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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项目报建开发流程详解一-wenkub

2022-12-04 23:09:08 本页面
 

【正文】 建筑方案审查须知 一、申请建筑方案审查需报送哪些图纸、文件和资料? 建筑设计总平面图( 1:500 或 1:1000) 4 份; 建筑设计方案(含平、立、剖面图) 2 套; 规划设计条件(或规划设计要求)中要求报送效果图的,方案中应含效果图( A3 幅面)。如因故超期又未申请延期的,建设单位所持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即自行失效。 不需要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项目,核发以下资料: ( 1)盖有 “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 ”的规划设计条件(或规划设计要求) 1 份; ( 2)盖有 “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 ”的设计 红线图 4 份。 涉及航空限高的建设项目,出具规划处的航空限高要求或空军对航空限高的要求。 三、申请规划设计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需报送哪些图纸、文件和资料?取得哪些审批文件?并应注意哪些事项? (一)建设单位应报送下列图纸、文件: 规划设计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1 份。 申请规划设计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须知 (建筑类) 一、为什么要申请规划设计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一条规定: “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需要申请用地的,必须持国家批准建设项目的有关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定 点,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定其用地位置和界限,提供规划设计条件,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加、更名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持成都市国土管理部门的土地批文及相关文件重新申请 “一书两证 ”的相关手续,报建时应退还原已取得所有审批的文件及图纸。 (二)建设单位送齐上述图纸、文件,经规划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将在法定工作日六天审批完毕,由规划管理部门发给建设单位下列审批文件: 经审核同意的,核发盖有 “成都市规划管理局 ”章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1 份; 经审核不同意的,将予以书面答复(盖有 “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 ”的函复意见书 1 份)。 扩建项目需提供产权证复印件 1 份。设计任务书报请批准时,必须附有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选址意见书 ”。 二、哪些建设项目需要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 在城市规划区内需要办理拆迁手续的。 联建项目需提交联建协议 1 份。 (三)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应注意下列事项: 如属工业项目或其他对周围环境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在向规划管理部门申请建设 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同时,应征询消防、环保、卫生防疫等相关管理部门的选址意见。因遗失等原因无法全部退还时,应登报声明( 15日)。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九条又规定: “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而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占用土地的,批准文件无效,占用的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退回 ”。 计划批准文件(限政府投资 项目) 1 份。 其它需要说明的图纸、文件等。 (三)建设单位在办理规划设计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应注意下列事项: 建设单位应在一年内,向规划管理部门报送建筑设计方案及有关文件、资料,否则规划设计条件自行失效。需延期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持取得 的审批文件申请延期,由规划管理部门重新认定。 当新建建筑或用地周边现状建筑对日照有要求时,总平图的设计说明 中应有日照分析的结论。 三、建设单位在办理建筑方案审查应注意哪些 事项? 总平面图必需在 1/500 地形蓝图上以 AUTOCAD 形式绘制(大型或特殊建设项目绘制比例可放宽至1/1000)。 建筑设计方案 应符合规划设计条件、《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有关规划法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1)建筑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建设规模、建筑高度、层数、停车数量、绿地率、集中绿地、配套设施; ( 2)建筑间距、建筑后退道路红线距离、建筑后退用地红线距离; ( 3)地下建(构)筑物(包括汽车坡道)外墙后退道路、用地红线的距离、人行出入口及机动车开口后退道路红线的距离、位置、宽度; ( 4)各层平面图都应明确标明使用功能,且名称应该规范。 报送我局的建筑方案应真实有效,如因内容不实而发生的一切矛盾、纠纷,均由建设单位负责。 二、哪些建设工程需要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 《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复印件 1 份(提供原件核验确认后退 回)。 其它需要说明的图纸、文件等。 要求建设单位制作现场 公示牌的书面通知书 1 份。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工程,建设单 位应当在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资料。 二、哪些建设工程需要申请《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 中心城以内区域及双流航空港范围内由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项目(高新区建设项目除外)。 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须知 (市政类) 一、为什么要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条规定: “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工程选址和布局必须符合城市规划。 土地权属证明文件: ( 1) 自有土地:交土地权属文件(国土证、国土出让或划拨合同)复印件一份(提供原件核验后退回); ( 2)其它土地:土地统征批准文件复印件一份,其它单位供地文件(合同或协议)一份,市国土部门意见(土地出租、转让或划拨意见书)一份。 经审核不同意的,核发盖有 “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 ”函复意见书一份。 (二) 符合以下条件的管线 工程: 工程位于在城市规划区内。 二、申请规划设计条件需报送哪些图纸、文件和资料?取得哪些审批文件?并应注意哪些事项? (一) 建设单位应报送以下图纸、文件: 《市政工程规划申请表》各一份。 其他需要说明的图纸、文件等。 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须知 (市政类) 一、为什么要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一条规定: “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需要申请用地的,必须持国家批准建设项目的有关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定点,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定其用地位置和界限,提供规划设计条件,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证。 三、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需报送哪些图纸、文件和资料?取得哪些审批文件?并应注意哪些事项? (一) 建设单位应报送下列图纸、文件: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一份。经审核同意的,由规划管理部门发给建设单位 下列审批文件: 盖有 “成都市规划管理局 ”章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一份。 二、申请给水、煤气、排水管道接管规划许可需报送哪些图纸、文件和资料?取得哪些审批文件?并应注意哪些事项? (一) 建设单位应报送下列图纸、文件: 《市政工程规划申请表》一份。(若接管须穿越近邻单位的用地,或是须与近邻单位的管网相连) 与有资质的非开挖公司签订的非开挖合同。 排水工程:建设单位送齐上述图纸、文件,经规划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将在法定工作日十一天内审批完毕,经审核不同意的,规划管理部门将予以书面答复,审核同意的,由规划管理部门发给建设单位下列审批文件: 盖有 “成都市规划管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 ”的排水施工设计图两份。 书面申请一份(内容包括拟开口性质、宽度、数量、位置等具体要求及理由) 经市规划局批准的盖有规划行政许可专用章骑缝章的建施总平面图(或道路施工设计图)或 1: 500 地形图两份。 (二)新建、改建(指改变现状道路中心线和道路横断面)、扩建的上跨、下穿立交及道路隧道工程。 (六)电力、通信、路灯等排管浅沟和埋设电缆、架空线缆。 (三)在城市道路上新建、改建、扩建长度在 100 米以内的地下管线工程(须进行施工图审批,但不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二)申请规 划设计要求。 施工中标通知书(或建设单位委托书或施工单位资质证明)一份。 放线资料一份。 成都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 01/04/2020 访问次数: 342 建设项目选址许可 一、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审批 办理单位:成都市规划管理局 办理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 承诺时限: 6 个工作日,其中:窗口受理( 1) → 初审( 3) → 复审、审定( 1) → 办证、发放( 1) 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不收费 窗口电话: 8691752 869175 86917531 投诉电话: 8692483 86921930 二、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四章第三十条; 《四川省 城市规划法 实施办法》第三章第二十二条; 《成都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条例》第二章第五条; 《成都市非政府投资项目实行登记备案制暂行办法》和投资项目办事 流程 。 第三步:在承诺期限内,经审查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依法作出同意选址的书面决定,向申请人发放《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1 份、勘测放线单 1 份;经审查不同意的,向申请人发放函复意见通知书 1 份。 1:500 地形图 6 份,其中一份用蓝笔标注拟建用地范围示意图,并由供地单位或自有用地单位加盖公章。 改建、扩建、拼建项目用地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权利人的,应征得所有权利人同意 。因遗失等原因无法全部退还时,应登报声明( 15日)。 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员按标准查验申请材料,对材料齐全、规范、有效的予以受理,填写并发出《市规划局建设项目报建回执》,并于当日将有关材料转项目管理处室经办人。 四、申请材料 规划设计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1 份。 五、前置条件 申请的项目已取得我局核发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六、申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取得的审批文件 建设单位报齐必备文件、图纸后,规划管理部门将在 7 个工作日内审 核完毕。 不需要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项目,核发以下资料: ( 1)盖有 “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 ”的规划设计条件(或规划设计要求) 1 份; ( 2)盖有 “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 ”的设计红线图 4 份。 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一年内,应向国土局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批准文件。 如属特别地区范围的建设项目,不受本时限限制。对申请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 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五、前置条件 申请的项目已取得我局核发的规划设计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 可证》; 送审的建筑设计总平、方案需符合申办建筑方案中的报审要求。 总平面 图需加盖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图章和注册建筑师章以及标注综合技术经济指标。 临街及重要节点建筑需报效果图的,要求效果图实景嵌入,反映与周边建筑或环境的关系,不得以绿化效果虚化。 如属特别地区范围的建设项目,不受本时限限制。对申请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性告 知申请人。 《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复印件 1 份(提供原件核验确认后退回)。 其它需要说明的图纸、文件等。 六、申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证》取得的审批文件 建设单位按步骤送交上述图纸、文件,规划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将在 4 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经审核不同意的,规划管理部门将给予以书面答复。 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应在六个月内申请开工,逾期未开工又未提出 延期申请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 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员按标准查验申请材料,对材料齐全、规范、有效的予以受理,填写并发出《市规划局建设项目报建回执》,并予当日将有关材料转项目管理处室经办人员。建设单位按《规划验收意见书》实施整改后重新申请《建设工程规 划验收合格证》。 应持相关部门费用核定单报建。 控 规 调 整 一、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控规调整 办理单位:成都市规划管理局 办理窗口:成都市规划局规划处 承诺时限:技术性调整: 9 个工作日;非技术性调整: 15 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不收费 窗口电话: 8319082 869175 86917531 投诉电话: 8692483 86921930 二、法定依据 《中华人 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四川省 城市规划法 实施办法》; 《成都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条例》; 《成都市城市规划编制审批管理暂行办法》; 《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办法(暂行)》; 《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调整审批程序管理规定(暂行)》; 《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技术管理规定(暂行)》; 《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管理规定(暂行)》 。 第三步:在承诺期限内,依法作出行政审批的书面决定。 缴纳建设项目报建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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