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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房地产项目,开发,流程,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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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2020 年 9 月 1 2 A、 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须知(建筑类) B、 申请规划设计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须知(建筑类) C、 申请建筑方案审查须知 D、 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须知(建筑类) E、 申请《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须知(建筑类) F、 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须知(市政类) G、 申请规划设计条件须知(市政类) H、 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须知(市政类) I、 申请给水、煤气、排水管道接管 J、 申请机动车出入口办理须知 K、 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须知(市政类) L、 建设项目选址许可 M、 规划设计条件、建设用地 规划许可 N、 建筑方案审查 O、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P、 建设工程规划竣工验收许可 Q、 控规调整 R、 缴纳建设项目报建费 S、 房地产开发项目临时售楼部规划许可 T、 申请地块拍卖规划设计条件 U、 办理退还保证金 V、 建筑外立面装饰审查 W、 建筑屋顶“平改坡”方案审查 X、 建筑屋顶“平改坡”施工图审查 3 Y、 办理配套服务设施方案审查 Z、 补办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AA、 补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AB、 补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AC、 给水、煤气、排水管道接管工程规划许可 AD、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市政工程类)许可 AE、 道 路及排水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AF、 道路及排水工程规划设计条件 许可 AG、 给水、燃气、通讯、电力等管线工程规划设计条件许可 AH、 给水、燃气、通讯、电力等管线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AI、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市政工程类) AJ、 开设机动车出入口规划许可 AK、 桥梁、河堤工程规划设计条件 许可 AL、 桥梁、河堤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AM、 用地内部管线、接管工程规划许可 AN、 原管位延长小于 100 米 的管线工程规划许可 4 A、 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须知(建筑类) 一、 为什么要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条规定:“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工程选址和布局必须符合城市规划。设计任务书报请批准时,必须附有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选址意见书”。 二、哪些建设项目需要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 在城市规划区内需要办理拆迁手续的。 三、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需报送哪些图纸、文件和资料?取得哪些审批文件?并应注意哪些事项? (一)建设单位应报送下列图纸、文件: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 1 份。 土地权属证明文件: ( 1)出让、转让或划拨土地,需提供征地批准文件或供地单位供地文件(县级以上国土部门土地出让、转让或划拨意见书) 1 份; ( 2)自有、招标、拍卖、挂牌土地,需提供相关土地权属文件(国土证、国土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复印件 1 份(提供原件核验确认后退回)。 扩建项目需提供产权证复印件 1 份。 联建项目需提交联建协议 1 份。 1:500 地形图 6 份,其中一份用蓝笔标注拟建用地范围示意图,并由供地单位或自有用地单位加盖公章。 其它需要说明的图纸、文件等。 (二)建设单位送齐上述图纸、文件 ,经规划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将在法定工作日六天审批完毕,由规划管理部门发给建设单位下列审批文件: 经审核同意的,核发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章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1 份; 经审核不同意的,将予以书面答复(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函复意见书 1 份)。 (三)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应注意下列事项: 5 如属工业项目或其他对周围环境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在向规划管理部门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同时,应征询消防、环保、卫生防疫等相关管理部门的选址意见。 改建、扩建、拼建项目用地 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权利人的,应征得所有权利人同意。 凡已(在)建的建设项目需补办规划手续的,应先到成都市勘测院实测竣工图。 加、更名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持成都市国土管理部门的土地批文及相关文件重新申请“一书两证”的相关手续,报建时应退还原已取得所有审批的文件及图纸。因遗失等原因无法全部退还时,应登报声明( 15 日)。 建设单位在收到市勘测院的勘测放线资料后,应及时向规划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规划设计条件(或规划设计要求)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涉及规划地铁控制线的建设项目,应征求市地铁管理部门意 见; 涉及规划紫线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应征求市文化部门意见; 涉及土地整合的建设用地,应征求市国土部门意见。 6 B、 申请规划设计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须知(建筑类) 一、为什么要申请规划设计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需要申请用地的,必须持国家批准建设项目的有关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定点,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定其用地位置和界限,提供规划设计条件,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或者个人 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九条又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而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占用土地的,批准文件无效,占用的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退回”。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目的在于确保土地利用符合城市规划,维护建设单位按照规划使用土地的合法权益,为土地管理部门在城市规划区内行使权属管理职能提供必要的法律依据。 二、哪些建设工程需要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凡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需要 新征用地的; 用地性质或面积发生变化的建设项目; 土地权属发生变化的建设项目; 在城市规划区内需要办理拆迁手续的。 三、申请规划设计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需报送哪些图纸、文件和资料?取得哪些审批文件?并应注意哪些事项? (一)建设单位应报送下列图纸、文件: 规划设计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1 份。 计划批准文件(限政府投资项目) 1 份。 市勘测院出具的勘测放线成果 1 套。 涉及规划地铁控制线的建设项目,出具市地铁管理部门的意见; 涉及规划紫线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出具市 文化部门的意见; 涉及土地整合的建设用地,出具市国土部门整合土地的意见。 涉及航空限高的建设项目,出具规划处的航空限高要求或空军对航空限高的要求。 其它需要说明的图纸、文件等。 (二)建设单位送齐上述图纸、文件,经规划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将在法定工作日七天审批完毕,经审核不同意的,规划管理部门将予以书面答复。经审核同意的,由规划管理部门发给建设单位下列审批文件: 7 需要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项目,核发以下资料: ( 1)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规划设计条件(或规划设计要求) 1 份; ( 2)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章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 份; ( 3)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用地红线图 4 份(含设计红线图 1 份)。 不需要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项目,核发以下资料: ( 1)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规划设计条件(或规划设计要求) 1 份; ( 2)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设计红线图 4 份。 (三)建设单位在办理规划设计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应注意下列事项: 建设单位应在一年内,向规划管理部门报送建筑设计方案及有关文件、资料,否则 规划设计条件自行失效。 建设单位应依据规划设计条件、设计红线图和市勘测院提供的勘测成果进行方案设计,设计方案内容的真实性及准确性由建设单位负责。 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一年内,应向国土局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批准文件。如因故超期又未申请延期的,建设单位所持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即自行失效。需延期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持取得的审批文件申请延期,由规划管理部门重新认定。 用地面积和用地性质及土地权属不发生改变的建设项目,不需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如属特别地区范围的建设项目, 不受本时限限制。 8 C、 申请建筑方案审查须知 一、申请建筑方案审查需报送哪些图纸、文件和资料? 建筑设计总平面图( 1:500 或 1:1000) 4 份; 建筑设计方案(含平、立、剖面图) 2 套; 规划设计条件(或规划设计要求)中要求报送效果图的,方案中应含效果图( A3 幅面)。 当新建建筑或用地周边现状建筑对日照有要求时,总平图的设计说明中应有日照分析的结论。 其它需要说明的图纸、文件等。 二、建设单位应取得哪些审批文件? 建设单位在送齐上述图纸、文件,经规划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将 在法定工作日八天审批完毕,由规划管理部门发给建设单位下列审批文件: 经审核同意的,核发以下资料: ( 1)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建筑方案总平面图 3 份、方案 1 套; ( 2)工程项目坐标放线通知单 1 份。 经审核需要修改的,则退回设计方案 1 套、建筑方案总平图 3 份,并附《建筑方案审查意见单》 1 份。 三、建设单位在办理建筑方案审查应注意哪些事项? 总平面图必需在 1/500 地形蓝图上以 AUTOCAD 形式绘制(大型或特殊建设项目绘制比例可放宽至 1/1000)。 总平面图需加盖相应资质的设计 单位出图章和注册建筑师章以及标注综合技术经济指标。 总平面图中需注明用地周边道路及红线及道路中线、绿化分隔带和用地红线及坐标(以勘测院放线成果坐标为准)。 建筑设计方案总平图表达信息应全面准确,具体内容如下: ( 1)建设项目各项经济技术指标:除标明规划设计条件中规定的内容外,还须将该项目中不同使用功能及附属用房的面积标注在总平图中; ( 2)用地红线,规划道路的红线位置、道路名称及宽度,相邻现状建筑、拟拆除的现状建筑、相邻单位名称; 9 ( 3)拟建建筑的外轮廓尺寸、建筑间距、建筑后退道路红线距离、建筑后退 用地红线距离、至现状建筑的距离、建筑高度、层数; ( 4)标明跃层部份、跃层范围; ( 5)准确标明架空层位置、范围和功能; ( 6)机动车、人行出入口的位置、宽度,用地内部的交通组织; ( 7)绿地布置及集中绿地位置; ( 8)配套设施位置及面积; ( 9)居住建筑和对用地周边现状居住建筑有影响的建设项目,总平图的设计说明中应有日照分析的结论。 建筑设计方案应符合规划设计条件、《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有关规划法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1)建筑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建设规模、建筑高度、层数、停车数量、绿 地率、集中绿地、配套设施; ( 2)建筑间距、建筑后退道路红线距离、建筑后退用地红线距离; ( 3)地下建(构)筑物(包括汽车坡道)外墙后退道路、用地红线的距离、人行出入口及机动车开口后退道路红线的距离、位置、宽度; ( 4)各层平面图都应明确标明使用功能,且名称应该规范。 临街及重要节点建筑需报效果图的,要求效果图实景嵌入,反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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