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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运货运代理操作实务(2)-全文预览

2024-05-24 07:03 上一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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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特别注明已装或将装舱面的提单 , 除非 L/C另有规定 7. 表明以信用证受益人以外的一方为发货人或收货人的提单 8. 注明诸如装卸费等运费以外附加费用的提单 , 除非 L/C禁止接受 银行拒受的单据 1. 注明 “ 租约并入条款 ” 的 , 即租船提单 2. 以运输代理身份签发的货代提单 3. 舱面提单 , 除非 L/C明确规定接受 4. 不清洁提单 , 除非 L/C明确规定接受 5. 未背书或漏签章的提单 6. 迟 ( 过 ) 期提单 , 除非 L/C另有规定 7. 在预付运费提单下 , 注明 “ 运费可预付 ” 或 “ 运费应预付 ” 提单 8. L/C禁止转运时提单注明将发生转运者 , 但对于提单证实货物已由集装箱 、 拖车及 /或子母船运输 , 并且同一提单包括海运全程运输 , 及 /或含有承运人声明保留转运权利条款者 , 银行仍予以接受 表 5— 7 UCP600对班轮提单( B/L)的基本规定 5. 4 海上货运单证操作实务  6)提单的更正与补发  ( 1)提单更改(俗称“改单”)  ①提单签署前的更正  ②提单签署后的更正  ( 2)提单的补发 提单遗失,无论是在结汇后还是在结汇前,托运人要求补发时,船公司通常要求发货人提供银行保函;如要求电放,船公司通常要求收货人提交银行保函(当然,发货人也应提交保函);如无法提供银行保函,船公司往往要求以遗失提单货物价值的倍数作为现金担保 (担保期限为 3~ 6年 ),否则不会重出提单或者无单放货。  ④签发正本提单份数( number of original B/ L)。  ( 6)有关装船方面的批注。  ( 2)有关货物与包装状况的批注。 5. 4 海上货运单证操作实务  ( 3)有关货物事项各栏目的缮制  ①标志、集装箱号 /铅封号( marks amp。船名、装港、卸港均必须是确定的,否则必须有装船批注。  ②提单的背面条款  A.提单应具备的共同条款。  B.不知条款。  ②提单是证明承运人已接管货物和货物已装船的货物收据。 图 5— 7 进场和出场设备交接单流转示意图 5. 4 海上货运单证操作实务  货运代理在代表货主办理集装箱空重箱的交接时,应遵循船代有关集装箱管理的规定(参见图 5— 5— 5)。 图 5— 1 国际海上集装箱运输单证系统结构示意图 5. 4 海上货运单证操作实务  ( 1)装货清单( loading list, L/L)  ( 2)舱单( manifest, M/F)  ( 3)运费舱单 (freight manifest, F/M)  ( 4)货物积载图( cargo stowage plan, C/P)  ( 5)理货单证  ( 6)装箱单 5. 4 海上货运单证操作实务 5. 4. 2托运业务单证操作实务  1)集装箱运输下的托运业务单证  表 5— 6和图 5— 2分别显示了十联场站收据的构成、用途与流转。 5. 3 海上班轮运费计算 [实例 ]某轮从广州港装载杂货 —— 人造纤维,体积为 20立方米、毛重为 ,运往欧洲某港口,托运人要求选择卸货港 Rotterdam或 Hamburg, Rotterdam和 Hamburg都是基本港口,基本运费率为,3个以内选卸港的附加费率为每运费吨加收 ,“ W/M”。  ( 3)在等级费率表的基本费率部分,找到相应的航线,启运港,目的港,按等级查到基本运价。它是对于普通货物,再按不同货物等级制定的相应的包箱费率。  ( 2)整箱货,通常以箱为单位计收运费,主要包括以下三种费率。  C代表码头 /堆场服务费( terminal handle charge),包括船与堆场间搬运、免费期间的堆存及单证制作等费用。  按箱内加权平均费率和最高费率两种方法计算的实装货物全部运费与亏箱运费如表 5— 4所示。  ( 4)注明“ Ad. Val”。  至于各种商品应按何种计算标准计收运费,在承运人公布的运价表中均有具体的规定。  ( 5)了解运价市场,即知价。  ( 1)了解国际班轮航线现状与构成,即知线。  ( 1)班轮运输船舶代理  ( 2)不定期船运输船舶代理  由此可见,船舶代理的服务内容可分为以下四大部分:  ( 1)客货运代理业务  ( 2)船务代理业务  ( 3)箱务代理业务  ( 4)其他代理工作 5. 2 海运代理概述 5. 2. 3国际海上货运代理  国际海上货运代理也称远洋货运代理,通常是指接受进出口发货人、收货人的委托,代办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及其相关业务并收取服务报酬的人。  3)码头经营人  码头经营人( operator of transport terminals),是指接受货主、承运人或其他有关方的委托,负责接管运输货物,并为这些货物提供或安排包括堆存、仓储、装载、卸载、积载、平舱、隔垫和绑扎等与货物运输有关的服务的企业。  ( 1)发货人( consignor)和托运人( shipper)  一般而言,发货人通常是指实际交付货物的人;托运人通常是指与承运人订立运输合同并支付运输费用的人。  ( 4)拼箱接 /整箱交( LCK/FCL)。  ( 2)整箱接 /拼箱交( FCL/LCL)。 5. 1 海上运输系统概述  ( 3)定期租船  定期租船( time charter),也称期租船,是一种以时间为基础,由船舶出租人将特定的船舶出租给承租人使用一个时期的租船。  ( 3)按班轮航线的布局形式的不同,可分为多港口挂靠航线、干线配支线、多角航线、单向环球航线等不同航线布局的班轮运输。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国际货运代理 高职高专物流管理专业教材新系 第 5章 海运货运代理操作实务 目 录 5. 1 海上运输系统概述 5. 2 海运代理概述 5. 3 海上班轮运费计算 5. 4 海上货运单证操作实务 5. 5 无船承运人提单操作实务 5. 6 海运单操作实务 5. 7 交付业务单证操作实务 5. 8 海运代理运作流程 5. 9 无船承运运作流程 5. 1 海上运输系统概述 5. 1. 1海上运输组织形式  1)班轮运输  班轮运输( liner shipping),也称定期船运输,是指在一定航线上,按照预定船期表和事先规定的运价,运输属于不特定多数货主的不特定多数货物的海上运输。  ( 2)按所使用的船舶类型的不同,可分成班轮杂货运输、集装箱船运输、多用途船运输。  ( 2)包运租船  包运租船( contract of affreightment, COA),是指船舶出租人提供给承租人一定的吨位,在确定的港口之间,以事先约定的时间及约定的航次周期和每航次较均等的货运量完成合同规定的总运量的租船方式。双方以整箱为单位进行交接,货物的装箱与拆箱均由货主负责。双方以货物为单位进行交接,货物的装箱与拆箱均由承运人负责。  ( 1)门到门( DOOR to DO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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