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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大数据发展规划(文件)

2024-08-23 23:01 上一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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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数据。引入档案文件的电子签名技术,发挥电子档案的法律效力,减少资源浪费。在地理空间底图之上,推进与城市 规划、土地利用、住房建 设、 应急指挥、公共视频等主题数据库的共享、 对接和利用。实施大数据民生应用示范工程,加快建设城市交通、社会保障、就业 服务、民生服 务、环境保护、林业保护、医疗健康、食 药安全、教育、文化、旅游、住建、气象、法律等领域的大数据 应用,加强与社会大数据29 / 43的互动,运用大数据推动民生服务普惠化。依托精准的线路营运数据、 车辆运行轨迹等,提高交通调度管理的效率和科学性。鼓励社会化就业数据的运用,支撑全市就业状况分析和预警。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环境保护 内容:以环境质量与污染源监管信息为重点,全面整合空气和水等环境质量在线监测、空气质量预测预警、污染源全过程物联网监控等信息资源,推进污 染源标识码的建立和使用,提高环保信息服务质量和应用效能。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医疗健康 内容:开展“智慧健康云 ”项目建设,建 设 “一中心三平台” :东莞卫生计生数据中心和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计生管理三大业务板块,拓展基于互联网的健康东莞便民服务,提升医疗卫生信息资源整合能力和对外服务能力,探索健康医疗服务新模式,推进精准医疗。32 / 43 责任单位:市食药监局教育 内容:实施“互联网” 教育 战略,开展教育工程,创新“慧教育” 实施途径。 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旅游 内容:推进‘智慧旅游’建设,推进旅游、文化、科技、创意、工业与大数据的融合发展,提升城市软实力。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房管局法律 内容:运用大数据手段科学调整法律服务资源的布局,合理优化公共法律服务。推 进气象大数据在农业生产、城市运行管理、城乡规划评估、山洪地质灾害防治、森林火险预警监测、交通旅游、公共卫生安全管理、水上作业与救护等领域的应用。 责任单位:市科协(五)优化布局和创新孵化,发展大数据产业、推动大数据产业集聚配合“强心展翅 ”战略,重点抓好我市与国家和省共建的信息化相关实验区、示范城市、产业 基地等工程建设,引导松山湖(生态园)、南城、东城、石龙、 长安等有条件的 镇(街道)和园区打造成国家或省级大数据产业园区,支持市内有条件的工业园区和信息服务产业园建设大数据产业基地。加强与国内外大数据先行地区战略合作, 对接大数据需求和承接大数据项目。发展大型通用海量数据存储与管理软件、大数据分析挖掘软件、数据可视化软件、非结构化数据处理软件等软件产品。、培育大数据新业态建立大数据应用负面清单机制,对未列入清单的大数据应用采取默认允许的方式,鼓励大数据新兴产业业态的发展。推动大数据在城市管理和民生服务领域36 / 43发展新的合作模式、服务模式和商业模式。发展创客空间、社会实验室、创新工场等众创空间,打造适应大数据创业的新型孵化平台,提供投融资服务、创业服务、平台服务和综合服务等,支持种子期、初创期大数据领域中小微企业发展。专栏               大数据产业集聚和 创新孵化工程 内容:重点抓好我市信息化相关实验区、示范城市、产业基地等工程建设。实现年“大数据创新创业取得阶段成效”和年“大数据创 新创业发挥长 尾效应” 中的支持大数据企 业或团队、引进人才、建设孵化器的目标。探索建立数据资产评估、数据资源交易机制和定价机制,规范数据交易行为,明确数据交换和交易界线,形成有效、便捷、公平、公正的数据汇集、整理、加工、存 储、定制等商品化运作机制。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局、市国资委、拟建国有控股的政府大38 / 43数据运营公司等(六)强化大数据技术,保障数据安全、推动大数据核心技术攻关和产业化应用推进“数据强 市” 工作,在产品、市场及产业链分析研究、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大数据、云 计算及相关领域重点支持一批大数据研发项目。依托大数据产业技术联盟、相关行业协会以及科研机构、高校,推动企业在数据采集、存储、应用等领域开展协同创新,促进关键技术产业化应用。开展大数据环境下的网络安全问题研究和基于大数据的网络安全技术研究,落实信息安全等级保护、 风险评估等网络安全制度和系统建设。加强对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安全、商业秘密、个人隐私、 军工科研生产等信息的保护,避免信息的泄露和滥用。四是鼓励从技术脱敏、行业自律、统计和应用封装等角度来加强隐私保护。组建市大数据工程(技术)研发中心、重点实验 室和应用中心。 在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框架下,由市经信局牵头建立市大数据发展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对全市大数据发展和应用工作40 / 43的统筹协调。 在市大数据发展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下设立促进大数据发展工作小组(设在市经信局),具体负责实施全市大数据战略,承担大数据发展的规划实施、政策指导、评价考核、重大项目的推进和重大问题的协调工作。 将大数据发展重点工作列为市政府重点督查内容,及时督办通报。 将大数据发展纳入全市经济发展绩效评价体系,将数据共享和开放纳入全市信息化建设考核体系。依法落实基础信息网络和关键行业领域重要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条例。制定数据共享、数据开放、数据交易工作部署的计划性文件。推进统一的政务数据编码、格式 标准、交 换 接口规范的研制和应用。鼓励政府与企业、社会机构合作,加快大数据应用推广,培育大数据应用市场。加强与国内外相关组织的合作,利用各种招商平台和会展平台,宣传我市大数据产业投资环境和政策措施,推介我市大数据应用优秀成果。(四)重视智力建设、加强大数据人才培育。、加强大数据人才引进。支持市内企业、各科技创新平台联合全国科研院所建设大数据教案实践基地、新型大数据人才培育和实习基地。统筹市信息化和“机器换人 ”等“科技东莞” 工程专项资金支持大数据基础设施升级、公共平台建设、数据交易补贴、科技研究、重点应用项目、初 创企业补助、商业模式创新和贷款贴息等。 加大大数据战略的宣传力度,开展工业、城市管理等领域的大数据应用优秀成果展,在全社会树立大数据意识。 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依靠平台化、生态化的方式去治理和发展大数据产业,营造活跃有序的数据市场环境。 、加强大数据标准规范研究。从数据采集、数据整合、数据开放、数据应用、数据安全的大数据生命周期角度,制定数据和信息资源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形成大数据顶层设计体系和管理治理体系。(二)健全运行机制、加强大数据法规建设。促进大数据发展工作小组会同市统计局完善大数据产业统计体系,实现大数据产业统计监测,客观反映我市大数据产业发展水平。加强各部门和镇(街道)协调配合,及时制定配套措施,抓好政策落实。成立政府数据开放监督委员会,负责审批公开数据目录和指导数据融通平台建设。 目标:实现年“大数据 产业良性发展环境初步形成” 和年“大数据产业发展环境效益凸显”中的社会大数据公共服 务平台、大数据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发中心、重点实验室和应用中心的目标。形成大数据专利池。提升重大网络安全和风险识别的大数据支撑能力。二是加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防护。、保障大数据安全可控将数据作为对象,完善安全保密管理措施和质量控制方法,确保数据安全可控和隐私保护。支持自然语言理解、机器学习、深度学习等人工智能技术创新,提升数据分析处理能力、知识发现 能力和辅助决策能力。专栏                  大数据融通工程 内容:探索组建国有控股的政府大数据运营公司,对政府数据进行处理、交易和应用;探索建设东莞市大数据交易平台。鼓励各级政府和部门、各类企业向社会采购数据和数据服务,鼓励企业之间通过商业行为创新数据共享机制。建 设大数据产业孵化基地,开展数据对接会等合作服务,举行开放数据和应用创新开发竞赛。支持重要科研机构、大型互联网企业及基础电信运营商利用技术优势和产业整合能力,向大数据领域的中小微企业和创业团队开放接口资源、数据信息、计算能力、研发工具等,降低创业的技术和关键资源获取成本。、激发大数据创新创业适应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各类要素资源聚集、开放和共享,引导和推动全社会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浓厚氛围。重点培育互联网金融、数据服务、数据材料、数据制药等新业态。支持企业开发与重点行业领域业务流程及数据应用需求深度融合的大数据解决方案。35 / 4健全大数据产业链围绕终端制造、平台构建、研发设计、 应用服务等大数据产业链关键环节,加强招商引 资和培育,全力引进国际领先的大数据龙头企业和重大项目,支持市内具备较强实力的企业投资建设大数据软硬件产品及应用服务等项目,打造具有竞争力、完整的大数据产业生态体系。重点培育大数据服 务龙头骨干企业,支持企 业开展并购,抢占大数据产业的核心价值环节,加快做大做强。建设东莞市网上科技工作者之家,对科技人才进行数据关联,形成科技工作者社交圈,提供与科技工作者有关的政策宣传、培训、 权益保 护等内容,促进跨界合作、 项目对 接。建立重点特殊人群的各类数据汇聚共享、交互应用平台,实现对特殊人群的可查、可控、可帮、可管。加快旅游数据中心建设,完善对饭店、景区等基础信息的采集,整合运营商、旅行社、互联网旅游平台、本地旅游景区、 饭店、 导游及游客等旅游信息资源,为行政审批、 产业统计分析、旅游安全监管、重点景区游客流量监管、预警和及时分流疏导、旅游投诉、游客出行服务等提供支撑,探索开展旅游与33 / 43交通、公安、气象、环保等跨部 门数据融合和协同创新。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文化 内容:加强公共文化数字资源整合,加强多网、多终端应用开发,升级公众文化子网,建设公共文化数字资源群。鼓励和规范有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医疗大数据新应用研究,构建综合健康服务应用体系。汇集环保、国31 / 43土、公安、交通、水利、林业等数据,进行整合分析,支撑 环保、气象、生态、林业、水情的分析和预警,环境状况信息实时共享和多渠道发布,更好地防范环境风险和应急联动。依托现有数据、互联网资源和社会力量,建设 养老服务综合平台(虚拟养老院),采集老年人口状况数据,综合分析和满足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交投集团、市公路局社会保障 内容:建设由城市延伸到农村的统一社会保障大数据平台,加强社保基金监管和医疗保险等方面的大数据应用,加强社保基金风险防控管理,打造精准治理和多方协作的社会保障新模式。专栏                 大数据民生应用示范工程城市交通 内容:全面推进交通基础设施、运载装备、从业人员等基本要素以及交通证件、 执法案件、客运票据等核心要素的数字化、在线化。 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应急指挥 内容:开展东莞市应急综合管理平台(二期)项目建设,建设镇(街道)应急管理平台、应急大数据系统,多方面采集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应急数据,实现与部门专项系统互联互通,实现通信保障、信息汇总、指 挥调度的自动化和智能化,加强对安全生产、医疗卫生、防灾减灾、交通安全、食品药品安全、国防 动员等方面的应急联动全过程的指挥调度和业务协调。28 / 43 责任单位:市档案局地理空间 内容:以国土资源“一 张图” 数据库为基础,结合遥感监测技术,进一步完善国土资源信息化技术架构。拓展支付宝、微信等缴税途径,丰富税款缴纳方式。建立跨部门、跨领域、跨行 业的安全生产大数据发展协同推进机制,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和服务,实现安全生产领域的政务服务水平的提升。扩大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覆盖范围和使用范围,加强视频自动化分析技术的运用,为妥善应对和有效处置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提供数据支撑,构建网格化和智能化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责任单位:市质监局节能降耗 内容:鼓励大型用能企业部署各类设备传感器、数据采集器,对企业用能数据进行细粒度采集,结合企业的耗能行为和能源市场细分,自动分析各企业的用能指标,通过对海量数据的深层次挖掘,对能耗趋势提前预26 / 43警和用能诊断,优化能源消费方案。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城市规划 内容:开展“东莞市规 划管理业务全流程网上服务系统” 项目建设,采用电子签章技术,推行规划业务无纸化办公和数字化交付。 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场监管 内容:以信息化平台和大数据中心为载体,优化市场监管、加强法治环境建设。 责任单位:市统计局经济分析 内容:建设东莞市统计数据共享服务平台,通过整合商务、工商、税24 / 43务、质监、统计、环保、房管、农林水利、规划、金融、海关等部门的企业或个体经营记录,整合一组东莞市市场经济信息基础数据库,梳理一个全市市场经济信息目录。推广普及企业专属网页及市民个人网页,深化行政服务数据整合。推进部门数据联动,优化再造服务流程和服务平台,打通数据壁垒,清理不适应“ 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各种规定,不断提高政府服务、监管和治理的针对性、有效性和精准化。实现对 生猪养殖、运输和屠宰环节检疫检测等信息的溯源及监控视频的查证。开展物流大数据应用试点示范,推进物流过程的数字化,汇聚公路、水路、民航、铁路、邮政及通信、交管、气象、工22 / 43商、海关等部门数据信息,整合保险、 银行、 检验检疫、企业供应链管理等第三方物流数据信息,加强物流运输信息资源多元化采集、主题化汇聚和知识化分析,提升物流监控和服务能力。探索冷链配送信息定位管理,实现精确定位、轨迹追踪、信息服务、 实时调度,状 态监察等功能,确保动物产品检疫质量和数量。全面推广网上交易平台,研究开发全市集体资产交易大数据分析利用模型,为科学制定交易参考价格、掌握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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