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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章程-wenkub

2023-05-04 03:50:41 本页面
 

【正文】 公司法定地址: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元。 更多免费资料下载请进:《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 和有关法律、法 规及地方政府 的有关规定,为 保障公司股东 和债权人的合 法权益而制定。 第六条 公司是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本构成: 发起人股:___股,计___万元,占股本总数的___。公司已发行的股票均为普通股。 第十六条 公司股票可以用人民币或外币购买。 第十八条 公司的董事和经理在任职的 3年内未经董事会同意,不得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东所持有的股票如有遗失或毁损,持股股东应以书面形式告知公司并在公司指定的报刊上登载 3 天,从登报之日起 30 天内无人提出异议,经公司指定的代理评判机构核实无误,可补发新股票并重新办理登记手续,原股票同时作废。 第二十三条 根据公司发展,经董事会并股东大会决议,可进行增资扩股, 其发行按下述方式进行: 更多免费资料下载请进: 好好学习社 区 1. 向社会公开发行新股; 2. 向原有股东配售新股; 3. 派发红利股份; 4. 公积金转为股本。 第二十六条 法人作为公司股东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代表其行使权 利,并出具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书。 第三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对下列事项做出决议,行使职权: 1. 审议、批准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2. 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及亏损弥补; 3. 批准公司年度预、决算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其他会计报表; 4. 决定公司增减股本,决定扩大股份认购范围,以及批准公司股票交易方式等方案; 5. 对公司发行债券、拍卖资产以及分立、合并、转让、清算等重大事项做出决议; 6. 选举或罢免董事会成员和监事会成员,并决定其报酬和支付方法; 7. 修订公司章程; 8. 对公司其他重大事项作出决议。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董事会应召开股东临时大会: 1. 董事缺额 1/3 时; 2. 公司累计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的 1/3 时; 3. 占股份总额 10%以上股东提议时; 4. 董事会或监事会认为必要时。 第三十五条 股东出席股东会,应持有本公司当届股东会的出席证。 2. 特别决议应由代表股份总额的 2/3 以上的股东出席,并以出席股东 2/3 以上表决权通过。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决议由董事长签名, 10 年内不得销毁。每届董事任期 3 年,可以连任。 更多免费资料下载请进: 好好学习社 区 第四十五条 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可在适当时候,增加若干名工作董事,并于下届股东大会追认。 13. 其他应由董事会决定的重大事项。董事长认为有必要或半数以上董事提议时,可召集董事会临时会议。在表决与某董事利益有关系的事项时,该董事无权投票。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1. 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2. 领导董事会工作,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3. 签署公司股票、债券、重要合同及其他重要文件; 4. 提名总经理人选,供董事会会议讨论和表决; 5. 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种裁决和处置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和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报告。监事会对公司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五十五条 监事会设监事会主席一人,由监事会 2/3监事同意当选和罢免 。 第五十八条 监事会行使职权时,聘请法律专家、注册会计师、执业审计师等专业人员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有权拒绝非经董事会授权的任何董事对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干预。 第八章 财务、审计和利润分配 第六十三条 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及国家其他法律、法规条例的有关规定。 第六十六条 公司财务报表按有关规定报送各有关部门。 第六十九条 公司股利每年支付一次或两次,按股份分配,在公司决算后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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