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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项目报建开发流程详解二-wenkub.com

2024-04-19 03:31 本页面
   

【正文】 (限不需办选址、用地规划手续的项目) 桥梁、河堤工程: (一)必备文件: 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市政工程规划放线通知单1份。或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函复意见书1份。 (三)核发的审批文件: (3)现状地下管线综合图1份。 (2)道路设计图或1:500地形图2份,其中一份标注拟建方案(起止接管位置、管径等)。 (1)《市政工程规划申请表》(窗口索取或网上下载)及报告各1份。 桥梁、河堤工程: (一)必备文件:(1个工作日)。 勘测资料1份。 项目立项批准文件(限政府投资类项目)1份。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1份。 二、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审批流程(时限:6个工作日) 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章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1份。 市政处经办人整理相关资料,交窗口工作人员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或函复意见书。 市政处经办人报处业务办公会审查,相关负责人签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市政工程规划设计要求通知书》或函复意见书。 市政处经办人初审报建资料,核查控规,踏勘现场,草拟规划设计要求。窗口工作人员按标准查验必备材料是否齐备,若申请人提交资料齐备,则将资料移交市政处经办人继续办理;若材料不齐,则当场或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二)工作流程: 其它需说明的文件、图纸。 现状地下管线综合图1份。 1:500地形图或1:1000带状地形图3份。 (一)必备文件: 备注: 勘测部门实测房屋竣工测量图1份; 五、办理《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时限:5个工作日)(一)必备文件: (2)经规划分局确认的建施总平面图1份和建筑施工图(平、立、剖面图及图纸目录)1套。 建设单位返回缴费通知单(盖有市建行已收款凭证章),经窗口工作人员查验无误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窗口工作人员核验建设项目审批表后,签发缴费通知单,并将拟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打印出来。 分局经办人初审资料,确认无误后报请分局副局长、分局局长签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将发证材料移交窗口工作人员。 窗口工作人员按标准查验必备文件,受理报建,并将报建材料交分局经办人。 (1)出让土地:提供国土证或国土出让合同复印件1份(提供原件核验确认后退回); (一)必备资料 送审的图纸应符合规范化要求,需加盖设计单位的出图章和注册建筑师章; (三)核发的审批文件: (一)必备文件: 备注: 不需要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项目,核发以下资料: (1)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规划设计条件(或规划设计要求)1份; 分局经办人整理相关资料,交窗口工作人员核发规划设计条件或规划设计要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分局经办人报分局业务办公会审查,并签发规划设计条件或规划设计要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分局经办人初审报建资料,并根据控规、勘测放线资料、《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提出规划设计条件或规划设计要求。 窗口工作人员按标准查验必备文件,受理报建,并将报建材料交分局经办人。 涉及规划紫线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出具市文化部门的意见; 经审核不同意的,将予以书面答复(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函复意见书1份)。 (3)涉及规划地铁控制线的建设项目,应同时向市地铁管理部门出具征求意见函; 分局经办人整理相关资料,交窗口工作人员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或函复意见书,并出具《成都市规划管理局建设用地勘测放线通知书》。 分局经办人报分局业务办公会审查,审查同意的签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审查不同意的签发函复意见书。 分局经办人初审报建资料,核查控规,踏勘现场。 窗口工作人员按标准查验必备文件,受理报建,并将报建材料交分局经办人。 行政审批程序及流程图 二、凡涉及本市中心城区域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工程项目及旧城改造拆迁的规划审批,均应遵守本规定。(三)审批文件:领导批示或会议纪要;《局规划业务办公会会议纪要表》(7号表) 控规局部调整专题论证报告(含已按局规划业务办公会意见修改完善并通过验收的控规调整方案)政府类调规项目包括:市委市政府副秘书长以上签批确定的项目,规委会纪要中明确的调规项目,规委会审查议定的专项规划对控规自然形成的调规项目等;各相关处室应在接收报审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将〈《控规(调整)初审审查意见表》(2号表)交规划处归总,逾期视为无意见。同时确定控规维护版本号(需上局长办公会项目在局长办公会后给版本号)。(1个工作日)规划处经办人报处业务办公会审查,填写《控规(调整)初审审查意见表》(2号表),加盖规划处技术专用章,形成报审材料。同时确定控规版本号,启动控规维护归档程序。备注:出现下列情况时必备文件可不含控规局部调整专题论证报告:经控规信息核定,属于控规信息有误的(详见“补充说明”第六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属于国家、省、市重大项目按“绿色通道”办理的(详见“补充说明”第七条)。紧急规划调整项目各项目处室可根据《局规划业务办公会会议纪要表》(7号表)及有关图文先行办件。(1个工作日)备注报审材料包括:①控规局部调整申请报告;②控规局部调整专题论证报告;③《控规(调整)初审审查意见表》(2号表)。同时确定控规维护版本号(需上局长办公会项目在局长办公会后给版本号)。(2个工作日)分局经办人将5份报审材料转送规划处。 (三)审批文件:窗口核发文件:《控规局部调整函复意见书》备案审批文件:①控规局部调整申请报告②《控规技术性调整审查审批表》(6号表)③控规局部调整专题论证报告(5个工作日)分局经办人将1份备案审批材料自行留存归档,其余5份交规划处备案。 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非政府类调整项目)审查审批程序及流程图一、办理控规技术性调整(时限:9个工作日)(一)必备文件:控规局部调整申请报告6份,含以下内容:①控规局部调整申请书(详细列明局部调整内容和理由,含联系人姓名及电话,A4纸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②土地权属证明文件(验原件、收复印件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③计划批准文件(限政府投资项目,验原件,收复印件);④申请局部规划调整所涉及的相关批复、议事纪要(非必备,验原件,收复印件);⑤《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非必备,验原件,收复印件);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非必备,验原件,收复印件);⑦市勘测院出具的勘测成果及红线图(非必备,验原件,收复印件);⑧已批准的总平面图(非必备,验原件,收复印件);⑨其它涉及控规调整的有关文件和材料。并应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技术要求进行办理。六、取得的审批文件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和“同意按图示位置施工,施工中请注意保护文物、古树名木及现有地下设施”批语的施工设计图或道路设计图1份。五、前置条件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员按标准检验必备材料是否齐备,若申请人提交资料齐备,则将资料移交局相关工作人员继续办理;若材料不齐,则一次性告知申请人。1:500地形图、建施总平面图或道路施工设计图2份。市政临建工程规划许可一、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市政临建工程规划许可 办理单位:成都市规划管理局 办理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 承诺时限:9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不收费 窗口电话:869175286917586917531 投诉电话:869248386921930二、法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四川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成都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条例》三、办理程序第一步: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提出申请。四、申请材料市政工程申请表(窗口索取或网上下载)1份。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员按标准查验必备材料,若材料不齐,则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放线资料1份。土地权属证明文件:自有土地:交土地权属文件(国土证、国土出让或划拨合同)复印件1份(提供原件核验后退回);其它土地:土地统征批准文件复印件1份,其它单位供地文件(合同或协议)1份,市国土部门意见(土地出租、转让或划拨意见书)1份;施工中标通知书(或建设单位委托书或资质证明)1份。桥梁、河堤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许可一、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桥梁、河堤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办理单位:成都市规划管理局 办理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 承诺时限:11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不收费 窗口电话:869175286917586917531 投诉电话:869248386921930二、法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四川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成都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条例》三、办理程序第一步: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提出申请。项目批准文件、相关纪要(计划)文件1份。桥梁、河堤工程规划设计条件许可一、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桥梁、河堤工程规划设计条件 办理单位:成都市规划管理局 办理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 承诺时限:9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不收费 窗口电话:869175286917586917531 投诉电话:869248386921930二、法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四川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成都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条例》三、办理程序第一步: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提出申请。五、取得的审批文件标注有开口位置、宽度、要求并加盖“成都市规划管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的建施总平面图(或道路设计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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