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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听力筛查技术规范培训课件(专业版)

2025-03-09 15:55上一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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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监护人签名 年 月 日 我已被告知孩子患耳聋可能导致的不良后果,我不同意接受新生儿听力筛查。 (四)随访 • 筛查机构 负责初筛未通过者的随访和复筛。 n基本信息登记、统计、上报。 新生儿听力筛查的含义 • 新生儿听力筛查是早期发现新生儿听力障碍,开展早期诊断和早期干预的有效措施,能减少听力障碍对语言发育和其他神经精神发育的影响,即减少出生缺陷,促进儿童健康发展,提高人口素质。 (一)筛查 • 新生儿重症监护病房( NICU)新生儿或婴儿出院前进行自动听性脑干反应( AABR)筛查,未通过者直接转诊至听力障碍诊治机构。 (五)康复 • 对使用人工听觉装置的儿童,应进行专业的听觉及言语康复训练。 高危新生儿听力 筛查 • :由于 NICU新生儿及婴幼儿中听神经病、进行性和迟发性听力损失的发病风险更高,因此筛查后的听力监测和随访工作成为听力筛查流程中的重要环节。这些技术都是客观、敏感和无创伤的方法。 (二)诊断 • 听力诊断应根据测试结果进行交叉印证,确定听力障碍程度和性质。 ( 2)配置 2名及以上听力检测人员,通过省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培训,经考核取得合格证书。 一、机构设置 • 诊治人员 ( 1)从事听力障碍诊治的机构应至少配置 1名具有临床听力诊治工作经验的高级技术职称医师,负责听力障碍诊断治疗工作。 • 筛查未通过的 NICU患儿应直接转诊到听力障碍诊治机构进行确诊和随访。目前主要采用的新生儿听力筛查技术有耳声发射和自动听性脑干反应等技术。无论是否通过听力筛查, NICU新生儿及婴幼儿均应接受为期 3年的听力学监测,其间每 6个月一次。定期复查并调试 • 指导听力障碍儿童的家长或监护人,到居民所在地有关部门和残联备案,以接受家庭康复指导服务。 • 具有听力损失高危因素的新生儿,即使通过听力筛查仍应在 3年内每年至少随访一次,在随访过程中怀疑有听力损失时,应及时到听力障碍诊治机构就诊。 目录 一、机构设置 1 二、机构职责 2 三、技术流程 3 四、质量控制 4 一、 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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