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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辅导(文件)

2025-07-15 09:20 上一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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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条件的固定资产可在申报纳税时自主选择采用加速折旧的办法,同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计算公式如下:重新计算后的年固定资产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按5%计提的固定资产残值已提累计折旧额)/剩余使用年限本规定自2003年1月1日起执行。,其首付款应于实际收到日确认收入的实现,余款在银行按揭贷款办理转账之日确认收入的实现。(3)采取包销方式委托销售开发产品的,应按包销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格于付款日确认收入的实现。已销开发产品清单应载明售出开发产品的名称、地理位置、编号、数量、单价、金额、手续费等。(二)关于开发产品预售收入确认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预售方式销售开发产品的,其当期取得的预售收入先按规定的利润率计算出预计营业利润额,再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统一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待开发产品完工时再进行结算调整。视同销售行为应于开发产品所有权或使用权转移,或于实际取得利益权利时确认收入的实现。完工进度可按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已经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占合同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测量已完成合同工作量等方法确定。开发产品的建造成本是指开发产品完工前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基础设施建设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公共设施配套费、开发的间接费用、借款费用及其他费用等。
下列项目按以下规定进行扣除:。房地产开发企业实际发生的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公共设施配套费,应按成本对象进行归集和分配,并按规定在税前进行扣除。房地产开发企业为建造开发产品借入资金而发生的借款费用,如属于成本对象完工前发生的,应按其实际发生的费用配比计入成本对象中;如属于成本对象完工后发生的,应作为财务费用直接在税前扣除。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必须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动工开发期限开发土地。(六)关于上述政策适用范围和执行时间问题,以及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的其他内资企业。保险企业支付的佣金不得直接冲减保费收入。,如逾期90天(不含90天)仍未收回的,准予冲减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二十二、关于工会经费税前扣除问题(京工发[2003]32号)凡依法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每月按照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的工会经费,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在税前扣除。(二)注意事项,不是企业财务报表中反映的亏损额,而是企业财务报表中亏损额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按税法规定核实调整后的金额。(国税发[1999]34号)如果一个企业既有应税项目,又有免税项目,其应税项目发生亏损时,按照税收法规规定可以结转以后年度弥补的亏损,应该是冲抵免税项目所得后的余额。被合并企业以前年度的亏损,不得转到合并企业弥补。成员企业在汇总、合并纳税年度以前发生的亏损,可仍按税收法规的规定,用本企业(单位)以后年度的所得予以弥补,不得并入母(总)公司的亏损额,也不得冲抵其他成员企业(单位)的所得额。(包括高新技术企业)(二)管理要求需税前加计扣除技术开发费的纳税人,应在年度纳税申报时报送按国税发[2004]82号文件规定的材料的清单(样式附后)一式两份,清单中应说明技术开发费预算金额、上年及当年技术开发费实际发生金额及有关票据的编号。纳税人技术开发费比上年增长达到10%以上,其实际发生额的50%如大于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的,可准予扣除其不超过应纳税所得额的部分;超过部分,当年和以后年度均不再予以抵扣。集团公司统一组织开发项目的技术开发费扣除审批以及申请时间、上报资料仍按《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技术开发费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1999]73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四)纳税人通过中国境内非盈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事业的捐赠,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其中因取消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而增加的财政收入,按现行财政体制由中央与地方财政分享,专项列入财政预算,仍然全部用于教育事业。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或=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二)应税所得率的确定:按照“应税所得率表”所列明的行业来确定它的所得率。纳税人年度应税所得率除下列原因,一个纳税年度内一般不得调整:(一)实行改组改制的;(二)生产经营范围、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的;(三)因遭受风、火、水、震等不可抗力的灾害的。纳税人按规定在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期间或优惠政策到期后3年内,如出现第一条中情形的,一经查实,应追回因享受优惠政策而减免的税款(不包括2000年1月1日以前享受优惠政策已经期满的纳税人)。第四部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填报说明 表样11企 业 所 得 税 年 度 纳 税 申 报 表税款所属期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名称纳税人地址邮政编码登记注册类型行 业纳税人开户银行帐 号收入总额行次项 目金 额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行次项 目金 额1销售(营业)收入(请填附表一)50赞助支出纳税调整额2 减:销售退回51捐赠支出纳税调整额(见附表八)3 折扣与折让4销售(营业)收入净额(123)52折旧、摊销支出纳税调整额(见附表五)5 其中:免税的销售(营业)收入6特许权使用费收益53坏帐损失纳税调整额(见附表六)7投资收益(请填附表二)8投资转让净收益(见附表二)54坏帐准备纳税调整额(见附表六)9租赁净收益10汇兑净收益55罚款、罚金或滞纳金11资产盘盈净收益56存货跌价准备12补贴收入57短期投资跌价准备13其他收入(请附明细表)58长期投资减值准备14收入总额合计(4+6+…+13)59其他纳税调整增加项目(请附明细表)扣除项目15销售(营业)成本(请填附表三)16销售(营业)税金及附加60减:纳税调整减少额(61+62)17期间费用合计(18+…+42)61其中:研究开发费用附加扣除额18其中: 工资薪金(请附表四)62其他纳税调整减少项目(请附明细表)19职工福利费、职工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见附表四)63纳税调整后所得(43+4460)20固定资产折旧(请填附表五)64减:弥补以前年度亏损(请填附表九)21无形资产、递延资产摊销(见附表五)65减:免税所得(66+…72)66其中:国债利息所得22 研究开发费用67免税的补贴收入23 利息净支出68免税的纳入预算管理的基金、收费或附加24 汇兑净损失25 租金净损失69免于补税的投资收益26 上缴总机构管理费70免税的技术转让收益27 业务招待费71免税的合理“三废”收益28 税金72其他免税所得(请附明细表)29 坏帐损失(请填附表六)73应纳税所得额(636465)30 增提的坏帐准备金(请填附表六)应纳税所额计算74适用税率31 资产盘亏、毁损和报废净损失75应缴所得税额32 投资转让净损失(见附表二)76减:期初多缴所得税额33 社会保险缴款77已预缴的所得税额34 劳动保护费78应补税的境内投资收益的抵免税额35 广告支出(请填附表七)79应补税的境外投资收益的抵免税额36 捐赠支出(请附表八)80经批准减免的所得税额37 审计、咨询、诉讼费81应补(退)的所得税额(75…80)38 差旅费纳税人代表签章:纳税人单位公章:日期: 年 月 日联系电话:代理申报中介机构签章:日期: 年 月 日经办人:经办人执业证件号码:联系电话:39 会议费40 运输、装卸、包装、保险、展览 费等销售费用(请附明细表)41 矿产资源补偿费42 其他扣除费用项目(请附明细表)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43纳税调整前所得(14151617)44加:纳税调整增加额45 其中:工资薪金纳税调整额(见附表四)以下由税务机关填写:经办人: 受理申报日期:受理申报税务机关公章审核人: 审核日期:46 职工福利费、职工工会经 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的纳税 调整额(见附表四)47利息支出纳税调整额48业务招待费纳税调整额49广告支出纳税调整额(见附表七)按照《征管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纳税人在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时必须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一般情况下一个企业只有一项基本业务收入,并且与纳税人的“所属行业相对应。“销售退回:填写纳税人已在主表第一行确认为“销售(营业)收入的销售收入退回。符合规定的纳税人应将销售额全额列入主表第一行,准予减除的折扣额在此行填列。免税收益是指根据财税字[1994]001号文件及国家税务总局其他相关文件规定的单项减免税的优惠项目,如免税的技术转让收益;免税的治理“三费收益;国有农口企事业单位免税的种植业、养植业、农林产品初加工业所得等。旨在与第七十一行的免税所得相对应。注意填写的数据是扣除成本后的收益额;(3)纳税人转让投资用无形资产和土地使用权的收益,填入主表第八行“投资转让净收益中。一是要求纳税人依据税法的口径填列,本行数据来源于“投资收益、“长期投资“财务费用三个科目,不是会计科目中的“投资收益数额。  由于金融、保险企业的金融机构往来利息收入不能作为计提业务招待费、业务宣传费和广告费的依据,因此纳税申报时金融、保险企业的金融机构往来利息收入要在此行填列,不能计入第一行“销售(营业)收入中。新申报表遵循税法原则,将纳税人取得的股息性所得还原成税前所得;  ②税法对股权性投资收益的确认时间与会计核算的时间不同。  ④纳税人短期投资取得的现金股利,会计核算时直接冲减投资成本,纳税申报时应作为投资收益在本行填写。与附表二《投资所得(损失)明细表》中投资转让收益相对应。  本行不包括一是已填入主表第一行“销售(营业)收入中的出租包装物收入;二是施工企业已做销售收入核算的设备租赁收入;三是房地产企业已做销售收入核算的出租房产的租金收入。本行必须是正数,如果出现负数则为“资产盘亏、毁损、报损净损失,计入主表第三十行“资产盘亏、毁损、报损净损失中。数据来源于“营业外收入科目或企业单设的“补贴收入科目。  本行数据来源于“其他业务收入、“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科目,是一个比较主要的行次,其中一些项目为收益额、一些项目为收入额,填写时应加以区分。包括从下属企业收取的总机构管理费收入,各种价外基金、收费和附加,债务重组收益,罚款收入,从资本公积金中转入的捐赠资产或资产评估增值,债务人无法支付的债务,收回的已核销的坏帐,境外投资收益等。  “补贴收入:填写纳税人收到的各种财政补贴收入,包括减免、返还的流转税等。本行必须是正数,如果出现负数则为“汇兑净损失,计入主表第二十三行“汇兑净损失中。  “租赁净收益:填写纳税人取得的租赁收入减除租赁支出的净收益。  ⑤纳税人按权益法确认的投资损失不得在税前扣除。因此纳税申报时纳税人将被投资企业分配利润中已做分配的投资收益填写在新申报表主表的第七行及附表二《投资所得(损失)明细表》中;  ③税法对投资收益确认的数额与采用权益法所确认的数额有差异。  (3)股权投资的股息所得:指纳税人取得股权性投资的股息、分红、联营分利、合作或合伙分利等应计股息性质的全部所得。  (1)存款利息收入:指纳税人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货币资金的应计利息,包括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信用证存款、信用卡存款的应计利息收入。“投资收益(附《投资所得(损失)明细表》):填写纳税人取得的存款利息收入、债权投资的利息收入和股权投资所得。纳税人因无形资产而取得的收入及收益涉及3个方面,在纳税申报时应区分不同情况分别处理:(1)纳税人转让经营用无形资产“所有权的收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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