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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和产品的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全文预览

2024-07-30 16:30 上一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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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格证明文件或进货检验记录;b)工序作业记录;c)产品测试记录;d)不合格品让步接收记录。d)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返修的产品,返修完毕后应进行重新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放行,但应保持返修的原始记录。a) 应在工艺文件中规定检验控制点、关键过程和特殊过程作业指导书规定的控制点、装配测试检验指导书或检验表格规定的检验控制点对在制品和成品进行工序质量检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在制品或成品,不得转入下道工序。 来料检验a) 对于各种外购产品件,由生产部门仓管核实进货数量、规格、型号、和检查外观包装情况。检验记录应符合以下方面的要求:a) 包括检验项目、标准或设计要求、检验结果和检验结论等内容。e) 供销、生产和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对作业过程进行监视、对产品实现过程进行自检、互检。c) 产品的监视和测量活动必须按检验规程进行,严格对照产品标准,设计文件、工艺规程等技术文件的要求,对产品质量的符合性做出科学、客观的判定结论。 生产部负责对产品实现过程的监视和自检、技术部、质量部负责紧急放行的审核与批准。文件更改履历版本修订标记/内容修订日期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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