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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风险防(文件)

2024-04-21 15:40 上一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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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简称发行者)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 应以国债发行时约定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利息收入的实现;如转让国债,应在国 国债利息收入计算: 国债利息收入 =国债金额 (适用年利率 247。 • 国债成本计算方法: 企业在不同时间购买同一品种国债的,其转让时的成本计算方法,可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中选用一种。同时,将另外的 50%抵偿欠丁企业的债款 315万元。假设丙、丁两企业都将所取得的国债持有到期日,并都于 2023年 9月 3日向财政部门委托发行的银行兑付,其中各取得本金 300万元、国债利息收入 45万元。 • 税不重复征收原则:企业转让其他企业与个人的限售股,在转让方缴纳企业所得税后,不再对其他企业与个人征收企业所得税与个人所得税 企业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税处理 ( 企业转让代个人持有的限售股征税问题 ) • 因股权分置改革造成原由个人出资而由企业代持有的限售股,企业在转让时按以下规定处理: • (一)企业转让上述限售股取得的收入,应作为企业应税收入计算纳税。 • (二)依法院判决、裁定等原因,通过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企业将其代持的个人限售股直接变更到实际所有人名下的,不视同转让限售股。但个人将 10万股限售股转让后,需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案例 甲持有上市公司的限售股 10万股,每股购置成本 1元。  假设解禁日,甲企业按照乙企业的要求,将 10万股限售股以每股 9元转让,转让收入为 90万元,发生相关税费,则 • 甲企业缴纳所得税:( 90- 10- ) 25%= 万元 • 甲企业本身应承担其中的 15万元[( 70- 10) 25%],乙企业承担 ,剩余部分 ( 90- 70- )转付给乙企业时,乙企业不用纳税。 • “金融企业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情况说明”中,应包括在签订该借款 合同当时 , 本省任何一家金融企业 提供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情况。全年共发生借款利息计 900万元。 • 企业在实际发生时未取得发票,但在汇算清缴期间取得发票,那么相关费用是不是就可以扣除了?否则就不能扣除? • 不完全是。 撤回投资或减少投资的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3年第 34号) • 投资企业从被投资企业撤回或减少投资,其取得的资产中,相当于初始出资的部分,应确认为投资收回;相当于被投资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按减少实收资本比例计算的部分,应确认为股息所得;其余部分确认为投资资产转让所得。 • 被投资企业清算,企业股权消亡:《条例》第 11条及财税〔 2023〕 60号明确:被投资企业清算时,允许在剩余资产中扣减其对应的未分配利润和盈余公积。截止 2023年年底,乙公司共有未分配利润和盈余公积 6000万元,则 投资成本: 甲公司的投资成本为 2023万元 未分配利润和盈余公积: 按照甲公司初始股权比例计算,乙公司应该享有 1800万元( 6000 30%)。 2023年 7月 1日,甲企业与丙个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甲企业将其持有 A公司 32%的股权全部转让给丙,协议约定甲企业、丙个人按该股权的公允价值 2800万元转让。 • 34号规定,企业撤资取得的资产中,相当于初始出资的部分,应确认为投资收回,相当于被投资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按减少实收资本比例计算的部分,应确认为股息所得,按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可以免缴企业所得税,则甲企业因撤资收回的 2800万元的补偿收入,其中 320万元(初始投资1000 32%)属于投资收回,不缴企业所得税;按撤资比例 32%计算的应享有 A公司的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盈余公积( 5800+ 1200) 32%= 2240(万元)部分,应确认为股息所得,按规定可以免缴企业所得税;其余部分 2800- 320- 2240= 240(万元),应确认为股权转让所得,应缴企业所得税 240 25%= 60(万元),而丙个人的出资行为除增资应缴印花税外,不涉及其他税收问题。 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 项目 工业企业 其他企业 应纳税所得额 ≤30万元 ≤30万元 从业人数 ≤100人 ≤80人 资产总额 ≤3000万元 ≤1000万元 资产与人数的计算 • 《 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通知 》 (国税函〔 2023〕 251号)规定: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中,“从业人数”按企业全年平均从业人数计算,“资产总额”按企业年初和年末的资产总额平均计算。 • 《 关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若干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 〔 2023〕 377号):享受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 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务院规定的一项或几项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企业不得核定征收。 • 本通知所称技术转让,是指居民企业转让其拥有符合本通知第一条规定 技术的所有权或 5年以上(含 5年)全球独占许可使用权的行为 。 居民企业取得禁止出口和限制出口技术转让所得,不享受技术转让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 享受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的企业,应单独计算技术转让所得,并合理分摊企业的期间费用;没有单独计算的,不得享受技术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优惠。 • 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资产损失,是指企业在实际处置 、 转让上述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合理损失 (以下简称 实际资产损失 ),以及企业虽未实际处置、转让上述资产,但符合 《 通知 》 和本办法规定条件计算确认的损失(以下简称法定资产损失)。 • 企业虽未实际处置、转让上述资产,但符合 财税〔 2023〕 57号 和 25号公告 规定条件计算确认的损失。 • 不同损失区分点及意义 • ( 1)区分点:实际损失和法定损失 区分的关键 是考查企业资产是否是在实际处置、转让环节时发生。其中,属于实际资产损失,准予追补至该项损失发生年度扣除,其追补确认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五年。 • 问题:不允许退税对纳税人有何损失? 案例 • 甲企业有某项资产, 2023年底发生损失。企业考虑到 2023年处于免税期内,因而资产管理部门未确认为资产损失,直到 2023年 1月份,管理部门才进行处理,确认资产损失,并在会计上进行资产损失核算。 • 申报扣除程序: 企业在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可将资产损失申报材料和纳税资料作为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附件一并向税务机关报送。 • 注意:清单申报中的货币性资产只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及预付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各类垫款、企业之间往来款项)等货币性资产,不包括债权性投资和股权(权益)性投资。 资产损失与会计之间的协调 • 两不准扣除: • 已符合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条件,但会计未处理,不准在税前扣除; • 会计上已作处理,但未进行纳税申报,也不准在税前扣除。 会计上未作处理,不得税前扣除。 • 延期申报: 属于专项申报的资产损失,企业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的时限内报送相关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经主管税务机关同意后,可适当延期申报。对有证据证明申报扣除的资产损失不真实、不合法的,应依法作出税收处理。 资产损失扣除筹划案例 (过桥资金筹划策略) • 甲公司借款 2023万元给关联企业 M公司,但两年后 M公司仍然未归还,更为严重的是 M公司由于生产经营管理不善已经处于资不抵债行将破产的境地,这不仅意味着甲公司借给 M企业的 2023万元的直接借款不能收回。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3年第 25号又作了更为详细的规定。 • 税务管理: 税务机关应按分项建档、分级管理的原则,建立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台账和纳税档案,及时进行评估。国家税务总局审核有关情况后,将损失情况通知相关税务机关。 • 实际资产损失: 会计处理年度与纳税申报年度一致,可以在当年进行税前扣除; 会计上已作处理,但属于会计处理年度以前发生的符合税法规定的条件,可追补确认在实际发生年度进行扣除; 会计上已作处理,但不符合税法规定的条件,不得税前扣除。企业无法准确判别是否属于清单申报扣除的资产损失,可以采取专项申报的形式申报扣除 。 • 企业在申报资产损失税前扣除过程中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税务机关应当要求其改正,企业拒绝改正的,税务机关有权不予受理。 资产损失申报扣除制度 • 申报扣除原则: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应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后方能在税前扣除。发生资产损失后净值、保险赔款等预计只有 80万元。 五年追补时限的例外(延长) • 对下列特殊 实际资产损失 , 可不受 5年限制,其追补确认期限经国家 税务总局批准后可适当延长: 因计划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遗留的资产损失、 企业 重组上市过程中 因 权属不清出现争议而未能及时扣除 的资产损失、 因承担国家政策性任务而形成的资产损失 政策定性不明确而形成资产损失等特殊原因形成的资产损失等 追补扣除的影响与调整 • 企业因以前年度实际资产损失未在税前扣除而多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可在追补确认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款中予以抵扣,不足抵扣的,向以后年度递延抵扣。 示例 • 企业逾期三年 以上的应收款项在会计上已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 资产损失确认扣除的时限 • 一般规定: 法定损失与实际损失均为 符合法定资产损失确认条件或实际发生且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的年度申报扣除。 法定损失的理解 • 法定损失的类型大多是由 财税 〔 2023〕 57号文 和 25号公告 中所规定的不是实际处置但由于政策规定了的损失。 • 实际资产损失是指企业实际处置、转让资产发生的、合理的损失。 • 三、企业将符合本通知第一条规定条件的财政性资金作不征税收入处理后,在 5年( 60个月)内未发生支出且未缴回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的部分,应计入取得该资金第六年的应税收入总额;计入应税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发生的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 本通知自 2023年 1月 1日起执行 。其中,境内的技术转让须经省级以上(含省级)科技部门认定登记,跨境的技术转让须经省级以上(含省级)商务部门认定登记,涉及财政经费支持产生技术的转让,需省级以上(含省级)科技部门审批。 技术转让所得免税条件限定 财税 〔 2023〕 111号 • 技术转让的范围: 包括居民企业转让专利技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生物医药新品种,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技术。 2 • 全年月平均值=全年各月平均值之和 247。 • 即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按照 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筹划分析 • 如果甲企业、乙企业达成协议,甲企业先按 《 公司法 》 规定的程序撤出 32%的出资(从 A公司获得 2800万元)然后由丙个人与 A公司签订增资协议,由丙个人出资 2800万元,占 A公司注册资本的 32%。 变“股权转让”为“先撤资再增资” • A公司由甲、乙两个法人股东(均为居民企业)于2023年初出资 1000万元设立,甲企业的出资比例为 32%,乙企业的出资比例为 68%。则由本次的 34号公告明确:可以扣减未分配利润和盈余公积。 • 企业投资减少的三种模式: • 转让股权。 • 问题:此政策是否合理? 已提足折旧房产、建筑物 改扩建的处理 • 《 税法 》 第十三条、 《 条例 》 第八十八条: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是指改变房屋或者建筑物结构、延长使用年限等发生的支出。试问:如果甲企业将其全资子公司与丙、丁两公司的借款合同资料提供给税务机关后,其因向乙公司借款而发生的 900万元的利息支出能否在 2023年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分析 • 丙、丁企业的资格没问题: 《 关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若干问题的通知 》 (国税函〔 2023〕 377号):银行、信用社、小额贷款公司、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融资租赁公司、担保公司、财务公司、典当公司等金融企业 • 但是却不能满足“贷款期限、贷款金额、贷款担保以及企业信誉 等条件 基本相同 下” 员工服饰费用支出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3年第 34号) • 企业根据其工作性质和特点,由 企业统一制作 并要求员工 工作时统一着装 所发生的工作服饰费用,可以作为企业合理的支出给予税前扣除。 • “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是指在 贷款期限、贷款金额、贷款担保以及企业信誉 等条件 基本相同 下,金融企业提供贷款的利率。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3年第 24号: 自 2023年 7月 1日起,企业拨缴的职工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 2%的部分,凭工会组织开具的 《 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 》 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未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比企业转让少缴纳税款计 ( - ) 企业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税处理 (企业在限售股解禁前转让限售股征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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