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

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wenkub.com

2024-04-25 06:35 本页面
   

【正文】 第四十条第三十八条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退休,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实行事业单位领导人员辞职制度。第八章发挥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审计监督和舆论监督等作用,综合运用考察考核、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巡视、提醒、函询、诫勉等措施,对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进行监督。党委(党组)及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履行对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的监督责任。第二十九条第二十七条完善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培养教育制度,加强政治引领和能力培养,强化岗位培训,注重实践锻炼,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管理工作能力。第二十四条积极推进分类考核,注意改进考核方法,简化程序,提高效率。第五章任期目标内容的设定,应当体现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事业单位特点,注重打基础、利长远、求实效。每个任期一般为三至五年,在同一岗位连续任职一般不超过十年。选拔任用工作具体程序和要求,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确定。第十七条对行政领导人员,逐步加大聘任制推行力度。第十四条第十二条选拔任用第十条第九条(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第七条任职条件和资格第六条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管理,应当坚持下列原则:(一)党管干部原则;(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三)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四)分级分类管理原则;(五)依法依规办事原则。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对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健全选拔任用机制和管理监督机制,建设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事业单位领导人员队伍,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法规和有
点击复制文档内容
公司管理相关推荐
文库吧 www.wenkub.com
备案图片鄂ICP备1701627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