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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项目报建开发流程详解二-资料下载页

2024-04-21 03:31本页面
  

【正文】 :5个工作日)(一)必备文件: 建设工程规划验收申请报告1份; 建设工程规划要求执行情况自查报告1份;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 勘测部门实测房屋竣工测量图1份; 房屋产权部门实测竣工建筑面积图、表; 市城建档案馆竣工资料进馆意见书(限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建筑)。(二) 工作程序: 窗口工作人员按标准查验必备文件,受理报建,并将报建材料交执法监督二处经办人。(1个工作日) 经办人完成资料核实、现场核验后,符合规划许可要求的填写《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不符合规划许可要求的填写《建设工程规划验收意见书》,同时填写《成都市建设项目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缴款通知书》,报副处长复审。(2个工作日) 处长审定《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1个工作日) 执法监督二处经办人将发证材料整理后移交窗口人员,窗口工作人员核验后,对符合规划要求的,通知建设单位到窗口领取《成都市建设项目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缴款通知书》,并打印《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对不符合规划要求的核发《建设工程规划验收意见书》。(1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返回缴费通知单(盖有市建行已收款凭证章),经窗口工作人员查验无误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窗口即办) (三) 核发的审批文件: 经审查符合规划要求的,核发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章的《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1份。 经审查不符合规划要求的,核发《建设工程规划验收意见书》。 备注: 建设单位缴费时间不计入承诺时限内。 规划分局移交给执法监督局的所有资料,执法监督局应在核发《建设建设规划验收合格证》后一并交档案馆归档。 第三章 “一书两证” (市政工程类) 行政审批程序及流程图 一、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审批流程(时限:7个工作日) (一)必备文件: 《市政工程规划申请表》(窗口索取或网上下载)及报告各一份。 土地权属证明文件: 自有土地:交土地权属文件(国土证、国土出让或划拨合同)复印件1份(提供原件核验后退回); 其它土地:土地统征批准文件复印件1份,其它单位供地文件(合同或协议)1份,市国土部门意见(土地出租、转让或划拨意见书)1份; 1:500地形图或1:1000带状地形图3份。 现状地下管线综合图1份。 其它需说明的文件、图纸。 (二)工作流程: 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提出申请。窗口工作人员按标准查验必备材料是否齐备,若申请人提交资料齐备,则将资料移交市政处经办人继续办理;若材料不齐,则当场或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1个工作日) 市政处经办人初审报建资料,核查控规,踏勘现场,草拟规划设计要求。(3个工作日) 市政处经办人报处业务办公会审查,相关负责人签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市政工程规划设计要求通知书》或函复意见书。(2个工作日) 市政处经办人整理相关资料,交窗口工作人员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或函复意见书。(1个工作日)(三)核发的审批文件: 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章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1份。或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函复意见书1份。 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市政工程规划设计要求通知书》1份。 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选址红线图1份(与《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一起盖“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骑缝章)。 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市政工程规划放线通知单1份。 备注: 如涉及需要调整控规的,在给建设单位出具的函复意见书中应予以说明。 建设单位提交的三份地形图在办理完选址规划手续后,一份存档,一份随《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一起发给建设单位,另一份在办理完用地规划手续后随《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一起发给建设单位。 二、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审批流程(时限:6个工作日) (一)必备文件: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1份。 项目立项批准文件(限政府投资类项目)1份。 勘测资料1份。 (二)工作流程: 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提出申请。窗口工作人员按标准查验必备材料是否齐备,若申请人提交资料齐备,则将资料移交市政处经办人继续办理;若材料不齐,则当场或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1个工作日是) 经办人初审报建资料,并根据控规、勘测放线资料,拟定办理意见。(2个工作日) 经办人报处业务办公会审查,相关负责人签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个工作日)。 市政处经办人整理相关资料,交窗口工作人员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用地红线图。(1个工作日)。 (三)核发的审批文件: 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章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份。 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用地红线图1份(并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一起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骑缝章)。 三、办理规划设计要求(不需办理用地规划手续的项目)审批流程(时限:9个工作日) (一)必备文件: 道路及排水工程: (1)《市政工程规划申请表》(窗口索取或网上下载)及报告各1份。 (2)1:500地形图或工程规划图2份。 (3)现状地下管线综合图1份。 桥梁、河堤工程: (1)《市政工程规划申请表》(窗口索取或网上下载)及报告各1份。 (2)1:500地形图或工程规划图2份,其中一份标注拟建方案(含护河通道、防洪标准等)。 (3)现状地下管线综合图1份。 给水、燃气、通讯、电力等管线工程: (1)《市政工程规划申请表》(窗口索取或网上下载)及报告各1份。 (2)道路设计图或1:500地形图2份,其中一份标注拟建方案(起止接管位置、管径等)。 (3)现状地下管线综合图1份。 (二)工作流程: 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提出申请。窗口工作人员按标准查验必备材料是否齐备,若申请人提交资料齐备,则将资料移交市政处经办人继续办理;若材料不齐,则当场或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1个工作日) 经办人核查控规,踏勘现场,根据控规要求、规划技术规定及建设条件等,草拟规划设计要求或函复意见书。(3个工作日) 经办人报处业务办公会审查报建资料和规划设计要求。(2个工作日) 经办人办理有关规划手续,相关负责人签发《市政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求通知书》或函复意见书。(2个工作日) 经办人整理相关资料,交窗口工作人员核发规划设计要求通知书及相关资料或函复意见书。(1个工作日) (三)核发的审批文件: 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成都市规划管理局市政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求通知书》1份或标注有规划设计要求并加盖“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地形图或工程规划图1份。或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函复意见书1份。 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市政工程规划放线通知单1份。 备注: 如涉及需要调整控规的,在给建设单位出具的函复意见书中应予以说明。 四、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流程(时限:11个工作日) (一)必备文件: 道路及排水工程: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1份。 (2)土地权属证明文件:同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要求。 (3)项目立项批准文件(限政府投资项目)1份。(限不需办选址、用地规划手续的项目) (4)道路及排水施工图原件各3份,复印件各5份。 (5)30米(含30米)道路与25米以上道路相交的道路交叉口管线综合图2份。 (6)施工中标通知书(或建设单位委托书或施工单位资质证明)1份。 (7)勘测资料一份。 桥梁、河堤工程: (1)《市政工程规划申请表》(窗口索取或网上下载)及报告各1份。 (2)土地权属证明文件:同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要求。 (3)项目立项批准文件(限政府投资项目)1份。(限不需办选址、用地规划手续的项目) (4)施工设计图3份。 (5)施工中标通知书(或建设单位委托书或施工单位资质证明)1份。 (6)市政管线附桥通过的设计方案2份。 (7)河道及水利管理部门的审核意见书1份 (8)勘测资料1份。 给水、燃气、通讯、电力等管线工程: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1份。 (2)施工图原件3份。 (3)管线规划设计红线图1份。 (4)施工中标通知书(或建设单位委托书或施工单位资质证明)1份。 (5)勘测资料1份。26 /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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