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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详解-资料下载页

2025-01-14 04:09本页面
  

【正文】 ,个别成本差异大。 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市场的恶性竞争,导致施工企业失去了应有的利润空间。 应对策略是评标时对明显的低报价加以质询并要求报价人提供必要的证据,以防止低价竞标。 82 (八)投标报价的编制 工程实施过程中,清单计价的难点在于工程变更造价的控制。 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低价中标、高价索赔或由于中标价太低,导致工程质量安全隐患。 应对策略是提倡合理低价中标,推行工程担保,实施有效合同管理,合理控制工程造价。 83 (九)计价风险研究 【合理分担计价风险的管理原则】 风险是一种客观存在的,可以带来损失的、不确定的状态。它具有客观性、损失性、不确定性三大特征。 工程风险是指一项工程在设计、施工、设备调试以及移交运行等项目周期全过程可能发生的风险。而工程计价风险是指工程建设施工阶段发、承包双方在招投标活动和合同履约及施工中所面临涉及工程及工程计价方面的风险。 根据国际惯例并结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工程建设的特点,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原则为 “ 招标人提供量、投标人确定价、互不交叉重复、责任明确、风险共担 ” 。所以 ,发包人应承担工程量清单的风险,承包人应承担综合单价的风险。 84 (九)计价风险研究 新《规范》明确: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应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明确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 ) 对于承包人来说,应完全承担的风险是技术风险和管理风险,如管理费和利润;应有限度承担的是市场风险,如材料、工程设备涨价、施工机械使用费等;应完全不承担的是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变化的风险。为此,新《规范》 、 、 :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变化,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人工费调整而影响合同价款的风险由发包人承担。 85 (九)计价风险研究 由于市场物价波动影响合同价款,应由发承包双方合理分摊,即材料、工程设备的涨幅超过招标时基准价格 5%以上由发包人承担。 由于承包人使用机械设备、施工技术以及组织管理水平等影响工程价款的由承包人全部承担其风险。 当不可抗力发生时,影响合同价款的按新《规范》第 11条规定执行。 86 (十)工程量偏差调整 【工程量偏差的合同 价 款调整】 合同履行期间,出现工程量偏差(符合规模规定者),发承包双方应调整合同价款。 对于任一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若工程量偏差超过 15%,合同价款应予调整,调整的原则为:当工程量增加 15%以上时,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低,当工程量减少 15%以上时,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高。此时,按下列公式调整结算分部分项工程费: 87 (十)工程量偏差调整 当 Q1> , S1= P0+( ) P1 当 Q1< , S= Q1 P1 式中: S— 调整后的某一分部项工程费结算价; Q1— 最终完成的工程量; Q0— 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量; P1— 按照最终完成工程量重新调整后的综合单价; P0— 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填报的综合单价。 88 (十一)提前竣工的费用计算 【提前竣工(赶工补偿)的合同价款调整】 合同工程提前竣工,发包人应承担承包人由此增加的费用,并按照合同约定向承包人支付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 ) 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提前竣工每日历天应补偿额度。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提前竣工补偿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款的 5%。此项费用列入竣工结算文件中,与结算款一并支付。 ( ) 89 (十二)误期赔偿规定 【误期赔偿的合同价款调整】 合同工程发生误期,承包人应赔偿发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并按照合同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误期赔偿费。( ) 发承包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误期赔偿费,明确每日历天应赔额度。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款的 5%。误期赔偿费列入竣工结算文件中,在结算款中扣除。( ) 90 (十三)合同索赔管理 【施工合同中的索赔】 索赔,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己方的过错而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损失,向对方提出补偿的要求。( ) 在项目实施的各个阶段,都有可能发生索赔,但发生索赔最集中,处理难度最复杂的情况发生在项目实施的施工阶段。广义地讲,索赔应当是双向的,既可以是承包人向发包人的索赔,也可以是发包人向承包人的索赔(反索赔)。对于发承包双方来说,索赔是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的权利,它同合同条件中双方的合同责任一样,构成严密的合同制约关系。 索赔与反索赔的首要关键问题是索赔成立的三个要件缺一不可。三个要件是:正当的索赔理由、有效的索赔证据和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提出。 91 (十三)合同索赔管理 【发承包人要求索赔的项目选择】 承包人: ( 1)延长工期; ( 2)要求发包人支付实际发生的额外费用; ( 3)要求发包人支付合理的预期利润; ( 4)要求发包人按合同的约定支付违约金。 发包人: ( 1)延长质量缺陷修复期限; ( 2)要求承包人支付实际发生的额外费用; ( 3)要求承包人按合同的约定支付违约金; 92 (十三)合同索赔管理 【 索赔中各方的权利和工作要求 】 93 (十三)合同索赔管理 【索赔证据具有四性】 索赔能否成功,关键在于证据。对索赔证据的要求: 真实性 及时性 关联性 可靠性 94 (十三)合同索赔管理 【索赔事件处理原则】 ①时效性原则 索赔报告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否则将被拒绝。 ②最小化原则 承包商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的扩大和损失的加剧,将损失控制在 最低限度。如果不及时采取措施而导致损失扩大,承包商无权就扩大的损 失部分提出索赔要求。 ③单件性原则 索赔应遵守发生一件、提出一件、处理一件,而不能采用算总帐的办法, 对同一事件的工期索赔和经济索赔也要分开提出两份索赔报告,以避免个 别索赔争议而延误整份索赔报告的批准,甚至导致损失扩大化或引发出其 他问题。索赔报告还应编号,由专人造册管理。 ④补偿性原则 索赔应使索赔方的实际损失得到合理和完全的补偿,但索赔方不能因此获 得额外利益。 ⑤合法性原则 索赔报告必须依据合同提出,并具备合法、全面、充分和有效的证据材料。 ⑥必要性原则 索赔费用应是履行合同所必需的 .如果没有该费用的支出,承包商就难以合 理履行合同。 95 我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改革中函待解决的问题思考 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法律法规不完备 工程价款确认、调整及支付规则不完善 定额人工单价与市场人工工资不协调 定额补充修订不及时 工程造价信息采集难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整体实力有待提高 规范管理和诚信建设亟待加强 96 THANK YOU! 谢谢! 97 演讲完毕,谢谢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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