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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成都会房地产项目报建开辟流程详解(存储版)

2024-09-04 10:36上一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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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面回复。需要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项目,核发以下资料:(1)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规划设计条件1份;(2)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章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份;(3)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用地红线图4份(含设计红线图1份)。用地面积和用地性质及土地权属不发生改变的建设项目,不需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其它需要说明的图纸、文件等。建筑设计方案应符合规划设计条件、《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有关规划法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7) (1)建筑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建设规模、建筑高度、层数、停车数量、绿地率、集中绿地、配套设施;(2)建筑间距、建筑后退道路红线距离、建筑后退用地红线距离;(3)地下建(构)筑物(包括汽车坡道)外墙后退道路、用地红线的距离、人行出入口及机动车开口后退道路红线的距离、位置、宽度;(4)各层平面图都应明确标明使用功能,且名称应该规范。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员按标准查验申请材料,对材料齐全、规范、有效的予以受理,填写并发出《市规划局建设项目报建回执》,并于当日将有关材料转项目管理处室经办人。市勘测院出具的正式坐标放线资料。七、申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注意事项建设单位缴费时间不计入承诺时限内。经核准不符合规划审批要求的,向建设单位发放《规划验收意见书》。 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完成规划验收意见书所要求的所有内容的。 《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1份或规划验收意见书。七、注意事项受理控规调整申请,不视为已同意调整申请;为提高办事效率,简化办事程序,建议在正式申请前到市规划局承办部门咨询相关要求;市规划局控规调整承办部门:中心城五城区及高新区行政辖区内的控规调整由对应市规划局各分局承办;郫县、新都位于外环路以内部分的控规调整由市规划局郊县处承办;龙泉驿区位于外环路以内部分的控规调整由市规划局锦江分局承办。申请人申办的规划验收项目:(1)应符合规划审批要求;(2)费用核定由相关部门负责,如有减免需出具相关部门的减免意见;(3)已建违法建设同意补办的项目,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一并核缴(149元/平方米)。四、申请材料临时建设承诺书一份(窗口索取)临时售楼部的总平图3份五、前置条件临时售楼部的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临时售楼部的位置在该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用地红线以内。 《临时建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一份。原土地手续(国土证复印件、统征地批准文件)1:500地形图2份(其中一份由蓝笔标注拟拍卖用地范围示意图,并由供地单位或自有用地单位加盖公章)。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员按标准查验申办人提交的材料,对申请材料齐全、规范、有效、符合要求 的进入核实审查程序,对不符合要求 的材料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建筑外立面装饰审查一、项目概述项目名称:建筑外立面装饰办理单位:成都市规划管理局 办理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承诺时限:一般地区6个工作日,城市特别地区8个工作日。经审核不同意的,核发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函复意见书1份。五、前置条件:中心城区内已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建筑平屋顶改坡屋顶的建设项目。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员按标准查验申办人提交的材料,对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符合前置条件的项目予以受理,填写并发出《市规划局建设项目报建回执》,并于当日将有关材料转项目管理经办人,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仅限于“平改坡”建设的项目(,坡度不大于30度),不含改、扩建项目及加层项目。四、前置条件:建设单位确保修建配套服务设施不得引发与土地权属单位、相临用地单位及业主矛盾纠纷,若出现矛盾纠纷,由建设单位负责协调解决。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员按标准查验申办人提交的材料,对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的项目予以受理,填写并发出《市规划局建设项目报建回执》,并于当日将有关材料转项目管理分局经办人。四、申办补办项目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取得的审批文件:经审核同意的,核发以下资料:(1)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行政章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1份;(2)盖有规划审查蓝条章和“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 的设计红线图1份;(3)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实测竣工图1份;经审核不同意的,核发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成都市规划管理局规划管理函复意见书》1份。分局经办人根据实测竣工图审查建筑施工图,并将审查意见返市建委施工图审查中心。五、申办补办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注意事项:若必备文件系复印件,窗口工作人员应在复印件上签具“经与原件核验无误”,并署具姓名和时间。加盖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授权的审图机构施工图审查专用章的建筑施工图(平、立、剖面图及图纸目录)1套、建施总平面图3份。必备文件系复印件,窗口工作人员应在复印件上签具“经与原件核验无误”并署具姓名和时间。盖有规划审查蓝条章和“成都市规划管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骑缝章)的建施总平面图1份。第三步:在承诺期限内,经审查同意的,向申请人发放盖章认可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副本1份和建施总平面图1份。四、申办补办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取得的审批文件:经审核同意的,核发以下资料:(1)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行政章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份;(2)盖有规划审查蓝条章和“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 的用地红线图4份。用地面积和用地性质及土地权属不发生改变,建设项目不需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直接核发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实测竣工图1份;完成违章处罚(仅限违法建设的建设项目)和施工图审查后,进入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程序。1:500地形图6份,其中1份用蓝笔标注用地范围示意图,并由供地单位或自有用地单位加盖公章。新规划报建建设项目的配套服务设施,按“一书两证”程序申请报建。第三步:在承诺期限内,经审查同意的,向申请人发放盖章认可的总平面图1份;经审查不同意的,向申请人发放建筑方案审查意见书1份。经审核不同意的,核发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函复意见书1份。“平改坡”建设项目方案图2份需加盖设计单位出图章及注册建筑师专用章,涉及结构变化的,将安全性证明结论标注在总平面图中。第三步:在承诺期限内,经审查同意的,依法向申请人发放盖章的总平面图1份和效果图1份;经审查不同意的,向申请人发放函复意见书1份。五、前置条件: 已建建筑整体外立面装饰,不含改、扩建项目; 拟建建筑外立面方案变更。五、前置条件经市规划局验收合格的项目,方可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经审核同意的,发给建设单位下列审批文件: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一份;标明设计范围的用地红线图一份。四、申请材料申请一份。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员按标准查验必备材料,审查设计总平图,将符合要求的材料报首席代表审定,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三、前置条件申请人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阶段已在市建委取得《建设项目报建费审核缴款通知书》。四、申请材料控规局部调整申请报告6份,含以下内容:(1)控规局部调整申请书(详细列明局部调整内容和理由,含联系人姓名及电话,A4纸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2)土地权属证明文件(验原件、收复印件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3)计划批准文件(限政府投资项目,验原件,收复印件)(4)申请局部规划调整所涉及的相关批复、议事纪要(非必备,验原件,收复印件);(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非必备,验原件,收复印件)(6)市勘测院出具的勘测成果及红线图(非必备,验原件,收复印件)(7)《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非必备,验原件,收复印件)(8)已批准的总平面图(非必备,验原件,收复印件)(9)其它涉及控规调整的有关文件和材料控规局部调整的专题论证报告6份(图说文件,含电子文件)五、前置条件申请调规内容不属于原则上不予调整的控规内容:《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技术管理规定(暂行)》中的第十一条;因自身原因再次申请同一地块的控规调整超过一年的。对申请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经审核同意的,规划管理部门将发给建设单位下列审批文件: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章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副本1份。文物挖掘完毕通知单。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一、项目概述项目名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办理单位:成都市规划管理局 办理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承诺时限:4个工作日,其中:窗口受理(1)→初审(1)→复审、审定(1)→窗口发放(1)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124元/平方米;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成都市建设项目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一站式收取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窗口电话: 投诉电话:二、法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四章第三十二条;《四川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第三章第二十二条;《成都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条例》第三章第六条;《成都市非政府投资项目实行登记备案制暂行办法》和投资项目办事流程;《成都市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第五章二十三条。总平面图中需注明用地周边道路及红线及道路中线、绿化分隔带和用地红线及坐标(以勘测院放线成果坐标为准)。第三步:在承诺期限内,经审查符合规划设计条件、《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依法作出准予许可的书面决定,经审查同意的,核发建筑方案总平面图3份、方案1套和工程项目坐标放线通知单1份;经审核需要修改的,则退回设计方案1套、建筑方案总平图3份,并附《建筑方案审查意见单》1份。如因故超期又未申请延期的,建设单位所持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即自行失效。经审核不同意的,规划管理部门将给予以书面答复。对申请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凡已(在)建的建设项目需补办规划手续的,应先到成都市勘测院实测竣工图。联建项目需提交联建协议1份。经审核不同意的,将予以书面答复(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函复意见书一份)(三)建设单位在领取上述图纸文件时,应注意下列事项: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在六个月内申请开工,逾期未开工,又未申请延期或申请延期又未被批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即行失效。施工设计图三份。(二)为解决施工期间临时交通而建的便道、便桥工程。二、哪些市政工程需要申请《建设工程许可证》?(一)新建、改建(指改变现状道路中心线和道路横断面)、扩建的城市道路和桥梁工程。(二) 取得的审批文件 给水、煤气工程:建设单位送齐上述图纸、文件,经规划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将现场办理,由规划管理部门发给建设单位下列审批文件: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的管线施工设计图两份。申请给水、煤气、排水管道接管规划许可办理须知一、哪些项目需要申请办理给水、煤气、排水管道接管规划许可?(一) 新建建筑项目的给水、煤气、排水管道“T”型接管工程;(二) 已建建筑项目的给水、煤气、排水管道“T”型接管改建工程。二、哪些建设工程需要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一)凡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需要新征用地的;(二)在城市规划建成区内需要办理拆迁手续的。(煤气、给水应标注接管点位置,若有特殊要求,标注拟建方案)现状地下管线综合图一份(旧城区)。申请规划设计条件须知(市政类)一、哪些建设项目需要申请规划设计条件?(一) 在城市规划建成区内不需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道路、排水、桥梁工程。三、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需报送哪些图纸、文件和资料?取得哪些审批文件?并应注意哪些事项?(一) 建设单位应报送下列图纸、文件《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1份。三、申请《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需报送哪些图纸、文件和资料?取得哪些审批文件?并应注意哪些事项?(一)建设单位应报送下列资料: (一)建设单位应报送下列图纸、文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1份。在建筑方案确定后,建议建设单位持审批通过的建筑方案,在施工图报审前到市勘测院坐标放线。经审核需要修改的,则退回设计方案1套、建筑方案总平图3份,并附《建筑方案审查意见单》1份。建设单位应依据规划设计条件、设计红线图和市勘测院提供的勘测成果进行方案设计,设计方案内容的真实性及准确性由建设单位负责。 土地权属发生变化的建设项目;(二)建设单位送齐上述图纸、文件,经规划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将在法定工作日六天审批完毕,由规划管理部门发给建设单位下列审批文件:经审核同意的,核发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章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1份;经审核不同意的,将予以书面答复(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函复意见书1份)。土地权属证明文件:(1)出让、转让或划拨土地,需提供征地批准文件或供地单位供地文件(县级以上国土部门土地出让、转让或划拨意见书)1份;(2)自有、招标、拍卖、挂牌土地,需提供相关土地权属文件(国土证、国土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复印件1份(提供原件核验确认后退回)。 在城市规划区内需要办理拆迁手续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条规定:“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工程选址和布局必须符合城市规划。1:500地形图6份,其中一份用蓝笔标注拟建用地范围示意图,并由供地单位或自有用地单位加盖公章。因遗失等原因无法全部退还时,应登报声明(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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