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耗量定额配套的参考价目表(电子表)以及间接费、部分措施项目的参考费率,现予发布,从2020年5月1日开始使用,2020年1月1日起在全省全面使用。上述计价文件的日常管理工作由陕西省建筑经济定额办公室负责。实际,制定本计价规则。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家及本省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情况,参照本规则“措施项目”和“其他项目”所列内容编制。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完成。管理费和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业主为可能发生的工程量变更而预留的金额。为配合协调招标人进行的工程分包和材料采购所需的费用。“×××以外”或“×××以上”者,则不包括本身。并在项目编码栏中以“补”字表示,从01起顺序编码。补充并报造价管理机构备案。补充的分部分项清单项目,由其项目特征确定的项。以“t”为单位,应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字,第四位四舍五入。以“个”、“项”、“次”等为单位,应取整数。
【正文】 包双方协商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 由于工程量的变更,实际发生上条以外的费用损失,承包人可提出索赔要求,与发包人协商确认后,予以补偿。 承发包双方应根据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拨款付方式、建设工期和承包方式等情况,在合同中约定预付工程款的具体事宜。 标准格式 一般约定 工程量清单及其计价采用统一格式。 编制施工图预算时,可直接使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工程招标投标时的商务标标底、投标报价及工程结算,应同时使用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 工程量清单格式 工程量清单格式由 下列内容组成: (1)封面。 (2)填表须知。 (3)总说明。 (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 (5)措施项目清单。 (6)其他项目清单。 (7)零星工作项目表。 (8)主要材料、设备表。 工程量清单编制应符合下列约定: (1)工程量清单编制者必须符合本计价规则规定的资格。 (2)填表须知除已列内容外,编制人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补充。 (3)总说明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 1)工程概况。 建设规模、工程特征、计划工期、施工现场实际、交通运输情况、自然地理条件、环境保护要求等。 2)工程发包、分包范围。 3)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 4)工程质量、材料、施工等的要求。 5)业主自行采购材料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 6)预留金,自行采购材料的金额数量。 7)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 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由下列内容组成: (1)封面。 (2)投标总价表。 (3)工程项目总造价表。 (4)单项工程造价汇总表。 (5)单位工程造价汇总表。 (6)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7)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 (8)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 (9)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 (10)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 综合单价分析表。 (11)措施项目费分析表。 (12)主要材料价格表。 工程量清单计价应符合下列规定。 (1)工程量清单计价人必须符合本计价规则规定的资格; (2)工程招标投标阶段的计价, 表格应与招标文件同时发至投标人。招标人要求填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及“措施项目费分析表”时,应在招标文件中说明,一般情况下应单独装订密封。 (3)非工程招标阶段的计价可不填写“投标总价表”。 (4)工程招标投标阶段,招标人对“其他项目”费用有专门规定时,应按招标人规定填写。 (5)工程 项目总价表。 1)表中单项工程名称应按单项工程造价汇总表的工程名称填写。 2)表中造价应按单项工程造价汇总合计造价填写。 (6)单项工程造价汇总表。 1)表中单位工程名称应按单位工程造价汇总表的工程名称填写。 2)表中造价应按单位工程造价汇总表合计造价填写。 (7)单位工程造价汇总表中的造价,应分别按照各单位工程(专业)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的合计造价和按规定计算的规费、税金填写。 (8)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的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必须 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相应内容填写。 (9)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 1)表中的序号、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和工程数量必须与措施项目清单中相应内容一致。 2)投标人根据施工组织设计采取的措施等增加的项目,应排在措施项目清单所列项目之后,并在序号栏以“补”字表示,从 01 起顺序编码。 (10)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 1)表中的序号、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和工程数量必须与其他项目清单中相应内容一致。 2)工程招标投标阶段,招标人对“其他项目”费用有专门规定时,应按招标人规定填写。 (11)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 表中的序号、分类 、名称、计量单位和数量必须与零星工作项目表中相应内容一致。 (12)主要材料价格表。 表中填写的单价必须与工程量清单计价中采用的相应材料的单价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