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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总结的报告(文件)

2025-10-14 12:55 上一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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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国税发 [ 2009 ] 79号)第八条 纳税人办理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时,应如实填写和报送下列有关资料: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财务报表;备案事项相关材料;总机构及分支机构基本情况、分支机构征税方式、分支机构的预缴税情况;委托中介机构代理纳税申报的,应出具双方签订的代理合同,并附送中介机构出具的包括纳税调整的项目、原因、依据、计算过程、调整金额等内容的报告;涉及关联业务往来的,同时报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备案类税收优惠项目目前,上海实行备案管理的税收优惠项目如下:(1)企业国债利息收入免税;(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税;(3)企业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加计扣除(加计扣除100%);(4)企事业单位购买软件缩短折旧或摊销年限;(5)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缩短生产设备折旧年限;(6)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取得的收入减免税;(7)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者获得分配的收入减免税;(8)创业投资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抵扣(创业投资企业以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在满2年的当年以投资额的70%抵扣其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结转以后抵扣)报批类税收优惠项目目前,上海实行报批管理的税收优惠项目如下:(1)综合利用资源企业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产品取得的收入减计(减按90%计入收入);(2)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项目登记(费用化部分、资本化部分);(3)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享受20%优惠税率;(4)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优惠税率;(5)浦东新区新办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优惠税率;(6)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生产企业享受10%优惠税率;(7)%优惠税率;(8)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减免税;(9)农产品初加工项目所得减免税;(10)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所得减免税;(11)新办软件生产企业、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减免税(获利起,两免三减半);(12)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减免税;(13)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封装企业的投资者再投资退税(以40%或80%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纳企业所得税)。附表一至附表四是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附表五至十一是计算纳税调整明细的。第四,不同行业的纳税人所需填报的附表是不同的,”收入明细表“和”成本费用明细表“分为三类:一般工商企业纳税人;金融企业纳税人以及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非营利组织等纳税人,纳税人根据自己的归类分别填写各自的表格即可。“ 第34行 ”本年累计实际已预缴的所得税额“ ”(1)独立纳税企业“ 填报汇算清缴实际预缴入库的企业所得税。” 第40行“本年应补(退)的所得税额(3334)” “(1)独立纳税企业” 第40行=第33行第34行。主表只填白色部分,灰色会自动生成,主要填39行及34行。第4行“不符合税收规定的销售折扣和折让”:填报纳税人不符合税收规定的销售折扣和折让应进行纳税调整的金额。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如第1列≥第2列,第1列减去第2列的差额填入第3列”调增金额“,第4列”调减金额“不填;” 如第1列<第2列,第3列“调增金额”、第4列“调减金额”均不填。意见:汇算后通过以前损益调整科目,期末转入本年利润,在下一的汇算清缴时,不作为税前扣除项目,这样会造成“纳税调整前所得”与企业的利润表的“利润总额”不完全一致;如果为了两者一致,则先做费用扣除,然后再作为其他纳税调增项目填报也可,或者按会计制度规定,以前损益调整直接计入未分配利润科目。如果多缴的所得税,未申请留抵或退税,账务处理则通过以前损益调整,同样不得税前列支。对于因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就收益、费用和损失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按照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规定的确认、计量标准与税法不一致的,不得调整会计账簿记录和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金额。一般的会计差错(非重大差错)仅调整发现当期相关项目。固定资产折旧、职工福利费、坏账准备等有一定的扣除比例,企业会计处理中的主要错误是,账务上未进行处理,而在纳税申报中作了纳税调减;按税法规定,一些广告费超过扣除限额的部分是可以在以后进行扣除的,这部分则可作为以后的纳税调减。对于所得税审核来说,只对所得税纳税调整,一般不对报表进行调整,因此下一也不需要调整期初数,如应交所得税科目,在下进行账务处理即可,一般金额并不大,按非重大差错处理,同样不需要调整报表期初数。六、有关开办费的问题新会计制度、新会计准则,以及税法对开办费的规定不同,实际中带来了混乱。会计规定:《企业会计制度》规定,“除购建固定资产以外,所有筹建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先在长期待摊费用中归集,待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当月起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所以,对于众多的私营企业,仍按税法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更方便些。财产损失的申报期限为终了后的15天内,一年只能申报一次,所以应及时申报,当年的损失只能在当年申报。其他的如应付工资,严格来说,应是按借方发生额(即实发数)来进行扣除,但实务中如果企业是实行下发工资制度,本年同样有贷方余额,同样可不做纳税调整,其他的如水电费,房租等一般也可按同样的原则进行处理。因此,企业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计提准备金(除坏账准备金外)及预提的其他费用的余额不得在税前列支,企业应在纳税申报时作纳税调整,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人为损失,财产永久性实质损害,政府搬迁损失,经报税务局批准后可税前扣除。如果是对开办费在开业一次进入费用,则当年要按税法的规定进行纳税调增,在以后作为纳税调减。筹建期,是指从企业筹建之日至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的期间。如果纳税人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税金、损失高于准予扣除限额,按限额扣除;低于准予扣除限额,按实际核算金额扣除。的期初数;会计差错更正的会计处理,区分重大差错和非重大差错两种处理方法。五、有扣除限额的费用扣除由于税法规定的税前扣除是一种标准,依据标准计算出来的金额是准予扣除限额的概念,不是必须扣除的金额。因此,所得税汇算清缴的调整事项,一般是不需要进行账务处理的,但也发现有些企业进行了所得税审核后,对于纳税调整事项在下作了账务处理,下做汇算清缴时又要做纳税调整。依照税收规定予以调整,按税收规定允许扣除的金额,予以扣除。二、上多缴的企业所得税,审批后可作为下一留抵上多缴的企业所得税,在纳税申报表中可作为上期多缴的所得额,或者作为已预交的所得税额抵减。按会计制度的规定,补缴上的所得税,应调整上的所得税费用;可实际工作中,12月份的会计报表可能在1月10日已报给了税务局,税法规定汇算清缴在年终后4个月内进行,也未明确重新报送经调整后的会计报表,况且账务处理已到了本年的4月份,企业不习惯重新编一份上调表不调账的会计报表,而且多数人还是认同“账表一致”,除非事务所审计出具审计报告,调表不调账;但所得税汇算清缴以及税务审核并不出具经审核的上会计报表,因此,补缴及应退所得税往往是在本年进行账务处理。“ 特殊情况可以全额扣除。“ 第9行”一般重组“ ” 填报纳税人按照税收规定作为一般重组处理,导致财务会计处理与税收规定不一致进行纳税调整的金额第2列“税收金额”填报按照税收规定视同销售应确认的成本。“ 一般工商企业:按附表一【1】第13行金额填报; ” 金融企业:按附表一【2】第38行金额填报;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自行计算填报。”(3)合并缴纳集团企业 “ 第40行=第33行第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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