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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项目报建开发流程详解12_secret(专业版)

2026-01-23 04:16上一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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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六、申办建筑方案审查取得的审批文件 经审核同意的,核发以下资料: ( 1)盖有 “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 ”的建筑方案总平面图 3 份、方案1套; ( 2)工程项目坐标放线通知单 1份。 七、申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注意事项。 建设单位在收到市勘测院的勘测放线资料后,应及时向 规划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规划设计条件(或规划设计要求)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部《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 (四)各类临时管线工程(须进行施工图审批,但不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申请机动车出入口办理须知 一、哪些项目需要申请机动车出入口? (一 )在 2020年 7 月 1日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项目(包括现已建成的单位用地、居住小区等)。 计划批准文件(限政府投资类项目)一份。 不需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三、申请《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需报送哪些图纸、文件和资料?取得哪些审批文件?并应注意哪些事项? (一)建设单位应报送下列资料: 建设工程规划验收申请报告; 建设工程规划要求执行情况自查 报告;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及其附图(加盖骑缝章的建施总平图); 勘测部门实测的房屋竣工测量图; 房屋产权部门实测的房屋面积报告、图表; 市城建档案馆竣工资料进馆意见书。 文物挖掘完毕通知单。 总平面图需加盖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图章和注册建筑师章以及标注综合技术经济指标。 (二)建设单位送齐上述图纸、文件,经规划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将 在法定工作日七天审批完毕,经审核不同意的,规划管理部门将予以书面答复。 改建、扩建、拼建项目用地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权利人的,应征得所有权利人同意。 土地权属证明文件: ( 1)出让、转让或划拨土地,需提供征地批准文件或供地单位供地文件(县级以上国土部门土地出让、转让或划拨意见书) 1份; ( 2)自有、招标、拍卖、挂牌土地,需提供相关土地权属文件(国土证、国土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复印件 1份(提供原件核验确认后退回)。 二、哪些建设工程需要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凡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需要新征用地的; 用地性质或面积发生变化的建设项目; 土地权属发生变化的建设项目; 在城市规划区内需要办理拆迁手续的。 如属特别地区范围的建设项目,不受本时限限制。 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须知 (建筑类) 一、为什么要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必须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规划提出的规划设计要求,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和其他有关批准文件后,方可申请办理开工手续 ”。 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应在六个月内申请开工,逾期未开工又未提出延期申请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 现状地下管线综合图一份 其它需说明的文件、图纸。 加盖 “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 ”的放线通知单一份。 管线施工设计图三份。 (四)新建、改建的人行天桥和人行地道。(道路工程及非同步实施的管线工程) 施工图设计说明书一份。 五、前置条件 建设用地面积 (指建设项目净用地面积 )未达到下列最小面积要求的,不得单独开发建设: 六、申办《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取得的审批文件 建设单位送齐上述图纸、文件,经规划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将在法定工作日六天审批完毕,由规划管理部门发给建设单位下列审批文件: 经审核同意的,核发盖有 “成都市规划管理局 ”章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1份; 经审核不同意的,将予以书面答复(盖有 “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 ”的函复意见书 1份)。 市勘测院出具的勘测放线成果 1套。 三、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提出申请。 临街及重要节点建筑需报效果图的,要。 如属特别地区范围的建设项目,不受本时限限制。 四、申请材料 规划设计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1份。 1:500地形图 6份,其中一份用蓝笔标注拟建用地范围示意图,并由供地单位或自有用地单位加盖公章。 施工中标通知书(或建设单位委托书或施工单位资质证明) 一份。 (二)新建、改建(指改变现状道路中心线和道路横断面)、扩建的上跨、下穿立交及道路隧道工程。 二、申请给水、煤气、排水管道接管规划许可需报送哪些图纸、文件和资料?取得哪些审批文件?并应注意哪些事项 ? (一) 建设单位应报送下列图纸、文件: 《市政工程规划申请表》一份。 其他需要说明的图纸、文件等。 土地权属证明文件: ( 1) 自有土地:交土地权属文件(国土证、国土出让或划拨合同)复印件一份(提供原件核验后退回); ( 2)其它土地:土地统征批准文件复印件一份,其它单位供地文件(合同或协议)一份,市国土部门意见(土地出租、转让或划拨意见书)一份。 要求建设单位制作现场公示牌的书面通知书 1份。 报送我局的建筑方案应真实有效,如因内容不实而发生的一切矛盾、纠纷,均由建设单位负责。需延期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持取得的审批文件申请延期,由规划管理部门重新认定。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九条又规定: “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而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占用土地的,批准文件无效,占用的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退回 ”。 二、哪些建设项目需要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 在城市规划区内需要办理拆迁手续的。 加、更名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持成都市国土管理部门的土地批文及相关文件重新申请 “一书两证 ”的相关手续,报建时应退还原已取得所有审批的文件及图纸。 不需要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项目,核发以下资料: ( 1)盖有 “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 专用章 ”的规划设计条件(或规划设计要 求) 1份; ( 2)盖有 “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 ”的设计红线图 4份。 建筑设计方案总平图表达信息应全面准确,具体内容如下: ( 1)建设项目各项经济技 术指标:除标明规划设计条件中规定的内容外,还须将该项目中不同使用功能及附属用房的面积标注在总平图中; ( 2)用地红线,规划道路的红线位置、道路名称及宽度,相邻现状建筑、拟拆除的现状建筑、相邻单位名称; ( 3)拟建建筑的外轮廓尺寸、建筑间距、建筑后退道路红线距离、建筑后退用地红线距离、至现状建筑的距离、建筑高度、层数; ( 4)标明跃层部份、跃层范围; ( 5)准确标明架空层位置、范围和功能; ( 6)机动车、人行出入口的位置、宽度,用地内部的交通组织; ( 7)绿地布置及集中绿地位置; ( 8)配套设施位置及面积; ( 9)居住建筑和对用地周边现状居住建筑有影响的建设项目,总平图的设计说明中应有日照分析的结论。 市勘测院出具的正式坐标放线资料。 (三)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 应注意下列事项: 建设单位缴费时间不计入承诺时限内。 不包括采用 “T”型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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