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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项目报建开发流程详解二(已修改)

2025-12-04 10:32 本页面
 

【正文】 三、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提出申请。 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员按标准检验必备材料是否齐备,若申请人提交资料齐备,则将资料移交局相关工作人员继续办理;若材料不齐,则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第三步:局工作人员根据有关部门法律规范和依法制定的城市规划对所申请的选址进行审查,对于符合城市规划的选址,颁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对于不符合城市规划的选址,说明理由,给予书面答复。 四、申请材料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窗口索取或网上下载)及报告各 1 份。 土地权属证明文件: 自有 土地:交土地权属文件(国土证、国土出让或划拨合同)复印件 1 份(提供原件核验后退回); 其它土地:土地统征批准文件复印件 1 份,其它单位供地文件(合同或协议) 1 份,市国土部门意见(土地出租、转让或划拨意见书) 1 份; 1: 500 地形图或 1: 1000 带状地形图 3 份。 现状地下管线综合图 1 份。 其它需说明的文件、图纸。 五、取得的审批文件 盖有 “成都市规划管理局 ”章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1 份,盖有 “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 ”的规划设计条件 1 份,盖有 “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 ”的用地红线图 2 份 。 六、本办事指南适用于以下工程: 道路及排水工程。 桥梁、河堤工程。 给水、燃气、通讯、电力等管线工程。 道路及其排水工程规划设计条件许可 一、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道路及其排水工程规划设计条件 办理单位:成都市规划管理局 办理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 承诺时限: 9 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不收费 窗口电话: 8691752 869175 86917531 投诉电话: 8692483 86921930 二、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四川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 《成都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条例》 三、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提出申请。 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员按标准检验必备材料是否齐备,若申请人提交资料齐备,则将资料移交局相关工作人员继续办理;若材料不齐,则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第三步:局工作人员根据规划要求及建设条件,提出规划设计要求,依法发放标注规划设计条件并加盖规划技术管理专用章的红线图或工程规划图 1 份。 四、申请材料 市政工程申请表(窗口索取或网上下载)及报告各 1 份。 1: 500(或 1: 1000)地形图 2 份,其中一份标注拟建方案。 现状地下管线综合图 1 份。 五、取得的审批文件 标注规划设计条件并加盖 “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 ”红线图或工程规划图 1 份,加盖 “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 ”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1 份(特殊情况下发放)。 道路及排水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许可 一、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道路及排水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办理单位:成都市规划管理局 办理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 承诺时限: 11 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不收费 窗口 电话: 8691752 869175 86917531 投诉电话: 8692483 86921930 二、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四川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 《成都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条例》 三、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提出申请。 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员按标准检验必备材料是否齐备,若申请人提交资料齐备,则将资料移交局相关工作人员继续办理;若材料不齐,则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第三步:局工作人员根据规划设计条件审查施工设计图,经审查符合规划设计条件 的,通知勘测院进行放线,待放线资料返回后,依法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若不符合规划设计条件,则说明理由,给予书面答复。 四、申请材料 市政工程申请表(窗口索取或网上下载)及报告各 1 份。 土地权属证明文件: 自有土地:交土地权属文件(国土证、国土出让或划拨合同)复印件 1 份(提供原件核验后退回); 其它土地:土地统征批准文件复印件 1 份,其它单位供地文件(合同或协议) 1 份,市国土部门意见(土地出租、转让或划拨意见书) 1 份; 项目立项批准文件(限政府投资项目) 1 份(限不需办选址用地规划手续的项目)。 道路及排水施工设计图原件 3 份,复印件各 5 份。 30 米(含 30 米)以上和 25 米以上交叉口道路管线综合图 1 份 施工中标通知书(或建设单位委托书或资质证明) 1 份。 放线资料一份。 五、取得的审批文件 盖有 “成都市规划管理局 ”章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 份,盖有 “成都市规划管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 ”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 1 份,加盖 “成都市规划管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 ”和 “同意按图示位置施工,施工中请注意保护文物、古树名木及现有地下设施 ”批语的施工设计图 2 份(其中一份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盖有骑缝章)。 给 水、燃气、通讯、电力等管线工程规划设计条件许可 一、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给水、燃气、通讯、电力等管线工程规划设计条件 办理单位:成都市规划管理局 办理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 承诺时限: 9 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不收费 窗口电话: 8691752 869175 86917531 投诉电话: 8692483 86921930 二、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四川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 《成都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条例》 三、办理程序 第 一步: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提出申请。 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员按标准检验必备材料是否齐备,若申请人提交资料齐备,则将资料移交局相关工作人员继续办理;若材料不齐,则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第三步:局工作人员根据规划要求及建设条件,提出规划设计要求,依法发放标注规划设计条件并加盖规划技术管理专用章的地形图或工程规划图 1 份。 四、申请材料 市政工程申请表(窗口索取或网上下载)及报告各 1 份。 道路设计图或 1: 500(或 1: 1000)地形图 2 份,其中一份标注拟建方案(起止接管点位置、管径等)。 现状地下管线综合图 1 份。 五、前置条件 若拟建管线需穿越相邻单位用地地块,需提供相邻单位同意埋设管线的证明 1 份。 六、取得的审批文件 标注规划设计条件并加盖 “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 ”红线图或工程规划图 1 份,加盖 “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 ”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1 份(特殊情况下发放)。 给水、燃气、通讯、电力等管线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许可 一、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给水、燃气、通讯、电力等管线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办理单位:成都市规划管理局 办理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市 规划局窗口 承诺时限: 11 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不收费 窗口电话: 8691752 869175 86917531 投诉电话: 8692483 86921930 二、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四川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 《成都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条例》 三、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提出申请。 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员按标准检验必备材料是否齐备,若申请人提交资料齐备,则将资料移交局相关工作人员继续办理;若材料不齐,则一次性 告知申请人。 第三步:局工作人员根据规划设计条件审查施工设计图,经审查符合规划设计条件的,通知勘测院进行放线,待放线资料返回后,依法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若不符合规划设计条件,则说明理由,给予书面答复。 四、申请材料 市政工程申请表(窗口索取或网上下载) 1 份。 施工设计图原件 3 份。 管线规划设计红线图 1 份。 施工中标通知书(或建设单位委托书或资质证明) 1 份。 放线资料一份。 五、前置条件 若拟建管线须穿越刚建成不久(未超过 5 年)道路或是交通繁忙的城市干道时,都要求采用非开挖技术过路,建 设单位须持与有资质的非开挖公司签定的施工合同原件,才能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六、取得的审批文件 盖有 “成都市规划管理局 ”章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 份,盖有 “成都市规划管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 ”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 1 份,加盖 “成都市规划管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 ”和 “同意按图示位置施工,施工中请注意保护文物、古树名木及现有地下设施 ”批语的施工设计图 2 份(其中一份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盖有骑缝章)。 光彩工程规划许可 一、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光彩工程规划许可 办理单位:成都市规划管理局 办理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 承诺时限: 9 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不收费 窗口电话: 8691752 869175 86917531 投诉电话: 8692483 86921930 二、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四川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 《成都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条例》 三、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提出申请。 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员按标准检验必备材料是否齐备,若申请人提交资料齐备,则将资料移交局相关工作人员继续办 理;若材料不齐,则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第三步:局工作人员根据规划要求审查施工设计图及效果图,经审查符合规划要求的,依法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向建设单位发放加盖规划行政许可专用章的施工设计图;若不符合规划要求,则说明理由,给予书面答复。 四、申请材料 市政工程申请表(窗口索取或网上下载) 1 份。 建施总平面图或 1: 500 地形图 1 份。 施工设计图 2 份。 效果图 1 份。 五、取得的审批文件 盖有 “成都市规划管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 ”和 “同意按图示位置施工,施工中请注意保护文物、古树名木及现有地下设施 ”批语的 施工设计图 1 份。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市政工程类)许可 一、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市政工程类) 办理单位:成都市规划管理局 办理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 承诺时限: 6 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不收费 窗口电话: 8691752 869175 86917531 投诉电话: 8692483 86921930 二、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四川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 《成都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条例》 三、办理程序 第一步 :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提出申请。 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员按标准检验必备材料是否齐备,若申请人提交资料齐备,则将资料移交局相关工作人员继续办理;若材料不齐,则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第三步:局工作人员审核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确定建设用地范围,经审查符合规划要求的,依法发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对不符合要求的说明理由,给予书面答复。 四、申请材料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窗口索取或网上下载) 1 份。 项目立项批准文件(政府投资项目或非政府投资项目、政府限制类项目) 1 份。 勘测院 出具的勘测资料 1 套。 1: 500(或 1: 1000)地形图 3 份。 五、取得的审批文件 盖有 “成都市规划管理局 ”章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 份,盖有 “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 ”的 1:500(或 1: 1000)地形图 1 份(其中一份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盖有骑缝章)。 六、本办事指南适用于以下工程: 道路及排水工程。 桥梁、河堤工程。 给水、燃气、通讯、电力等管线工程。 开设机动车出入口规划许可 一、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开设机动车出入口规划许可 办理单位:成都市规划管理局 办理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 承诺时限: 9 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不收费 窗口电话: 8691752 869175 86917531 投诉电话: 8692483 86921930 二、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四川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 《成都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条例》 三、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提出申请。 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员按标准检验必备材料是否齐备,若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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