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

ozyvmr教育法律法规1(已修改)

2024-05-28 22:23 本页面
 

【正文】 生命是永恒不断的创造,因为在它内部蕴含着过剩的精力,它不断流溢,越出时间和空间的界限,它不停地追求,以形形色色的自我表现的形式表现出来。--泰戈尔福建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为推动教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更好地服务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制定本规划纲要。 序 言教育是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基石,是提高国民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根本途径。优先发展教育、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对实现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战略具有决定性意义。改革开放以来,省委、省政府始终高度重视教育,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教育改革和发展取得了历史性成就,义务教育各项指标继续保持在全国较高水平,覆盖人口70%的地区实现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目标;高中阶段教育发展迅速,%,普职比例大体相当;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阶段,%,办学水平不断提高;教育投入保障机制日趋完善,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支出比例连续八年位居全国首位;教育改革逐步深化,教育开放不断扩大,社会各界参与教育发展的积极性不断提高。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必须清醒地看到,我省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人民群众接受良好教育的期盼还不相适应。教育观念相对落后,素质教育推进困难,内容方法不适应创新型人才培养的需要,人才培养模式不适应时代发展和学生成长的需要;优质学前教育资源不足,义务教育发展不够均衡,职业教育吸引力不强,高等教育总体水平不高,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较弱;教育体制机制不够完善,教育结构不尽合理,投入总体不足,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尚未得到完全落实。建设教育强省和人力资源强省的任务还相当艰巨。 强省必先强教,兴业必先兴教。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必须始终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位置,调动全社会的积极性,加快教育改革和发展,实现更高水平的普及教育,形成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提供更加丰富的优质教育,构建体系完备的终身教育,健全充满活力的教育体制,为福建发展、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第一章 总体部署和发展目标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准确把握教育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紧密结合福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大力实施科教兴省和人才强省战略,着力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着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全面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建设教育强省和人力资源强省。 二、工作方针 优先发展。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将建设教育强省和人力资源强省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战略部署,切实保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建设优先满足教育发展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需要。 育人为本。坚持把育人为本作为教育工作的根本要求,把促进全体学生成长成才作为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成长规律,着力提高学生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和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培养和造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改革创新。坚持把改革创新作为教育发展的强大动力,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先行先试,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深化教育管理体制、办学体制、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进一步扩大教育对外开放,形成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有利于科学发展的教育体制机制,办出富有时代特征、体现福建特点的现代教育。 促进公平。坚持把促进公平作为基本教育政策,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强化各级政府的公共教育服务职能,建立健全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公共教育资源向经济薄弱地区、农村地区、革命老区和民族地区倾斜,加大对困难群体扶持力度。 提高质量。坚持把提高质量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任务,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适应社会需要作为衡量教育质量的根本标准。树立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教育发展观,注重教育内涵发展,大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完善教育质量保障体系,鼓励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 服务大局。坚持把服务大局作为教育工作的主要方向,坚持教育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着力增强创新人才培养能力,着力提高自主创新、服务产业发展和文化引领水平,着力提升教育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着力拓展与台港澳教育交流与合作的广度和深度。 三、战略目标 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率先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进入教育强省和人力资源强省行列。 ——到2012年,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91%,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县(市、区)达90%以上,经济较发达的37个县(市、区)初步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85%,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取得明显进展,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32%;20—,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12年;建设10个左右“教育强县”。——到2015年,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93%,全面实现“双高普九”任务,初步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区域扩大到68个县(市、区),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90%,基本建立起与福建产业体系相适应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40%,基本形成终身教育体系;20—,;“教育强县”达40个左右。 ——到2020年,全面普及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96%;基本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巩固率达99%;全面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96%;迈入高等教育普及化发展阶段,毛入学率达53%;“教育强县”顺利推进,人力资源开发水平明显提高,基本满足学习型社会多样化的受教育需求,具有高等教育文化程度的人口数翻一番,20—59岁劳动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12年,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14年,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年参与率达60%以上;实现建设教育强省目标。 经过十年努力,发展任务全面完成,教育质量整体提升,教育信息化水平明显提高,优质教育资源总量不断扩大;教育理念更加先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不断深化,办学体制更加优化,管理体制更显活力,教育投入机制更趋完善,与台港澳教育交流合作的区域特色进一步凸显,多层次、宽领域的国际交流合作广泛开展;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现代国民教育体系更加完善,终身教育体系更加完备,人民群众接受高质量教育的需求得到更大满足,教育为现代化建设服务的能力大幅提升。 (一)教育事业发展主要目标2009年2012年2015年2020年学前教育幼儿在园人数(万人)131学前三年毛入园率(%)919396九年义务教育在校生(万人)368388巩固率(%)979899高中阶段教育在校生(万人)毛入学率(%)859096高等教育在学总规模(万人)在校生(万人)其中:研究生(万人)毛入学率(%)324053继续教育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年参与率(%)304060(二)人力资源开发主要目标2009年2012年2015年2020年具有高等教育文化程度的人口数(万人)330410500660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年)12其中: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1522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年)111214第二章 普及学前到高中阶段教育 四、提高学前三年教育普及水平 完善学前教育体制。实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建立以县(市、区)为主统筹,乡镇(街道)依法管理,教育行政部门宏观指导和管理,相关部门履行各自职责的学前教育工作机制。完善成本合理分担机制,2011年起对城乡低保家庭幼儿入园保教费实行补助。制订办园标准,严格准入制度和收费管理,执行教师持证上岗制度。 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坚持多种形式办园,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优先保证幼儿园建设用地。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新建改造扩建一批、多元主体举办一批、盘活资产新设一批、改善提升扩大一批。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对城乡办园规范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给予适当补贴;对符合税法规定和有关要求的,给予税费减免优惠。建立公办幼儿园与民办幼儿园对口帮扶制度。通过多渠道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到2012年基本缓解“入园难”问题。 提高保育教育水平。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深化教育内容和方法改革,提高保教质量。通过扩大培养规模、转岗培训等方法,多渠道补充幼教师资。加强对各类幼儿园保教质量的监管,防止“小学化”倾向。重视发展0—3岁婴幼儿教育。 加强农村学前教育。充分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闲置的校舍举办幼儿园。在乡镇和大村独立办园,小村设分园或联合办园,逐步健全以乡镇中心园为核心、辐射至各村的农村学前教育网络,切实保障农村留守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权利,提高农村学前教育的普及程度。 五、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 巩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加快“双高普九”进程,确保办学条件,提高办学水平。坚持政府负责、公办为主,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公办学校充分吸纳,并与当地学生享有同等的义务教育政策。农村寄宿制学校优先满足留守儿童住宿需求,建立健全留守儿童档案和结对帮扶制度,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关心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的教育网络。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帮助学习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确保每个适龄儿童少年不因家庭经济困难、就学困难、学习困难等原因而失学,努力消除辍学现象。 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注重品行培养,激发学习兴趣,培育健康体魄,养成良好习惯,促进学生快乐成长。深化课程与教学方法改革,总结推广特色教学经验,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强化普通话教学,使用规范汉字。2012年前在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齐开好国家规定的各类课程。建立义务教育质量基本标准和监测制度,提高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和合格率。 六、全面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进程。坚持普职协调发展,合理确定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招生比例,提高初中毕业生升学率。完善学习困难学生和经济困难学生帮扶制度,提高高中阶段在校生巩固率和毕业率。力争到2017年实行普通高中免费教育。到2020年,90%的初中毕业生进入优质高中阶段学校就读。 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鼓励和引导普通高中向城市、县城集中办学。推进优质普通高中建设,探索完善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的帮扶和交流制度,充分发挥优质高中的示范辐射作用。坚持优质发展和多样发展相结合,促进办学形式多样化,支持民办普通高中提高办学质量和水平。推进人才培养模式多样化,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求。鼓励普通高中发挥优势,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形成办学特色。鼓励有条件的普通高中开设职业教育相关的选修课程,探索综合高中发展模式。到2015年,优质高中比例达到75%;到2020年,全面实现普通高中优质化。 七、支持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 提高特殊教育水平。实施特殊教育提升工程,改善办学条件。到2012年,重点扶持19所特教学校实现办学条件标准化,对特教学校(班)所有在校学生实行免学费、免教科书费、免住宿费、补助住宿生生活费;到2015年,所有特教学校基本达到办学标准。完善特殊教育体系,实现特殊教育向学前和高中阶段“两头延伸”,扩大残疾人高等教育规模;到2020年,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学前至高中阶段的教育。出台特殊教育教职工编制标准,落实生均公用经费和特教教师津贴。在省市教研部门配备专职教研人员。 重视和支持民族教育。优先扶持民族乡、村标准化学校和寄宿制学校建设,为少数民族中学及民族班的学生提供助学金。完善升学考试照顾政策,提高少数民族学生升学率。继续办好高校民族预科班和民族班。认真办好内地西藏班、新疆班。为少数民族地区培养更多人才。继续推动民族地区教育对口支援工作。加强民族团结教育。 八、积极推进教育强县建设 积极推进“教育强县”创建工作。建立“教育强县”评估指标体系和督导制度,围绕政府行为、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教育资源配置等重点,着眼于巩固扩大“双高普九”成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和终身教育,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到2012年,全省10个左右经济及教育基础较好的县(市、区)率先实现“教育强县”目标;到2017年,“教育强县”覆盖面达到50%左右。 第三章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九、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 完善中小学布局结构。根据城乡规划,结合常住人口密度、生源、交通等条件,按照小学就近入学、初中相对集中原则,合理布局中小学,与城镇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建设。边远地区办好必要的小学教学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规模原则上不超过2000人。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2011年基本完成重点区域无设防和非重点区域C级及以上危房重建,2013年完成不达标校舍的加固工作。加快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按照编制标准配齐各学科教师,促进师资均衡配置。按照国家和省定教育技术装备标准配置教学仪器设备、体育艺术教学器材和图书资料,重点加强农村学校和城镇薄弱学校实验室、功能室、图书室和卫生室建设,2015年前基本配齐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学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基本完成学校标准化建设。 加快解决城镇大班额问题。新建和扩建学校项目优先安排到城镇化进程和学龄人口增长较快的地区,确保有足够学位满足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需要。到2012年全省新增9万个学位,2015年全省中小学班额普遍达到国家标准,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小班教学。 十、切实缩小校际、城乡差距 切实办好每一所学校。加大薄弱校改造力度,加强软硬件建设,切实缩小校际差
点击复制文档内容
教学教案相关推荐
文库吧 www.wenkub.com
公安备案图鄂ICP备1701627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