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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台帐实施指南三、(已修改)

2025-12-27 15:55 本页面
 

【正文】 67 目 录 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台帐之 三 安全检查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68 浙 江 省 建 筑 业 管 理 局 编 浙江省建筑业行业协会 施 工安全与设备管理分会 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台账实施指南之三 3. 安全检查与验收 安全检查 安全生产检查记录汇总表 安全检查是对施工安全进行过程控制、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通过检查可及时发现不安全状态,制止不安全行为,消除起因物和致害物,实现施工安全的目的。本节所指的安全生产检查包括各种形式的检查。 根据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 以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施工单位应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监理单位应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行业主管部门履行安全监督检查职责。各级组织的安全检查记录应收集汇总和保存。 施工单位及其工程项目部应当建立安全 检查制度,并在施工过程中进行安全检查。企业每月定期组织一次安全检查,项目部每周定期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并根据工程安全生产需要或各级管理机构的要求开展专项检查及日常巡查。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应每天开展安全巡查。安全检查应贯穿项目施工的全过程,并覆盖项目施工的每个分项工程。 日常安全检查不应替代对各类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器具及材料的安全验收。 安全检查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 《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 JGJ592021)进行,并应符合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符合本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措施)的要求。 各种安全检查应形成书面的检查记录,检查记录应真实反映各项检查后发现的安全问题和事故隐患;对不符合规定要求或有事故隐患的,检查单位(人)应签发整改通知单,被检查单位(人)应按定人、定时、定措施的“三定”要求落实整改,及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 工程项目部在完成了检查单位签发的整改通知单的整改事项后应进行自查,重大整改事项应经工程项目部的上级组织复查,并将整改结果反馈给检查单位。 为了考核和评价工程项目部对施工安全的过程控制壮况,并使安全检查和验收可追溯性,项目部应建立安全检查记录台帐,将行业主管部门、监理 单位、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检查,以及项目部组织的自查记入表 《 安全生产检查记录汇总表 》 内并将检查原始记录和有关资料(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监理工程师通知书、整改回执等)附在表后。 项目安全生产检查记录表 《 项目安全生产检查记录表 》 是项目部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的原始记录,项目部应妥善保存。项目部应每周定期组织一次检查,实现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化。 69 项目部每周安全检查由项目负责人或项目安全生产负责人组织,项目专职安全员、施工作业班组负责人及有关专业人员参加检查。有分包单位的,分包单位的 安全负责人应当参加检查。项目部组织周检可通知现场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可派员参加并提出监理意见。 项目部周检应根据不同施工阶段的安全生产状况有针对性的开展检查,做到重点检查和全面检查相结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必须进行检查,并在记录中反映。 项目部周检后应填写 《 项目安全生产检查记录表 》 ,对应整改的事项落实整改责任人,及时进行整改并记录整改后的情况。 检查人员、整改人员和复查人员应在记录表中签字。 70 71 安全生产检查记录汇总表 工程名称: 编号 检查时间 检查单位 整改通知书编号 整改通知书回执编号 限期整改或停工整改 整改情况 注:行业主管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企业等安全生产检查、项目部安全检查应一并汇总在本表。其检查记录负载本台账后。 项目安全生产 检查记录表 编号: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组织人 检查人员 检查项目或部位 检查记录: 检查人员(签名) 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定措施、定人员、定时间): 整改人员(签名) 复查 ( 验证) 结论 复查人(签名): 复查时间: 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台帐之 三 高处作业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浙 江 省 建 筑 业 管 理 局 编 浙江省建筑业行业协会 施 工安全与设备管理分会 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防护设施安全验收表 除“三宝”外,施工中应对“四口五临边” —— 楼梯口、电梯(管道)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及基坑、阳台、楼、屋面、卸料平台临边及攀登和悬空作 业及时加设防护。防护设施应按规定的要求搭设并进行日常维护。如发生交叉施工必须拆除部分防护设施时应经项目安全员同意并采取其他安全措施,交叉施工完成后必须进行二次防护。任何人不得随意拆除防护设施。 交叉施工阶段专业分包单位应对分包工程范围内的安全防护设施负责、总包单位履行检查监督责任。 施工现场提倡防护设施采用定型化、工具化产品制作,达到安全有效、拆卸灵活、可重复使用的效能。对“三宝”的使用规定和“四口五临边”防护设施的搭设质量应符合本表内所列的技术要求及 《 浙江省建筑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实用手册 》 第四章和 《 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 》 的要求。 安全防护设施搭设后项目施工负责人应及时组织项目施工员、安全员及有关专业人员进行验收,一般情况下每一楼层不少于一次验收。项目监理人员应监督项目部验收情况并提出验收意见,对“不符合”的内容应当提出验收意见。参加验收的人员应在 《 验收表 》 内签字。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部应落实人员及时进行整改。 “三宝”质量证明文件清单 “三宝” —— 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应符合 《 安全帽 》(GB28112021)标准,安全网应符合 《 安全网 》 (GB57252021)标准,安全带应符合 《 安全带 》 (GB60952021)标准。“三宝”每批进场时应进行验收,验收时应验证安全帽产品合格证及检测报告;安全网产品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及检测报告;安全带产品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及检测报告。 进场验收以同一生产厂家同一产品为一验收批。项目部应在同一验收批中按规定的数量抽取样本送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项目部应将“三宝”产品合格证明文件(附复印件)和检测报告原件附在表 《 “三宝”质量证明文件清单 》 后。 高处作业防护设施安全验收表 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序号 验收 项 目 技术要求 验收结果 1 安全帽 应符合 GB2811 标准,进场使用前必须经检测合格,不得使用缺衬、缺带及破损的安全帽,在使用期内使用。 2 安全网 必须有产品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产品应符合 GB5725 标准,进场使用前必须经检测合格。 3 安全带 必须有产品生产许可证和 质量 合格证,产品应符合 GB6095 标准,进场使 用前必须经检测合格。安全带外观无异常,各种部件齐全。在 使 用期内使用。 4 楼梯口 电梯井 口 楼梯口和梯段边应在 m、 高处及底部设置三道防护栏杆、杆件内侧挂密目式安全网。顶层楼梯口应有防护设施。安全防护门高度不得低于 ,并设置 180mm 高踢脚板。电梯井内应每层设置硬隔离措施。防护设施定型化、工具化,牢固可靠。 5 预留 洞口 坑井 防 护 楼板面等处短边长为 250500mm 的水洞口、安装预制构件时的洞口以及缺件临时形成的洞口,应设置盖件,四周搁置均衡,并有固定措施;短边长为 5001500mm 的水平洞口 ,应 置网格式盖件,四周搁置均衡,并有固定措施,上满铺木板或脚手片;短边长大于 1500mm 的水平洞口,洞口四周应增设防护栏杆。各种预留洞口防护设施应严密、稳固。 6 通道口 防 护 防护棚宽度、长度符合规定,各通道应搭设双层防护棚,采用脚手片时,层间距为 600mm,铺设方向应相互垂直,防护棚应按建筑物坠 半径搭设,各类防护棚应有单独的支撑系统。不得悬挑在外架上。 7 临边 防 护 临边防护应在 、 高处及 底部 设置三道防护栏杆,杆件内侧挂密目式安全立网。横杆长度大于 2m 时,必 须加设栏杆柱。坡度大于 1: 的斜面(屋面),防护栏杆的高度应为 。双笼施工升降机卸料平台门与门之间空隙处应封闭。吊笼门与卸料平台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50mm。吊笼门与层门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200mm。 8 攀登 作业 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折梯使用时上部夹角宜为 35176。 45176。,并应设有可靠的拉撑装置,梯子材质和制作质量应符合规范要求。 9 悬空 作业 悬空作业处应设置防护栏杆或其他可靠的安全措施。悬空作业所有的索具、吊具等应经验收,悬空作业人员应系挂安全带或佩带工具袋。 10 移动式 操 作 平台 操作平台未按规定进行设计计算。移动式操作平台,轮子与平台应连接牢固、可靠,立柱底端距离地面不得大于 80mm。操作平台应设计和规范要求组装,平台台面铺板严密。操作平台四周应按规定设置防护栏杆,并设置登高扶梯,操作平台的材质应符合规范要求。 11 悬 挑 式物 料 平台 悬挑式物料平台的制作、安装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应进行计算。悬挑式物料平台的下部支撑系统或上部拉结点,应设置在建筑结构上;斜拉杆或钢丝绳应按规范要求在平台两侧设置前后两道;钢平台两侧必须安装固定的防护栏杆,并应在平台明显处设置 荷载限定标牌;钢平台台面、钢平台与建筑结构间铺板应严密、牢固。 验 收 结 论 验 收 人 员 项目技术负责: 项目施工员: 项目专职安全员: 监理工程师: 有关人员: 验收日期: “三宝”质量证明文件清单 工程名称: 序号 “三宝”名称 证件名称 数量 登记时间 备注 说明:“三宝”相关质量证明文件可以另附纸粘贴。 填表人: 审核人: 基坑工程 基坑支护设计方案 基坑支护结构应由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对基坑开挖深度 ≥ 5 米及虽不到 5 米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大的,尚应对设计方案进行专家论证。 基坑支护设计方案是编制基坑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和进行基坑支护结构施工的重要依据。基坑支护设计方案应包括有关地质资料、支护结构施工图、计算书、降排水措施及对土 方开挖和基坑监测的安全技术要求等。设计方案应经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审定签字。 按规定经过专家论证的设计方案必须经论证后实施。设计单位应根据专家论证意见完善设计方案;无需论证的基坑支护设计方案,建设、施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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