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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台帐--文明施工与消防管理(文件)

2025-10-13 06:52 上一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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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时产生的粉尘,拌合混泥土形成的污水其他污水分别处理后方能经排水管道排入市政排水管网,施工中产生的泥浆未经沉淀不得排入市政排水管网,废浆和淤泥用封闭的专用车辆进行运输。在 4 级以上风力条件下不进行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 、烟尘、臭气的物质。 、运输水泥、白灰和其它易飞扬的细颗粒散体材料时,要做到轻拿轻放文明施工,防止人为因素造成扬尘污染。当风力超过三级以上时,每天早、中、晚至少各洒水一次,洒水降尘应配备洒水装置并指定专人负责。 、砂轮锯施工时,必须设隔尘罩,防止飞溅物飞扬。 ,施工过程中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的噪声符合国家和本市规定的 环境噪声施工场界排放标准。 、影响他人休息的建筑施工作业,产生噪声的时间段,严格控制在: 8: 00~ 22: 00 的范围以内。 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将噪音较大的工序放在白天进行,在 夜间避免进行噪音较大的工作。 加强对职工的教育,严禁大声喧哗。 ,对固体废物实行充分回收和合理利用。 、处置方案,及时清运施工弃土和渣土,在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过程中,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 、贮存、运输、处置固体废物的设施、设备和场所,加强管理和维护,保证其正 安全台帐之二 35 常运行和使用。用棉丝蘸稀料将地面上不可回收的油漆处理干净,将油棉丝作为有毒有害废弃物予以处理。 在土方开挖或施工过程中 ,如发现文物迹象,应公司部或全部停工,采取有效的封闭保护措施,及时通知文物主管部门处理后,方可恢复施工。 应急准备措施如下 施工现场氧气、乙炔、油漆存放于通风条件较好的仓库内,氧气、乙炔放置间距大于 6m,并根据《施工现场消防平面布置图》要求,布置消防 灭火器。 发生紧急情况时立即按“紧急事故处理流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扩散。 八、现场维护管理措施 现场设置环境保护、文明施工等图牌营造绿色施工氛围,通过民工学校每月开展环保教育提高项目部员工环保意识。 4 施工结束后对施工现场的沉降池、隔油池里的污物等清理干净后,应用新土进行回填,恢复地表地貌。 本工地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制订的施工技术规范中关于扬尘污染防治的技术要求。 (二)、防尘措施 对施工工地内堆放的水泥、灰土、砂石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在其周转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封闭性围拦;工程脚手架外侧使用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封闭。 在进行产生大量泥浆的施工作业时,配备相应的泥浆池、泥浆沟、做到泥浆不外流,废浆采用密封式罐车外运。 在施工工地内,设置车辆清洗设施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运输车辆在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施工工地。 本工地欢迎和接受公众对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 ( 2)施工现场全部用砼浇捣,对现场生活区进行绿化和美化。 炊事炉灶的控制 炊事炉灶采用节能燃油灶,炉灶选用上海市环保产品,符合环保要求。 ( 4)对现裸露堆土用密网覆盖。本工程属杨浦区重大工程项目,因而本工程也被公司定为目标管理项目。 1在建筑物、构筑物上运送散装物料、建筑垃圾和渣土的采用密闭方式清运,不高空抛掷、扬撒。 使用预拌砂浆。 不使用空气压缩机来清理车辆、设备和物料 的尘埃。 本工地建有扬尘污染防治作业记录台帐。 本工地已制订“扬尘污染防治各级责任制”并实施。 2 在居民区施 工后对破坏的道板应重新铺设。 紧急事故处理结束后,项目技术负责人填写应急准备和响应报告,经项目经理签字确认后报公司环境主管部门。 安全台帐之二 36 对电气焊作业点、木工棚、装饰作业点、仓库、食堂等作业点或场所布置数量满足《施工现场消防平面布置图》要求的灭火器。 七、环境保护应急准备和响应 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确定以下物资或场所为应急准备和响应的重点。 有毒物质消纳找有资质单位实行定向回收。 ,应当分类、定点堆放,并与环卫公司 签订合同,由环卫公司进行专业化及时清运,不得乱堆乱放;建筑物内的垃圾必须袋清运,严禁向外扬弃。 。 :施工现场设固定的垃圾存放区域,及时清运、处置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防止污染环境。本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以下几种:混凝土、砂浆、碎砖等工程垃圾,混凝土的保温覆盖物,各种装饰材料的包装物,生活垃圾及施工结束后临时建筑拆除产生的废弃物等。 管道型钢搬运轻拿轻放,下垫枕木,并避免夜间施工;减少风管现场制作,如需制作操作间应设在地下室或封闭房间内。生产工艺上必须连续作业的或者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报地方环境保护部门批准。 : 对施工噪声的 控制,选用噪声和振动符合城市环境噪声标准的施工机械,同时采用低噪音施工工艺和方法。 ,临时施工道路基层夯实、路面硬化。 、液化气、电等清洁能源,严禁使用散煤、木材、锯末等非清洁燃料。 ,在旱季适量洒水 。 、覆盖。工程本着节能、环保的理念做到垃圾分类堆放,及时清运出现场,现场不得堆积大量垃圾。 水泥等的搬运、砂浆搅拌、磨光机打磨等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工程大气污染源主要有:运输、燃油机械、炉灶等。 ,库房地面墙面做防渗漏处理,储存、使用、保管专人负责,防止油料跑、冒、滴、漏污染土壤、水体。生活废水经三级沉淀后排入市政管道。 四、环境管理因素分析及组织机构 本工程可能出现的环境因素主要有:施工废水、施工垃圾、弃土堆放、运输遗洒、粉尘污染、破坏植被等,环境因素清单为: 序号 环境因素 造成原因 环境影响 1 生产生活污水排放 生 活废水、砂浆搅拌、冲洗车辆、等 污染水体 2 化学危险品的泄露 油漆、汽油、乙炔气、施工用化学材料 污染土地,易发生中毒 3 有毒有害废气物的排放 燃油机械、机械保养维修的废油、施工用的废塑料、废油漆、废电焊条等 污染土地水体 4 粉尘排放 水泥等材料搬运、砂浆搅拌、磨光机打磨、等 污染大气环境,影响人们的身体健康 5 噪音排放 施工机械、脚手架安装和拆除、洞口的及混凝土的剔凿等施工活动、运输车辆等 影响人体健康、办公、居民的休息 安全台帐之二 31 6 运输遗洒 水泥、渣土、垃圾、材料等的运输 污染路面,给人们的生 活带来影响 7 光污染 施工现场的照明、电焊机等的使用 影响人们正常生活 本工程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各区施工人员分区负责的环保责任体系。 安全台帐之二 30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杭州市区建筑工地现场文明施工和扬尘污染综合整治检查评价暂行办法 》 《 杭州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 公司《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手册》 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项目环境污染控制若干规定》 中天集团绿色工地标准 三、环境管理目标 环境保护目标:在工程施工期间,对噪声、 振动、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进行全面控制,尽量减少这些污染排放所造成的影响。 相当于黄海高程 。建筑密度: %,绿地率: %。总建筑面积 42755m178。地下建筑面积 27466m178。地上由 3 栋高层办公楼、 5 栋多层办公楼组成;地下 二层地下室。 本工程位于杭州市拱墅区,西临丽水路,北侧为大关路,东侧为长乐路。 现场设置门卫,并建立夜间巡逻值班制度,严格工地人员夜间出入制度,确保一方社会治安稳定。 工地现场排水设置沉淀池,经二级沉淀后排放至市政管网,做到泥浆不外流,尘土不外扬。食堂应当设置隔油池。 夜间施工应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废浆、淤泥应当使用密闭式车船运输。 施工现场出入口应当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和排水、废浆沉淀设施。 1现场的垃圾尽量每天清 理完,如果堆放在现场则采用绿网遮盖。 运输、施工作业所有车辆均应通过当年机动车尾气检测,并获得合格证。 运输车辆进出的主干道应定期洒水清扫,保持车辆出入口路面清洁,抑制扬尘。 工程完工后应对绿色工地实施情况进行总结,持续改进。 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全方位系统有效推行绿色施工,并取得 良好节约、环保效果,充分实现四节一环保的工地。 1 施工需要停水、停电、停气等可能影响到施工现场周围地区的单位和居民的工作生活时,应当经有关部门批准,并按照规定事先通告可能受影响的单位和居民。脚手架杆件应当涂装规定颜色的警示漆,不得有明显锈迹。 1 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和建筑物拆除的废弃物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图划定的区域分类堆放,与围挡保持安全距离,高度不得超过围挡。 1 施工现场设置食堂的,应当依法办理餐饮服务许可手续,炊事人员应当持有有效健康证明。不得在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生活用房。需夜间施工的应及时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废浆、淤泥应当使用密闭式车船运输。 施工现场出入口应当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和排水、废浆沉淀设施。禁止凌空抛掷物料和建筑垃圾。建筑材料易产生扬尘的,应当进行遮盖处理。 施工现场的出入口、场内主要通道、加工场地及材料堆放区域应当采用混凝土硬化处理。 项目部指定专人负责 文明施工管理人员,落实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措施。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由杭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局负责解释 ,应用中的具体业务问题由杭州市建筑业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程序进行。 (二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处以 500 元以上 5000 元以下罚款 ,对工程项目负责人处以 200 元以上 2020 元以下罚款 : (1)不按规定要求设置围护、安全防护设施和其他临时设施的 。 第二十三条 罚款按下列规定执行 : (一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处以 200 元以上 2020 元以下罚款 ,对工程项目负责人处以 100 元以上 1000 元以下罚款 : (1)施工场地泥浆、污水外流的 。对工地周围的单位和居民财产造成损失的 ,应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施工或者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 ,施工单位应当采取必要的消防安全措施。 利用在建工程作为临时宿舍的 ,也应符合上述要求。厕所必须有冲洗设备 ,便池贴瓷砖 ,并保持清洁卫生 。 (四 )施工中应注意清理施工场地 ,做到随做随清。 (八 )不得使用人力车、三轮车向场外运输建筑垃圾、废土、建筑材料。 (四 )设置各种防护设施 ,防止施工中产生的尘土飞扬及废弃物、杂物飘散 。其临街建筑物必须用密目网或竹脚手片封闭脚手架。 (六 )临街或人口密集区的建筑物 ,应设置防止物体坠落的防护性设施。 (二 )施工区域与非施工区域严格分隔 。 (二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名称及工程项目负责人、技术和安全负责人的姓名 。 第四条 在施工方案确定前 ,建设单位应会同设计、施工单位和有关部门对可能造成周围建筑物、构筑物、防汛设施、道路、地下管线损坏或堵塞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并制定相应的技术措施 ,纳入施工组织设计 ,保证施工安全、文明进行。 安全台帐之二 18 杭州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 1997 年 6 月 25 日 市政府令第 113 号 ) 第一条 为加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 ,维护城市市容环境整洁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 ,结合本市实际情况 ,制定本规定。 第三十二条(监理单位法律责任) 违反本规定第八条规定,监理单位未履行文明施工监理职责的,处以 5000 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九条(临时通道)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过程中设置的临时通道,应当采用沥青、混凝土等硬化处理,设置明显的指示标志和警示标志,夜间照明应当充分,保持路面平整、排水畅通。 施工现场应当设置水冲式或者移动式厕所,高层建筑应当每层设置临时便溺设施。 第二十五条(围网和脚手架设置) 除线路管道工程、爆破拆除作业外,施工现场脚手架外侧应当设置具有阻燃功能的绿色密目式安全网,并保持完整、整洁。 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建设工程现场食品安全管理,制定现场食物中毒等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施工现场应当按照有关卫生防疫规定,设置除 “四害 ”器具,定期投放药物。 第二十二 条(临时用房)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办公、生活用房应当与施工作业区分开设置,保持安全距离,并采取隔离措施。 第十九条(噪声控制) 建设工程施工向环境排放噪声的,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十八条(排污控制) 建设工程需处置工程渣土的,应当在开工前依法办理处置手续,渣土运输业务应当发包给具有相应当资质的运输单位。 天气预报五级以上大风天气或者市、县(市)人民政府发布空气质量预警时,不得进行建(构)筑物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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