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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项目报建开发流程详解p(留存版)

2026-01-28 23:07上一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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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工程规划许可证》前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一)需要到计划管理部门进行任务立项的,应向规划管理部门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员按标准查验申办人提交的材料,对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符合前置条件的项目予以受理,填写并发出《市规划局建设项目报建回执》。 三、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提出申请。 建设单 位应依据规划设计条件、设计红线图和市勘测院提供的勘测成果进行方案设计,设计方案内容的真实性及准确性由建设单位负责。 七、申办建筑方案审查注意事项 总平面图必需在 1/500地形蓝图上以 AUTOCAD形式绘制(大型或特殊建设项目绘制比例可放宽至 1/1000)。 加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审图机构施工图审查专用章的建筑施工图(平、立、剖面图及图纸目录) 1套、建施总平面图 3份。 三、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市政务中心规划局窗口提出申请。 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员按标准查验申请材料,对材料齐全、规范、有效、符合前置条件的予以受理,填写并发出《市规划局建设项目报建回执》,对申请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三、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提出申请。 申请人申办的规划验收项目:( 1)应符合规划审批要求;( 2)费用核定由相关部门负责,如有减免需出具相关部门的减免意见;( 3)已建违法建设同意补办的项目,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一并核缴( 149元/平方米)。 六、取得的文件 《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 1份或规划验收意见书。 七、申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注意事项 建设单位缴费时间不计入承诺时限内。 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员按标准查验申请材料,对材料齐全、规范、有效的予以受理,填写并发出《市规划局建设项目 报建回执》,并于当日将有关材料转项目管理处室经办人。 其它需要说明的图纸、文件等。 需要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项目,核发以下资料: ( 1)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规划设计条件 1份; ( 2)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章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份; ( 3)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用地红线图 4份(含设计红线图 1份)。 加、更名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持成都市国土管理部门的土地批文及相关文件重新申请“一书两证”的相关手续,报建时应退还原已取得所有审批的文件及图纸。 经审核不同意的,将予以书面答复(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函复意见书一份) (三 )建设单位在领取上述图纸文件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在六个月内申请开工,逾期未开工,又未申请延期或申请延期又未被批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即行失效。 (二)为解决施工期间临时交通而建的便道、便桥工程。 (二) 取得的审批文件 给水、煤气工程:建设单位送齐上述图纸、文件,经规划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将现场办理,由规划管理部门发给建设单位下列审批文件: 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的管线施工设计图两份。 二、哪些建设工程需要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一)凡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需要新征用地的; (二)在城市规划建成区内需要办理拆迁手续的。 申请规划设计条件须知 (市政类) 一、哪些建设项目需要申请规划设计条件? (一) 在城市规划建成区内不需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道路、排水、桥梁工程。 《成都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条例》(修正案)第十八条规定: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必须有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参加,有关部门和建设单位凭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方可办理供水、供电、入户、产权登记、营业执照等手续,验收不合格者,经处理达到要求后,方可发给合格证。 加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授权的审图机构施工图审查专用章的建筑施工图(平、立、剖面图及图纸目录) 1套、建施总平面图 3份。 经审核需要修改的,则退回设计方案 1套、建筑方案总平图 3份,并附《建筑方案审查意见单》 1份。 涉及航空限高的建设项目,出具规划处的航空限高要求或空军对航空限高的要求。 (二)建设单位送齐上述图纸、文件,经规划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将在法定工作日六天审批完毕,由规划管理部门发给建设单位下列审批文件: 经审核同意的,核发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章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1份; 经审核不同意的,将予以书面答复(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函复意见书 1份)。 联建项目需提交联建协议 1份。 计划批准文件(限政府投资项目) 1份。 当新建建筑或用地周边现状建筑对日照有要求时,总平图的设计说明中应有日照分析的结论。 二、哪些建设工程需要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在城市规划区范围 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资料。 经审核不同意的,核发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函复意见书一份。 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须知 (市政类) 一、为什么要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需要申请用地的,必须持国家批准建设项目的有关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定点,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 部门核定其用地位置和界限,提供规划设计条件,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若接管须穿越近邻单位的用地,或是须与近邻单位的管网相连) 与有资质的非开挖公司签订的非开挖合同。 (六)电力、通信、路灯等排管浅沟和埋设电缆、架空线缆。 放线资料一份。 改建、扩建、拼建项目用地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权利人的,应征得所有权利人同意。 五、前置条件 申 请的项目已取得我局核发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六、申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取得的审批文件 建设单位报齐必备文件、图纸后,规划管理部门将在 7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对申请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 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如属特别地区范围的建设项目,不受本时限限制。 六、申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取得的审批文件 建设单位按步骤送交上述图纸、文件,规划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将在 4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经审核不同意的,规划管理部门将给予以书面答复。 应持相关部门费用核定单报建。 第三步:申请人将缴款通知书送交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表明缴费已完成。 四、申请材料 临时建设承 诺书一份(窗口索取) 临时售楼部的总平图 3份 五、前置条件 临时售楼部的建筑面积在 500平方米以下; 临时售楼部的位置在该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用地红线以内。 六、取得审批文件 由规划管理部门出具的《控规局部调整函复意见书》 1份。 第三步:在承诺期限内,经核准符合规划审批要求的,向建设单位发放《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 市建委《建筑项目报件费审核缴款通知单》。 建筑设计方案总平图表达信息应全面准确,具体内容如下: ( 1)建设项目各项经济技术指标:除标明规划设计条件中规定的内容外,还须将该项目中不同使用功能及附属用房的面积标注在总平图中; ( 2)用地红线,规划道路的红线位置、道路名称及宽度,相邻现状建筑、拟拆除的现状建筑、相邻单位名称; ( 3)拟建建筑的外轮廓尺寸、建筑间距、建筑后退道路红线距离、 建筑后退用地红线距离、至现状建筑的距离、建筑高度、层数; ( 4)标明跃层部份、跃层范围; ( 5)准确标明架空层位置、范围和功能; ( 6)机动车、人行出入口的位置、宽度,用地内部的交通组织; ( 7)绿地布置及集中绿地位置; ( 8)配套设施位置及面积; ( 9)居住建筑和对用地周边现状居住建筑有影响的建设项目,总平图的设计说明中应有日照分析的结论。需延期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持取得的审批文件申请延期,由规划管理部门重新认定。 第三步:在承诺期限内,经审查符合规划设计条件、《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依法作出准予许可的书面决定,需要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项目,向建设单位发放:规划设计条件(或规划设计要求) 1 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 份及用地红线图 4份(含设计红线图 1 份);不需要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项目,向建设单位发放:规划设计条件(或规划设计要求) 1份,设计红线图 4份。 扩建项目需提供产权证复印件 1份。 五、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需报送哪些图纸和文件?取得哪些审批文件?并应注意哪些事项? ( 一)建设单位应报送下列图纸和文件: 《市政工程规划申请表》一份。 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须知(市政类) 一、为什么要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必须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规划提出的规划设计要求,核发建设工程 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和其他有关批准文件后,方可申请办理开工手续”。 (三) 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应注意下列事项: 建设单位 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一年内,应向国土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土地批准使用文件,需办理延期者,建设单位应在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规划管理部门提出申请,逾期未报又不办理延期手续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自行作废。 1: 500( 1: 1000)地形图两份。” 二、哪些建设项目应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一)在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需进行计划立项及其他需要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新建、扩建、改建项目; (二)在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需要办理拆迁手续的。审核同意的,由规划管理部门发给建设单位下列审批文件: 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章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副本 1份。效果图应反映所有主要立面,且不得仅以夜景效果反映。 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一年内,应向国土局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批准文件。 涉及规划地铁控制线的建设项目,应征求市地铁管理部门意见; 涉及规划紫线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应征求市文化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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