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

房地产项目报建流程详解-资料下载页

2025-04-12 03:31本页面
  

【正文】 “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实测竣工图1份与《成都市规划管理局违法建设案源移交表》及其它相关资料交市规划执法监督局进入处罚程序。核发的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实测竣工图应及时送设计院作建筑施工图。用地面积和用地性质及土地权属不发生改变,建设项目不需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直接核发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实测竣工图1份;完成违章处罚(仅限违法建设的建设项目)和施工图审查后,进入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程序。建筑施工图完成后,报3份建施总平图和1套平、立、剖面图及图纸目录到市政务中心窗口。分局经办人根据实测竣工图审查建筑施工图,并将审查意见返市建委施工图审查中心。补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一、项目概述项目名称:补办项目(申请补办规划手续的已建建设项目或停工工程)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审批办理单位:成都市规划管理局 办理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承诺时限:6个工作日,其中:窗口受理(1)→初审(3)→审定(1)→签发(1)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不收费窗口电话: 869175286917586917531投诉电话: 869248386921930二、办理程序第一步: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市政府服务中心规划局窗口提出申请。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员按标准查验申办人提交的材料,对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的项目予以受理,填写并发出《市规划局建设项目报建回执》,并于当日将有关材料转项目管理分局经办人。对申请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第三步:在承诺期限内,经审查同意的,向申请人发放盖章认可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份及用地红线图4份;经审查不同意的,向申请人发放盖章认可的《成都市规划管理局规划管理函复意见书》1份。三、申请材料:《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1份(窗口索取或网上下载);其它需要说明的图纸、文件等。四、申办补办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取得的审批文件:经审核同意的,核发以下资料:(1)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行政章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份;(2)盖有规划审查蓝条章和“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 的用地红线图4份。经审核不同意的,核发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成都市规划管理局规划管理函复意见书》1份。五、申办补办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注意事项:若必备文件系复印件,窗口工作人员应在复印件上签具“经与原件核验无误”,并署具姓名和时间。建设单位报件时提供复印件,应在复印件上署具提供时间并盖鲜章。补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一、项目概述项目名称:补办项目(申请补办规划手续的已建建设项目或停工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办理单位:成都市规划管理局 办理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承诺时限:4个工作日,其中:窗口受理(1)→初审(2)→审定、签发(1)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124/平方米。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完善《关于成都市建设项目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一站式收取管理暂行办法》部分条款内容的通知窗口电话: 869175286917586917531投诉电话: 869248386921930二、办理程序第一步: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市政府服务中心规划局窗口提出申请。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员按标准查验申办人提交的材料,对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的项目予以受理,填写并发出《市规划局建设项目报建回执》,并于当日将有关材料转项目管理分局经办人。对申请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第三步:在承诺期限内,经审查同意的,向申请人发放盖章认可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副本1份和建施总平面图1份。三、申请材料:《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1份(窗口索取或网上下载);土地权属证明文件:(1)出让土地:提供国土证或国土出让合同复印件1份(提供原件核验确认后退回);(2)划拨土地:提供国土证或国土划拨决定书复印件1份(提供原件核验确认后退回)。加盖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授权的审图机构施工图审查专用章的建筑施工图(平、立、剖面图及图纸目录)1套、建施总平面图3份。市建委出具的《成都市建设工程补办项目通知书》。市建委《建筑项目报件费审核缴款通知单》。属于违法建设的建设项目,须提供市规划执法监督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处理意见。其它需要说明的图纸、文件等。四、申办补办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取得的审批文件: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行政章和“成都市规划管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骑缝章)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副本1份。盖有规划审查蓝条章和“成都市规划管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骑缝章)的建施总平面图1份。五、申办补办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注意事项:申请办理工程证时,须手续齐备方可核发。必备文件系复印件,窗口工作人员应在复印件上签具“经与原件核验无误”并署具姓名和时间。建设单位报件时提供复印件,应在复印件上署具提供时间并盖鲜章。建设单位缴费时间不计入承诺时限内。给水、煤气、排水管道接管工程规划许可一、项目概述1.项目名称:给水、煤气、排水管道接管工程规划许可2.办理单位:成都市规划管理局3.办理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4.承诺时限:不需穿越道路的给水、煤气管道接管工程,当场办结;排水管线接管需穿越道路的给水、煤气管道接管工程,11个工作日5.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不收费窗口电话:869175286917586917531投诉电话:869248386921930二、法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四章第三十二条;《四川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第三章第二十五条;《成都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条例》第四章第二十五条。三、办理程序第一步: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提出申请。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员按标准查验必备材料,审查接管施工设计图,将符合要求的材料报值班处长审定,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第三步:经审查符合规划要求的,依法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向建设单位发放加盖“成都市规划管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给水(煤气)管道接管工程的施工设计图2份。四、申请材料1.市政工程申请表(窗口索取或网上下载)及报告各1份。2.市规划局批准的建施总平图及用地红线图。3.管线施工设计图3份。4.建设用地相邻道路的排水施工图一份(仅限排水工程)五、前置条件1.若接管须穿越近邻单位的用地,或是须与近邻单位的管网相连,需与其签定相关协议后,才能申请办理接管的规划手续。2.若接管须穿越刚建成不久的(未超过5年)道路或是交通繁忙的城市干道时,都要求采用非开挖技术过路,建设单位须持与有资质的非开挖公司签定的施工合同原件,才能申请办理给水、煤气、排水、管道的接管规划手续。3.临道路的建筑在其临街面不得设置架空煤气管。六、取得的审批文件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和“同意按图示位置施工,施工中请注意保护文物、古树名木及现有地下设施”章的施工图2份。七、本办事指南适用于以下工程1. 新建建筑项目的给水、煤气、排水管道“T”型接管工程。2. 已建建筑项目的给水、煤气、排水管道“T”型接管改建工程。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市政工程类)许可一、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市政工程类) 办理单位:成都市规划管理局 办理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 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不收费 窗口电话:869175286917586917531 投诉电话:869248386921930二、法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四川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成都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条例》三、办理程序第一步: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提出申请。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员按标准检验必备材料是否齐备,若申请人提交资料齐备,则将资料移交局相关工作人员继续办理;若材料不齐,则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第三步:局工作人员根据有关部门法律规范和依法制定的城市规划对所申请的选址进行审查,对于符合城市规划的选址,颁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对于不符合城市规划的选址,说明理由,给予书面答复。四、申请材料《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窗口索取或网上下载)及报告各1份。土地权属证明文件:自有土地:交土地权属文件(国土证、国土出让或划拨合同)复印件1份(提供原件核验后退回);其它土地:土地统征批准文件复印件1份,其它单位供地文件(合同或协议)1份,市国土部门意见(土地出租、转让或划拨意见书)1份;1:500地形图或1:1000带状地形图3份。现状地下管线综合图1份。其它需说明的文件、图纸。五、取得的审批文件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章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1份,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规划设计条件1份,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用地红线图2份。六、本办事指南适用于以下工程: 道路及排水工程。 桥梁、河堤工程。 给水、燃气、通讯、电力等管线工程。道路及其排水工程规划设计条件许可一、项目概述项目名称:道路及其排水工程规划设计条件办理单位:成都市规划管理局办理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承诺时限:9个工作日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不收费窗口电话:869175286917586917531投诉电话:869248386921930二、法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四川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成都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条例》三、办理程序第一步: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提出申请。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员按标准检验必备材料是否齐备,若申请人提交资料齐备,则将资料移交局相关工作人员继续办理;若材料不齐,则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第三步:局工作人员根据规划要求及建设条件,提出规划设计要求,依法发放标注规划设计条件并加盖规划技术管理专用章的红线图或工程规划图1份。四、申请材料市政工程申请表(窗口索取或网上下载)及报告各1份。1:500(或1:1000)地形图2份,其中一份标注拟建方案。现状地下管线综合图1份。五、取得的审批文件标注规划设计条件并加盖“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红线图或工程规划图1份,加盖“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1份(特殊情况下发放)。道路及排水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许可一、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道路及排水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办理单位:成都市规划管理局 办理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 承诺时限:11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不收费 窗口电话:869175286917586917531 投诉电话:869248386921930二、法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四川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成都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条例》三、办理程序第一步: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提出申请。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员按标准检验必备材料是否齐备,若申请人提交资料齐备,则将资料移交局相关工作人员继续办理;若材料不齐,则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第三步:局工作人员根据规划设计条件审查施工设计图,经审查符合规划设计条件的,通知勘测院进行放线,待放线资料返回后,依法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若不符合规划设计条件,则说明理由,给予书面答复。四、申请材料市政工程申请表(窗口索取或网上下载)及报告各1份。土地权属证明文件:自有土地:交土地权属文件(国土证、国土出让或划拨合同)复印件1份(提供原件核验后退回);其它土地:土地统征批准文件复印件1份,其它单位供地文件(合同或协议)1份,市国土部门意见(土地出租、转让或划拨意见书)1份;项目立项批准文件(限政府投资项目)1份(限不需办选址用地规划手续的项目)。道路及排水施工设计图原件3份,复印件各5份。30米(含30米)以上和25米以上交叉口道路管线综合图1份施工中标通知书(或建设单位委托书或资质证明)1份。放线资料一份。五、取得的审批文件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章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份,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1份,加盖“成都市规划管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和“同意按图示位置施工,施工中请注意保护文物、古树名木及现有地下设施”批语的施工设计图2份(其中一份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盖有骑缝章)。给水、燃气、通讯、电力等管线工程规划设计条件许可一、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给水、燃气、通讯、电力等管线工程规划设计条件 办理单位:成都市规划管理局 办理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 承诺时限:9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不收费 窗口电话:869175286917586917531 投诉电话:869248386921930二、法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四川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成都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条例》三、办理程序第一步: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提出申请。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员按标准检验必备材料是否齐备,若申请人提交资料齐备,则将资料移交局相关工作人员继续办理;若材料不齐,则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第三步:局工作人员根据规划要求及建设条件,提出规划设计要求,依法发放标注规划设计条件并加盖规划技术管理专用章的地形图或工程规划图1份。四、申请材料市政工程申请表(窗口索取或网上下载)及报告各
点击复制文档内容
公司管理相关推荐
文库吧 www.wenkub.com
备案图鄂ICP备1701627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