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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资料下载页

2025-08-06 00:08本页面
  

【正文】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表4)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合计(表5)其他项目清单计价合计(表6)规费税金合 计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工程名称: 第 页、共 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金 额(元)综合单价合 价本页小计合 计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工程名称: 第 页、共 页序号项 目 名 称金额(元)合 计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工程名称: 第 页、共 页序号项 目 名 称金额(元)1招标人部分小计22投标人部分小计合 计零星工作费表工程名称: 第 页、共 页序号名 称计量单位数量金 额(元)综合单价合 价1人工小 计2材料小 计3机械小 计合 计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工程名称: 第 页、共 页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计量单位 综合单价 序号工程内容单位数量综 合 单 价(元)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 润小计合 计措施项目费分析表工程名称: 第 页、共 页序号措施项目 名称单位数量金 额(元)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 润小计合 计主要材料价格表工程名称: 第 页、共 页序号材料编码材料名称规格、型号等特殊要求单位单价(元) 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的填写应符合下列规定。1 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应由招标人填写。2 封面应按规定内容填写、签字、盖章。3 投标总价应按工程项目总价表合计金额填写。4 工程项目总价表。1) 表中单项工程名称应按单项工程费汇总表的工程名称填写;2) 表中金额应按单项工程费汇总表的合计金额填写。5 单项工程费汇总表。1) 表中单位工程名称应按单位工程费汇总表的工程名称填写;2) 表中金额应按单位工程费汇总表的合计金额填写。6 单位工程费汇总表中的金额应分别按照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和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的合计金额和按有关规定计算的规费、税金填写。7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的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必须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内容填写。8 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1) 表中的序号、项目名称必须按措施项目清单中的相应内容填写。2) 投标人可根据施工组织设计采取的措施增加项目。9 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1) 表中的序号、项目名称必须按其他项目清单中的相应内容填写。2) 。10 零星工作费表.1) 招标人提供的零星工作费表应包括详细的人工、材料、机械名称、计量单位和相应数量。2)综合单价应参照本规范规定的综合单价组成,根据零星工作的特点填写。3)工程竣工,零星工作费应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所需费用结算。 11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和措施项目费分析表应由招标人根据需要提出要求后填写。12 主要材料价格表。1) 招标人提供的主要材料价格表应包括详细的材料编码、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和计量单位等。2) 所填写的单价必须与工程量清单计价中采用的相应材料的单价一致。本规范用词说明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1) 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2) 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3) 示容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2 本规范中指定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或其他有关规定执行时,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江苏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项目指引 为规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建设部令第 107 号《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制订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设工程应执行本规范。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除应遵循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规定。 本规范附录 A 、附录 B 、附录 C 、附录 D 、附录 E 应作为编制工程量清单的依据。 1 附录 A 为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物和构筑物工程。 2 附录 B 为装饰装修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装饰装修工程。 3 附录 C 为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安装工程。 4 附录 D 为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城市市政建设工程。 5 附录 E 为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园林绿化工程。 术 语 工程量清单 表现拟建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名称和相应数量的明细清单。 项目编码 采用十二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一至九位为统一编码,其中,一、二位为附录顺序码,三、四位为专史工程顺序码,五、六位为分部工程顺序码,七、八、九位为分项工程项目名称顺序码,十至十二位为清单项目名称顺序码。 综合单价 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 措施项目 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 预留金 招标人为可能发生的工程量变更而预留的金额。 总承包服务费 为配合协调招标人进行的工程分包和材料采购所需的费用。 零星工作项目费 完成招标人提出的,工程量暂估的零星工作所需的费用。 消耗量定额 ( 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按照正常施工条件下制定的,生产一个规定计量单位工程合格产品所需人工, 材料、机械台班的社会平均消耗量。 2.. 企业定额 施工企业根据本企业的施工技术和管理水平,以及有关工程造价资料制定的,并供本企业使用的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消耗量 3 工程量清单编制 一般规定 3 . 工程量清单应由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编制。 3. 。 .3 工程量清单应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组成。 (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包括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和工程数量。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根据附录 A 、附录 B 、附录 C 、附录 D 、附录 E 规定的统一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编制。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一至九位应按附录 A 、附录 B 、附录 C 、附录 D 、附录 E 的规定设置。十至十二位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由其编制人设置,并应自 001 起顺序编制。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名称应按下列规定确定。 1 项目名称应按附录 A 、附录 B 、附录 C 、附录 D 、附录 E 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特征并结合拟建工程的实际确定。 2 编制工程量清单,出现附录 A 、附录 B 、附录 C 、附录 D 、附录 E 中未包括的项目,编制人可作相应补充,并应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计量单位应按附录 A 、附录 B 、附录 C 、附录 D 、附录 E 中规定的计量单位确定。 3. 2 .6 程数量应按下列规定进行计算。 1 工程数量应按附录 A 、附录 B 、附录 C 、附录 D 、附录 E 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 2 工程数量的有效位数应遵守下列规定。 以“吨”为单位,应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字,第四位四舍五入。 以“立方米”、“平方米”、“米”为单位,应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第三位四舍五入。 以“个”、“项”等为单位,应取整数 措施项目清单 .1 措施项目清单应根掘拟建工程的具体情况,参照表 3 . 列项。 表 措施项目一览表 编制措施项目清单,出现表 未列的项目,编制人可作补充。 3. 4 其他项目清单 其他项目清单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具体情况,参照下列内容列项。 预留金、材料购置费、总承包服务费、零星工作项目费等。 零星工作项目表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具体情况,详细列出人工、材料、机械的名称、计量单位和相应数量,并随工程量清单发至投标人。 编制其他项目清单,出现 条未列的项目,编制人可作补充。 江苏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项目指引 工程量清单计价 .1 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投标的建设工程,慕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合同价款确定与调整、 工程结算应按本规范执行。 工程量清单计价应包括按招标文件规定,完成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全部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 工程量清单应采用综合单价计价。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应根据本规范规定的综合单价组成,按设计文件或参照附录 A 、附录 B 、附录 C 、附录 D 、附录 E 中的“工程内容”确定。 措施项目清单的金额,应根据拟建工程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参照本规范规定的综合单价组成确定。 其他项目清单的金额应按下列规定确定。 1 招标人部分的金额可按估算金额确定。 2 投标人部分的总承包服务费应根据招标人提出要求所发生的费用确定,零星工作项目费应根据“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确定。 3 零星工作项目的综合单价应参照本规范规定的综合单价组成填写 4. 招标工程如设标底,标底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要求、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合理的施工方法以及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工程造价姑价办法进行编制。 投标报价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要求、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及拟定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依据企业定额和市场价格信息,或参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社会平均消耗量定额进行编制。 . 9 合同中综合单价因工程量变更需调整时,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应按照下列办法确定: 1 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2 由于工程量清单的工程数量有误或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属合同约定幅度以内的,应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属合同约定幅度以外的,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由于工程量的变更,且实际发生了除 条规定以外的费用损失,承包人可提出索赔要求,与发包人协商确认后,给予补偿。 工程量清单及其计价格式 5 (工程量清单格式。 工程量清单应采用统一格式。 工程量清单格式应由下列内容组成。 1 封面。 2 填表须知, 3 总说明。 4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 5 措施项目清单。 6 其他项目清单。 7 零星工作项目表 工程量清单格式的填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工程量清单应由招标人填写。 2 填表须知除本规范内容外,招标人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补充。 3 总说明应按下列内容填写。 1) 工程概况:建设规模、工程特征、计划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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