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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总结报告(文件)

2025-10-14 13:16 上一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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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时,其会计处理办法同国家税收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税收的规定计算纳税。企业在计算当期应交所得税时,应在按照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计算的利润总额(即利润表中的利润总额)的基础上,加上(或减去)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与税法规定就某项收益、费用或损失确认和计量等的差异后,调整为应纳税所得额,并据以计算当期应交所得税。对于所得税审核来说,只对所得税纳税调整,一般不对报表进行调整,因此下一也不需要调整期初数,如应交所得税科目,在下进行账务处理即可,一般金额并不大,按非重大差错处理,同样不需要调整报表期初数。六、有关开办费的问题新会计制度、新会计准则,以及税法对开办费的规定不同,实际中带来了混乱。五、有扣除限额的费用扣除由于税法规定的税前扣除是一种标准,依据标准计算出来的金额是准予扣除限额的概念,不是必须扣除的金额。税法规定:企业在筹建期发生的开办费,应当从开始生产、经营月份的次月起,在不短于5年的期限内分期扣除。”实务中可以这样理解:对于小型商贸企业,一般认为不存在开办期的问题,从取得营业执照起开始建账,相关的房租,办证费等,都作为当期的费用进行会计处理。七、财产损失税前扣除事项依据《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主要的内容:正常的管理损失,不需报批,如固定资产变卖损失,不需报批,但提前报废需要报批。八、预提费用的期末余额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规定: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除国家另有规定外,提取准备金或其他预提方式发生的费用余额均不得在税前扣除。第五篇: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总结篇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现状分析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现状分析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是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重要环节,能否科学有效管理直接影响到税源的流失、税收执法风险的防范,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迅猛发展以及新商事体制的改革,企业所得税征管户快速增长,新生的经济类型和经济业态不断涌现,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也产生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由于目前我国企业组织形式多样、存在着多种多样的经营方式,财务核算不健全、不规范、账面信息失真实度较高,且存在着大量的现金交易,在实际征管中缺乏有效的监控手段掌握企业的资金流、货物流等经营情况,对于做“不真实账”等行为使税务机关很难在日常管理中获取证据,税务机关在与纳税人提供的会计信息博弈中处于劣势地位,信息不对称,较难以准确核实企业的真实收入。(二)纳税服务质量有待于提高税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意识亟待提高。在纳税服务中,尽管某些税务机关花费大量的人力和物力在软件和硬件建设方面,却忽视与纳税人沟通渠道的建设,不能准确了解纳税人的需求,服务内容和手段离纳税人的要求还有距离,导致双方对企业所得税某些政策产生不同的理解,沟通渠道长期不是很顺畅。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企业应在解散事由出现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并向税务机关报告,有未结清税款的,税务机关参加清算。清算政策法规缺乏操作性。纳税人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预缴方式先按月或按季进行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次年5月31日前再按纳税汇算清缴,这样造成纳税人和税务机关双方都不重视预缴申报,只重视汇算清缴。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今年商事改革公司注册户急增,纳税人数量急剧增长,而我国目前申报表审核还是主要依靠人工来完成,导致不能及时、准确地发现申报的错误和疑点。纳税评估没形成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统一可操作强的规程,让纳税人常认为纳税显失公平,长期下去可能会影响到税务机关与企业的征纳关系,不利于税收征管的健康长期发展。企业利润被征收企业所得税后,税后利润对个人分配需征收个人所得税,税收实际负担率高达40%(1(1—25%)(1—20%))。税种征管范围不明确。收入、扣除确认原则欠完善。不参加汇算清缴的户数为167户,同比减少了35户;实际参加汇算清缴户数为3076户,同比增加了672户。(二)汇算清缴行业结构分析。制造业1397户,其中:盈利企业1124户,亏损企业80户,零申报企业户数193户。信息传输、计算机软件业6户,其中:盈利企业4户,零申报企业户数2户。房地产业163户,其中:盈利企业136户,亏损企业16户,零申报企业户数11户。居民服务及其他服务业47户,其中:盈利企业36户,亏损企业6户,零申报企业户数5户。二、税源构成及增减情况分析(一)税源构成情况。房地产业163户,%。盈利企业收入及缴纳税款情况:通过汇算清缴,盈利企业为2471户,%。(二)税收增收情况及原因。极大地促进了我市企业所得税收入的增加。会议强调:各级税务机关工作重点应放在政策宣传和有关年报填写辅导上,并及时反馈相关信息、严格企业涉税事项审核,同时对企业汇算清缴面、时间要求和在汇缴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问题及应特别注意的事项进行了明确。各县(区)局在结合本地工作实际的基础上也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对外宣传。我局多次召开工作会议,提高认识,统筹安排,成立了汇算清缴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应急预案,加强纵向、横向联系,保证了区局与市局处室之间,科与所之间、各科室之间的协调和沟通,从而形成一股合力,确保了汇算清缴工作顺利开展。在企业版中告诉纳税人,下载软件后,如何选择和填写税务登记表,如何进行系统激活,怎样生成和创建报表,怎样录入报表,先录什么,后录什么,如何修改,如何生成压缩文件上报税务机关等。电子申报在推行过程中,我局出现了前所未有的互动现象,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学习相关操作方法和有关政策,税务人员到企业去现场指导,企业与企业之间互相讨论交流在电子申报中的认识和经验,互帮互助,有力的促进了电子申报工作在我局的全面推广和运行,确保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全面完成。对一般企业,我们制定了2006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日程安排表,进行了统一部署,确保均衡完成汇算清缴工作。设臵专门的应急窗口,必要时启动应急窗口,迅速、快捷受理申报。分别采取不同的措施,解决申报中存在的问题。通过测试,让我们看到了介质申报的快捷和便利,是原来手工录入所需时间的三十分之一,减轻了岗位人员的工作压力,提高了效率,也减少了纳税人的等候时间。(五)积极推行企业所得税电子申报,确保汇算清缴工作圆满完成 首先,我们做到提早动手,不等不靠。同时成立应急梯队,在正常工作时限之外,根据纳税人排队等候情况,由应急梯队继续受理企业纳税申报,让窗口工作人员能够得到必要的休息,同时安排中午值班人员,为企业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对小型企业和连续亏损企业我们通过核定征收,进行简易申报,截至2007年6月,我局已对2131户企业进行了核定征收管理,从而减少了申报压力。通过汇算清缴工作是我们了解管户的基本情况;企业所得税税源结构的分布情况;企业所得税收入增减变化及原因;企业所得税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和存在问题。同时结合实际情况,对纳税人开展了多形式、多渠道和多方式的培训辅导,因地制宜开展宣传,向企业提供具有针对性和专业化的纳税服务,采取集中培训、重点辅导等多种形式,从新申报表填写方法、报表间勾稽关系、软件应用、税务审批事项、税收政策等方面对企业进行辅导,使纳税人及时掌握新申报表的填报方法,适应新申报表的填报要求,明白如何办理纳税申报手续,正确填制相关报表,准确录入有关数据,从源泉上保证汇算清缴数据的可靠性,从而提高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和办税能力。我们首先分期分批对申报大厅操作人员和全局税收管理员进行轮训,一方面培训有关政策,包括:汇算管理办法及工作规程,汇算清缴中涉及的税收政策和税法和会计制度差异,历年汇算清缴中容易出现的问题以及新申报表讲解等,使每个管理员吃透文件精神,掌握政策规定,正确辅导企业填表,正确审核企业报表,提高企业申报表填报质量;另一方面,培训申报软件的操作技能,根据试点测试所得税电子申报的经验,我局制作了企业所得税电子申报软件操作指南,即“傻瓜流程图”税务版和企业版,并随同下载的总局《通用税务数据采集软件》和相关说明一并下发各税源管理部门。通过全局干部的大量工作,克服了人员少、业务多、任务重、汇算面宽等具体困难,坚持早动手、早安排、早落实,圆满地完成了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现将2006汇算工作汇报如下: 第一部分:开展汇算清缴工作的基本情况一、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确保汇算清缴工作落到实处2006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实行新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第一年,市局领导非常重视,多次召开相关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企业所得税申报工作。(二)搞好内外培训,增强宣传力度。四、主要做法(一)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层层落实。这首先取决于经济环境的转好,企业度过了经济危机,经营状况逐渐改善,同时一些亏损企业也被自然淘汰;其次得益于我市继续加强企业所得税预缴管理工作,特别是“三产”企业所得税的管理工作。亏损企业销售收入及亏损情况:亏损企业为196户, %,。其它行业则所占比例较小。制造业1397户,%。文化、体育和娱乐业2户,其中:盈利企业2户。技术服务业8户,其中:盈利企业7户,零申报企业户数1户。住宿和餐饮业9户,其中:盈利企业6户,亏损企业2户,零申报企业户数1户。建筑业21户,其中:盈利企业17户,亏损企业0户,零申报企业户数4户。具体参加汇缴行业户数分布如下:农林牧渔业215户,其中:盈利企业123户,亏损企业33户,零申报企业户数59户。我市正确执行税收政策,落实各项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xx全市办理企业所得税税种登记户数3243户,比去年同期增加637户,同比增长24%。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的通知,明确以流转税管理范围确定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的意见,延续“同一税种,两家管理”的格局。如果企业对税后利润不进行分配,那么将存在着因利润留存而形成的资本利得被再次征收企业(个人)所得税的可能。新税法延续古典税制模式,没有从根本上减轻或消除经济性重复征税问题。由于不能全面、准确采集企业申报表、财务报表和其他涉税信息,因此,在此基础分析的纳税评估指标值不能准确反映纳税人的风险状况。预缴申报流于形式,最终成为企业短期避税的工具。尤其现在新的工商商事改革,公司注册时都不需实缴资本,新的商事改革跟相关税收法规难以同步衔接更新,在这种情况下对企业清算所得的内容就会有新的变化,给税务机关、企业的实际工作带来操作难度。税务机关对清算不够重视。由于管理人员管理企业户数较多,未能及时和动态地对企业进行有效管理,有效性常常滞后,以至于造成税款缴纳不及时、甚至长期拖欠不清缴或延缴。但目前税务人员年龄老化,知识更新缓慢,更为重要的是缺乏纳税服务意识,甚至会设槛为难企业,成为提高纳税服务质量的瓶颈。一方面企业利用假发票、虚列工资等虚列成本;另一方面把私人和家庭消费与生产经营费用相混淆,擅自扩大费用列支扣除范围,提高扣除标准。企业所得税实行的是法人税制,及时掌握企业的设立、变更、注销等信息是税源监控的基础工作,尽管《税收征管法》第十五条第二款明确要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义务将办理注册登记、变更、注销营业执照的情况,定期传递给税务机关,但没有详细规定操作规程及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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