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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项目报建开发流程详解二(参考版)

2024-04-23 03:31本页面
  

【正文】 (5)勘测资料1份。 (4)施工中标通知书(或建设单位委托书或施工单位资质证明)1份。 (3)管线规划设计红线图1份。 (2)施工图原件3份。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1份。 (7)河道及水利管理部门的审核意见书1份 (6)市政管线附桥通过的设计方案2份。 (5)施工中标通知书(或建设单位委托书或施工单位资质证明)1份。 (4)施工设计图3份。 (3)项目立项批准文件(限政府投资项目)1份。 (2)土地权属证明文件:同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要求。 (1)《市政工程规划申请表》(窗口索取或网上下载)及报告各1份。(限不需办选址、用地规划手续的项目) 道路及排水工程: 四、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流程(时限:11个工作日) 如涉及需要调整控规的,在给建设单位出具的函复意见书中应予以说明。 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成都市规划管理局市政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求通知书》1份或标注有规划设计要求并加盖“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地形图或工程规划图1份。(1个工作日)(2个工作日)(2个工作日)(3个工作日)(1个工作日) 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提出申请。 给水、燃气、通讯、电力等管线工程: (3)现状地下管线综合图1份。 (2)1:500地形图或工程规划图2份,其中一份标注拟建方案(含护河通道、防洪标准等)。 (1)《市政工程规划申请表》(窗口索取或网上下载)及报告各1份。 道路及排水工程: 三、办理规划设计要求(不需办理用地规划手续的项目)审批流程(时限:9个工作日) 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用地红线图1份(并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一起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骑缝章)。 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章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份。 市政处经办人整理相关资料,交窗口工作人员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用地红线图。(2个工作日)。(2个工作日)(1个工作日是) 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提出申请。 (一)必备文件: 备注: 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市政工程规划放线通知单1份。 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选址红线图1份(与《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一起盖“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骑缝章)。 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市政工程规划设计要求通知书》1份。或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函复意见书1份。(1个工作日)(三)核发的审批文件:(2个工作日)(3个工作日)(1个工作日) 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提出申请。 其它土地:土地统征批准文件复印件1份,其它单位供地文件(合同或协议)1份,市国土部门意见(土地出租、转让或划拨意见书)1份; 土地权属证明文件: 《市政工程规划申请表》(窗口索取或网上下载)及报告各一份。 一、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审批流程(时限:7个工作日) 第三章 “一书两证” (市政工程类) 规划分局移交给执法监督局的所有资料,执法监督局应在核发《建设建设规划验收合格证》后一并交档案馆归档。 建设单位缴费时间不计入承诺时限内。 (三) 核发的审批文件: 建设单位返回缴费通知单(盖有市建行已收款凭证章),经窗口工作人员查验无误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 执法监督二处经办人将发证材料整理后移交窗口人员,窗口工作人员核验后,对符合规划要求的,通知建设单位到窗口领取《成都市建设项目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缴款通知书》,并打印《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对不符合规划要求的核发《建设工程规划验收意见书》。(2个工作日)(1个工作日)(二) 工作程序: 房屋产权部门实测竣工建筑面积图、表;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 建设工程规划验收申请报告1份; (1)市勘测院出具的勘测放线内部资料; 备注: 要求建设单位制作现场公示牌的书面通知书1份。 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骑缝章)的建施总平图1份。 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章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副本1份。(窗口即办)(1个工作日)(2个工作日)(1个工作日) (二)工作程序: 其它需要说明的图纸、文件等。 市勘测院出具的正式坐标放线资料。 市建委《建筑项目报件费审核缴款通知单》。 文物挖掘完毕通知单。 《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复印件1份(提供原件核验确认后退回)。 加盖有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授权的审图机构施工图审查专用章的建筑施工图(平、立、剖面图及图纸目录)1套、建施总平面图3份。 (2)划拨土地:提供国土证或国土划拔决定书复印件1份(提供原件核验确认后退回)。 国土权属文件: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1份。 四、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限:4个工作日) 分局经办人在施工图审查时,应同时对坐标放线资料进行核验。 在建筑方案确定后,报审施工图前,建议建设单位到市勘测院进行坐标放线工作,并在施工图审查完毕后,持审查通过的建施总平图请市勘测院出具正式的坐标放线资料。 为减少建设单位的图纸修改,充分听取建设单位的意见,提供高效、高质的服务,应加强规划咨询服务,大力推行“三方会审”、上门服务等人性化服务制度。 备注: 经审核需要修改的,则退回设计方案1套、建筑方案总平图3份,并附《建筑方案审查意见单》1份。 (2)工程项目坐标放线通知单1份。 经审核同意的:(1个工作日)(1个工作日)(5个工作日)(1个工作日) (二)审批程序: 其它需要说明的图纸、文件等。 当新建建筑或用地周边现状建筑对日照有要求时,总平图的设计说明中应有日照分析的结论。 规划设计条件(或规划设计要求)中要求报送效果图的,方案中应含效果图。 建筑设计总平面图(1:500或1:1000)4份; 三、建筑方案审查(时限:8个工作日) 市勘测院出具的勘测放线内部资料,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完毕后须移交执法监督局。 存档的2份红线图中,其中一份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完毕后须移交执法监督局。 规划设计条件或规划设计要求中,规划分局应明确是否需要作效果图,并应规定效果图幅面(A3幅面)。 用地面积和用地性质及土地权属不发生改变的建设项目,不需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规划设计条件(或规划设计要求)1份; (2)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章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份; 需要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项目,核发以下资料:(1个工作日)(1个工作日)(4个工作日)(1个工作日) (二)工作程序: 其它需要说明的图纸、文件等。 涉及航空限高的建设项目,出具规划处的航空限高要求或空军对航空限高的要求。 涉及土地整合的建设用地,出具市国土部门整合土地的意见。 涉及规划地铁控制线的建设项目,出具市地铁管理部门的意见; 市勘测院出具的勘测放线成果1套。 计划批准文件(限政府投资项目)1份。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1份。 二、办理规划设计条件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时限:7个工作日) 改建、扩建、拼建项目用地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权利人的,应征得所有权利人同意。 如涉及航空限高的建设项目,分局经办人应主动向规划处核查航空限高。 如属工业项目或其他对周围环境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应通知建设单位征求消防、环保、卫生防疫等相关管理部门的意见。 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项目,可一并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控规中用地性质不明确的项目,进入规划核定程序。 如属特别地区范围内的建设项目,规划分局应将必备文件及时送交建管处,进入特别地区建设项目审批程序。 分局经办人对同意选址的项目开出放线通知单,交市勘测院放线,并督促市勘测院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放线工作,但可不等放线资料返回先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4)涉及规划紫线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应同时向市文化部门出具征求意见函; (2)向建设单位出具勘测放线单,并附红线图1份; 经审核同意的,核发以下文件:(1个工作日)(1个工作日)(3个工作日)(1个工作日) (二)工作流程: 其它需要说明的图纸、文件等。 1:500地形图6份,其中一份用蓝笔标注拟建用地范围示意图,并由供地单位或自有用地单位加盖公章。 联建项目需提供联建协议1份。 扩建项目需提供产权证复印件1份。 (2)自有、招标、拍卖、挂牌土地,需提供相关土地权属文件(国土证、国土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复印件1份(提供原件核验确认后退回)。 土地权属证明文件: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1份。 一、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时限:6个工作日)第二章 “一书三证”(建筑类项目) 建筑类、市政类建设项目行政审批程序发布时间:01/05/2006访问次数:151第一章 总 则紧急规划调整项目各项目处室可根据《局规划业务办公会会议纪要表》(7号表)及有关图文先行办件。 未通过规划业务办公会审查的项目,规划编制单位应按会审纪要意见作出实质性修改后重新报规划分局申请审查审批。(1个工作日) 备注:会审材料包括:①领导批示或会议纪要; ②控规局部调整专题论证报告; ③《控规(调整)初审审查意见表》(2号表)。(6个工作日)调整方案编制单位报送5份按局规划业务办公会纪要意见修改完善的控规调整方案,规划处经办人进行验收。(2个工作日)规划处经办人整理好报审材料和归总的《控规(调整)初审审查意见表》(2号表)报局规划业务办公会会审,会上填写《局规划业务办公会会议纪要表》(7号表),并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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