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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项目报建开发流程详解(留存版)

2026-01-28 10:32上一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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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将在法定工作日七天内审批完毕,由规划管理部门发给建设单位下列 审批文件: 经审核同意的,核发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章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一份;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市政工程规划设计要求通知书》一份;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选址红线图一份(与《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一起盖“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骑缝章);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市政工程规划放线通知单一份。 (三) 建设单位在申请规划设计条件应注意下列事项: 规划设计要求的有效期为一年,需办理延期者,建设单位应在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规划管理部门提出申请,逾期未报设计图又不办理延期手续的,规划设计要求和通知书自行作废。 与相邻单位签订的相关协议。 17 I、 申请给水、煤气、排水管道接管 规划许可办理须知 一、哪些项目需要申请办理给水、煤气、排水管道接管规划许可? (一) 新建建筑项目的给水、煤气、排水管道“ T”型接管工程; (二) 已建建筑项目的给水、煤气、排水管道“ T”型接管改建工程。 (煤气、给水应标注接管点位置,若有 特殊要求,标注拟建方案 ) 现状地下管线综合图一份(旧城区)。 三、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需报送哪些图纸、文件和资料?取得哪些审批文件?并应注意哪些事项? (一) 建设单位应报送下列图纸、文件 《建设项目 选址意见书》申请表 1 份。 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骑缝章)的建施总平图 1 份。 在建筑方案确定后,建议建设单位持审批通过的建筑方案,在施工图报审前到市勘测院坐标放线。如因故超期又未申请延期的,建设单位所持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即自行失效。 6 B、 申请规划设计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须知(建筑类) 一、为什么要申请规划设计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 需要申请用地的,必须持国家批准建设项目的有关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定点,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定其用地位置和界限,提供规划设计条件,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设计任务书报请批准时,必须附有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选址意见书”。因遗失等原因无法全部退还时,应登报声明( 15 日)。 (三)建设单位在办理规划设计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应注意下列事项: 建设单位应在一年内,向规划管理部门报送建筑设计方案及有关文件、资料,否则规划设计条件自行失效。 建筑设计方案应符合规划设计条件、《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有关规划法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1)建筑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建设规模、建筑高度、层数、停车数量、绿地率、集中绿地、配套设施; ( 2)建筑间距、建筑后退道路红线距离、建筑后退用地红线距离; ( 3)地下建(构)筑物(包括汽车坡道)外墙后退道路、用地红线的距离、人行出入口及机动车开口后退道路红线的距离、位置、宽度; ( 4)各层平面图都应明确标明使用功能,且名称应该规范。 其它需要说明的图纸、文件等。 13 F、 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须知(市政类) 一、为什么要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中 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条规定:“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工程选址和布局必须符合城市规划。 二、申请规划设计条件需报送哪些图纸、文件和资料?取得哪些审批文件?并应注意哪些事项? (一) 建设单位应报送以下图纸、文件: 《市政工程规划申请表》各一份。 经审核同意的,由规划管理部门发给建设单位下列审批文件: 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章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一份。(仅限排水工程) 项目用地范围内的排水管道施工设计图一份。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目的在于确保土地利用符合城市规划,维护建设单位按照规划使用土地的合法权益,为土地管理部门在城市规划区内行使权属管理职能提供必要的法律依据。 规划红线和规划设计要求通知书的有效期为一年,需办理延期者,建设单位应在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规划管理部门提出申请,逾期未报设计图又不办理延期手续的,规划红线和通知书自行作废。建设单位应在工程验收后六个月内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资料。 国土权属文件: ( 1)出让土地:提供国土证或国土出让合同复印件 1 份(提供原件核验确认后退回); ( 2)划拨土地:提供国土证或国土划拔决定书复印件 1 份(提供原件核验确认后退回)。 二、建设单位应取得哪些审批文件? 建设单位在送齐上述图纸、文件,经规划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将在法定工作日八天审批完毕,由规划管理部门发给建设单位下列审批文件: 经审核同意的,核发以下资料: ( 1)盖有“成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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