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

x年创新基金管理若干重点说明的问题((文件)

2025-04-18 15:41 上一页面

下一页面
 

【正文】 中有违法、欺骗或事实隐瞒等行为的; 2)项目承担单位、项目组织单位或项目推荐单位要求终止合同,并经管理中心同意的。 杭州市科技局分管工作人员:  潘学冬 联系电话: 057187060184  杭州市创新基金工作群 1: 62684520  杭州市创新基金工作群 2: 85390261  杭州市创新基金工作群 3: 96660922 一、创新基金注册申报有关问题 关于中介服务的收费 ,双方 自愿原则 ,鼓励中介机构以规范的行为、高质量的服务来获取报酬; 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专业服务机构,省科技厅认定的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评估机构,系恶意欺诈行为。 合同管理 五、杭州市创新基金工作总体安排 (一)项目受理评审时间安排  5月底,各企业完成项目申报资料的撰写,并做专家论证;  6月 10日前,区、县(市)按项目建议数组织企业申报,并上报到市科技局;  6月 15日前,市科技局汇总整理,上报省厅;  6月 25日前,省里汇总并与管理中心协商,开展联审工作;  7月 5日前,将联审结果反馈给各市县,各市县出具立项文件。省级科技主管部门和地方监理单位应负责将信息通知到项目承担单位。 合同的变更程序是: 项目承担单位向项目组织单位提出变更申请,由地方监理单位提出意见报管理中心批准后执行(提交电子版和纸质材料) 4) 不属于本规范中所涉及的“合同变更”范围有: ( 1)项目承担单位基本注册信息的变化,如:单位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联系人及电话号码变更,以及企业开户银行、户名、账号变更; ( 2)因改制、重组等原因 , 项目承担单位名称发生改变,但项目承担主体并未发生变更。 因年度错误造成合同经济指标调整的,且可从电子版项目可行性报告中核实的。不发验收证书,停拨合同经费余额,项目承担单位 3年内不得申请项目 。 三、创新基金监理与验收 5)验收筛选性指标 保证项目合同的严肃性与验收的可操作性,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原则上作为验收不合格: ( 1)销售收入完成不足合同规定指标的 50%(初创期小企业创新项目除外); ( 2)技术和质量指标完成情况不足 60%; ( 3)合同到期后 1年内不验收的项目; ( 4)验收材料中有造假行为或承担单位无法提供有效材料证明验收指标完成情况的真实性; 三、创新基金监理与验收 验收结论 1) 合格 : 评分 80分以上。 1) 创新项目(含创业项目)、补助资金项目 的验收由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负责。 3)重点检查 管理中心根据监理验收工作需要,将不定期组织专家,在地方科技部门的配合下,对基金工作(项目)进行专题实地考察。 三、创新基金监理与验收 (二)监理工作 监理内容 基金项目监理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资金到位与使用情
点击复制文档内容
教学课件相关推荐
文库吧 www.wenkub.com
备案图鄂ICP备1701627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