我党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纲领性文件。更深层次来看,《廉政准则》也是呵护干部成长、家庭幸福的一份关爱。全县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学习准则、严格执行准则、自觉维护准则,做到标准高于一般干部、行动先于一般干部、要求严于一般干部,积极争做廉洁勤政的表率。在此,提几点希望和要求:第一,要注重修养自律。刘少奇在《论共产党员的修养》中特别提倡“一日三省其身”的精神,就是要求党员干部要加强道德修养。良好的修养,需要有健康的心态。健康的心态,就是内心和谐。许多走向违法犯罪的领导干部,都是由于内心不和谐、心理失衡造成的。摆正心态,有三句话:一是对财物,要心静如水。财物都是身外之物,生不带来,死不带去。不要把财物看得太重,“家有万担粮,一日只能吃三餐;家有千间房,一夜只能睡一间”。欲望是一口难以填满的井,一个干部如果放任自己的私欲膨胀,就会贪得无厌,最终落得人财两空。所以,对待财和物,要有平常心,不该沾的不沾,不该拿的不拿。二是对职务,要顺其自然。职务是干事业的平台,不是谋取私利的工具;是组织和群众的信任,不是炫耀的资本。要执着于干事,不要热衷于当官。职务高预示着责任重,意味着要做出更多的牺牲和奉献。如果痴迷于职务升迁、位置前移而不择手段,就背离了为“官”之本。所以,对职务,要有平常心,要顺其自然,宠辱不惊。三是对服务,要尽心竭力。当领导就是服务,是人民的公仆,不是“当官做老爷”。有一个词,叫恪尽职守,意思就是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严守自己的职业岗位,对工作认真负责。在领导岗位上,为群众做些工作,为事业做出点贡献,既没有什么可以沾沾自喜的,更不能把它当作向组织表功的资本。第二,要牢记践行宗旨。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是对党员干部最基本的要求。我们手中的权力是群众赋予的,所在的岗位是组织安排的,只能用来为群众服务、只能用来干事业。要坚持群众路线,到群众中去,了解群众的所想所盼、所忧所乐,反映群众心声,集中群众智慧,尊重群众意愿,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第三,要推进工作落实。抓落实是领导干部的一项基本功。推进工作落实是领导干部的工作职责。一项工作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才能够取得成效。领导干部的工作要贯穿这个全过程。当前我们经济社会发展的任务很重,领导干部在抓落实上做表率,要做到三个方面:一是要敢于承担责任。很多工作推不动、落实不好,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有些领导同志不敢承担责任。尤其我们面临新形势新问题,许多工作需要创新举措。要创新就会有风险,领导干部要敢于承担责任,勇于承担风险。二是要深入研究问题。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陈云说过,“用百分之九十以上的时间作调查研究工作,用不到百分之十的时间讨论决定问题。”现在,我们的干部最欠缺的就是深入研究问题。有的对实际情况不熟悉,数字弄不清,问题找不准;有的对政策不熟悉,对限制什么、鼓励什么不能科学把握。领导干部要多拿出时间和精力来研究工作、研究问题。三是要具体抓、抓具体。我们常说,一具体就深入,抓落实就要具体抓,抓具体。要对职责内的任务心中有数,列出单子,明确时限和措施,抓住主要矛盾和关键问题不放,一个一个解决,一项一项落实。第四,要自觉维护团结。团结出智慧,出力量,出政绩,出干部。团结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基础,关系到事业兴衰成败。对领导干部来说,懂团结是大智慧,会团结是大本事,真团结是大境界。维护团结局面,主要有两点:一是遇事多沟通。沟通是重要的管理手段和艺术。领导干部要学会沟通,通过沟通获取理解、争取信任和支持。要坚持党内民主生活制度和集体决策制度,对重大项目、重要人事任免和大额资金使用都要发扬民主,集思广益,不搞一言堂。二是凡事讲原则。维护团结不是一团和气。在维护党的纪律、维护领导班子集体决策等重大原则问题上,必须讲原则、不能让步。要做到言行一致,说真话、讲实情,不遮掩,谋事不谋人,形成清正、简单的工作交往关系。要严格政治纪律,决不能散布不负责任的小道消息,对社会上的一些不良言论,不听、不信、不传播,还要勇于制止,以正气抵制邪气,带动全县上下的和谐团结。五、切实加强对各项工作的领导反腐倡廉建设是事关全局的复杂的系统工程,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是一项紧迫的政治任务,必须全党动手,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推动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第一,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推进各项工作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调度、重要信件亲自批阅、重要案件亲自督办,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做好表率;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要紧紧围绕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要认真抓好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的党风廉政建设,完成好所承担的反腐倡廉牵头或配合任务。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为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创造有利条件。第二,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示范表率作用。要牢固树立法纪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意识,带头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要求党员干部做到的,领导干部必须首先做到。要求下级做到的,上级必须首先做到;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必须首先做到。要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带头廉洁奉公、忠于职守,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管好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第三,要加强自身建设,认真履行职责。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协助党委尽职尽责地抓好反腐倡廉各项任务落实。要适应新的形势任务,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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