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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项目报建流程详解(参考版)

2024-04-23 03:31本页面
  

【正文】 第三步:局工作人员根据规划要求及建设条件,提出规划设计要求,依法发放标注规划设计条件并加盖规划技术管理专用章的地形图或工程规划图1份。给水、燃气、通讯、电力等管线工程规划设计条件许可一、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给水、燃气、通讯、电力等管线工程规划设计条件 办理单位:成都市规划管理局 办理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 承诺时限:9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不收费 窗口电话:869175286917586917531 投诉电话:869248386921930二、法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四川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成都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条例》三、办理程序第一步: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提出申请。放线资料一份。道路及排水施工设计图原件3份,复印件各5份。四、申请材料市政工程申请表(窗口索取或网上下载)及报告各1份。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员按标准检验必备材料是否齐备,若申请人提交资料齐备,则将资料移交局相关工作人员继续办理;若材料不齐,则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五、取得的审批文件标注规划设计条件并加盖“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红线图或工程规划图1份,加盖“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1份(特殊情况下发放)。1:500(或1:1000)地形图2份,其中一份标注拟建方案。第三步:局工作人员根据规划要求及建设条件,提出规划设计要求,依法发放标注规划设计条件并加盖规划技术管理专用章的红线图或工程规划图1份。道路及其排水工程规划设计条件许可一、项目概述项目名称:道路及其排水工程规划设计条件办理单位:成都市规划管理局办理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承诺时限:9个工作日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不收费窗口电话:869175286917586917531投诉电话:869248386921930二、法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四川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成都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条例》三、办理程序第一步: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提出申请。 桥梁、河堤工程。五、取得的审批文件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章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1份,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规划设计条件1份,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用地红线图2份。现状地下管线综合图1份。四、申请材料《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窗口索取或网上下载)及报告各1份。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员按标准检验必备材料是否齐备,若申请人提交资料齐备,则将资料移交局相关工作人员继续办理;若材料不齐,则一次性告知申请人。2. 已建建筑项目的给水、煤气、排水管道“T”型接管改建工程。六、取得的审批文件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和“同意按图示位置施工,施工中请注意保护文物、古树名木及现有地下设施”章的施工图2份。2.若接管须穿越刚建成不久的(未超过5年)道路或是交通繁忙的城市干道时,都要求采用非开挖技术过路,建设单位须持与有资质的非开挖公司签定的施工合同原件,才能申请办理给水、煤气、排水、管道的接管规划手续。3.管线施工设计图3份。四、申请材料1.市政工程申请表(窗口索取或网上下载)及报告各1份。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员按标准查验必备材料,审查接管施工设计图,将符合要求的材料报值班处长审定,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给水、煤气、排水管道接管工程规划许可一、项目概述1.项目名称:给水、煤气、排水管道接管工程规划许可2.办理单位:成都市规划管理局3.办理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4.承诺时限:不需穿越道路的给水、煤气管道接管工程,当场办结;排水管线接管需穿越道路的给水、煤气管道接管工程,11个工作日5.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不收费窗口电话:869175286917586917531投诉电话:869248386921930二、法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四章第三十二条;《四川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第三章第二十五条;《成都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条例》第四章第二十五条。建设单位报件时提供复印件,应在复印件上署具提供时间并盖鲜章。五、申办补办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注意事项:申请办理工程证时,须手续齐备方可核发。四、申办补办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取得的审批文件: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行政章和“成都市规划管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骑缝章)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副本1份。属于违法建设的建设项目,须提供市规划执法监督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处理意见。市建委出具的《成都市建设工程补办项目通知书》。三、申请材料:《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1份(窗口索取或网上下载);土地权属证明文件:(1)出让土地:提供国土证或国土出让合同复印件1份(提供原件核验确认后退回);(2)划拨土地:提供国土证或国土划拨决定书复印件1份(提供原件核验确认后退回)。对申请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完善《关于成都市建设项目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一站式收取管理暂行办法》部分条款内容的通知窗口电话: 869175286917586917531投诉电话: 869248386921930二、办理程序第一步: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市政府服务中心规划局窗口提出申请。建设单位报件时提供复印件,应在复印件上署具提供时间并盖鲜章。经审核不同意的,核发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成都市规划管理局规划管理函复意见书》1份。三、申请材料:《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1份(窗口索取或网上下载);其它需要说明的图纸、文件等。对申请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一、项目概述项目名称:补办项目(申请补办规划手续的已建建设项目或停工工程)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审批办理单位:成都市规划管理局 办理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承诺时限:6个工作日,其中:窗口受理(1)→初审(3)→审定(1)→签发(1)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不收费窗口电话: 869175286917586917531投诉电话: 869248386921930二、办理程序第一步: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市政府服务中心规划局窗口提出申请。建筑施工图完成后,报3份建施总平图和1套平、立、剖面图及图纸目录到市政务中心窗口。核发的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实测竣工图应及时送设计院作建筑施工图。建设单位报建前,应先进行勘测放线,并须请国土部门和供地单位现场指界并在红线图上签章,及时到市勘测院领取红线拨地交接单和实测竣工图。五、申办补办项目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注意事项:若必备文件系复印件,窗口工作人员应在复印件上签具“经与原件核验无误”,并署具姓名和时间。其它需要说明的图纸、文件等。市勘测院出具的实测竣工图3份和红线拨地交接单1套。三、申请材料:《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1份(窗口索取或网上下载);建设单位关于申请补办建筑项目规划手续的报告或情况说明。对申请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办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一、项目概述项目名称:补办项目(申请补办规划手续的已建建设项目或停工工程)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审批办理单位:成都市规划管理局 办理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承诺时限:6个工作日,其中:窗口受理(1)→初审(3)→审定(1)→签发(1)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不收费窗口电话: 869175286917586917531投诉电话: 869248386921930二、办理程序第一步: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市政府服务中心规划局窗口提出申请。六、申请配套服务建筑注意事项:如遇国家城市建设需要时,建设单位无条件自行拆除拟建建筑。五、申办配套服务建筑取得的审批文件:经审查同意的,核发方案总平图1份并盖“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专用章”,不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建成区拟增建社区服务用房、居委会用房的位置与控规资料不一致时,社区、居委会须将拟建总平方案在拟建位置进行公示,报建时须附公示结果。三、申请材料:配套服务设施申请表1份(窗口索取或网上下载);土地权属证明文件1份;1:500地形图1份;建筑设计方案总平面图2份,方案图1套(修建社区服务用房、居委会用房,土地权属单位须在其中一份总平图上签署意见;增建小区自行车库、门卫、收发室等,业主委员会或相关机构须在其中一份总平图上签署意见);承诺书1份;其它需要说明的图纸、文件等。对申请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办理配套服务设施方案审查一、项目概述项目名称:中心城区内配套服务设施(包括社区服务用房、居委会用房、公厕及小区增设的自行车库、自行车棚、门卫、收发室等)方案审查办理单位:成都市规划管理局 办理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承诺时限:8个工作日,其中:窗口受理(1)→初审(5)→审定(1)→签发(1)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不收费窗口电话: 869175286917586917531投诉电话: 869248386921930二、办理程序第一步: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市政府服务中心规划局窗口提出申请。平改坡后不会对周边建筑产生环境污染(如光污染、噪音污染)和日照遮挡。七、注意事项:房屋坡屋顶改造的安全性有设计单位负责。B、《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1份(仅指增加面积的部分)。五、前置条件:中心城区内已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建筑平屋顶改坡屋顶的建设项目。第三步:在承诺期限内,经审查同意的,依法向申请人发放盖章的总平面图1份和效果图1份;经审查不同意的,向申请人发放函复意见书1份。建筑屋顶“平改坡”施工图审查一、项目概述项目名称:建筑平屋面改坡屋面施工图审查办理单位:成都市规划管理局 办理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承诺时限: 4个工作日其中:窗口受理(1)→初审(1)→审定(1)→签发(1)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不收费窗口电话: 869175286917586917531投诉电话: 869248386921930二、法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四章第三十三条;《四川省〈城市规划发〉实施办法》第三章第三十条;《成都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条例》第二章第十四条;三、办理程序第一步: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市政府服务中心规划局窗口提出申请。平改坡后不会对周边建筑产生环境污染(如光污染、噪音污染)和日照遮挡。七、注意事项:房屋坡屋顶改造的安全性有设计单位负责。六、取得的审批文件:经审核同意的,核发盖“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专用章”的总平图1份和盖“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专用章”的效果图1份。四、申请材料: 建筑屋顶“平改坡”方案申请表1份(窗口索取或网上下载); 房屋产权证(如属多家产权,需有联建协议或多家委托其中一家报建的委托书),复印件1份(提供原件,核验后退回),涉及权益人利益的,应征求相关权益人的意见;A3幅面的效果图2份(打印纸);;红线图1份;“平改坡”建设项目方案2份;市勘测院出具的房屋勘测放线成果1份;现状照片;其它需要说明的图纸、文件等。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员按标准查验申办人提交的材料,对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符合前置条件的项目予以受理,填写并发出《市规划局建设项目报建回执》,并于当日将有关材料转项目管理经办人,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建筑立面图及效果图上应说明拟用的饰面材料类型。七、注意事项:建设项目外立面装饰的安全性由设计单位负责。六、取得的审批文件:经批核同意的,核发盖“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专用章”的总平面图1份和盖“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专用章”的效果图1份。四、申请材料:建筑外立面装饰申请表1份(窗口索取或网上下载);房屋产权证或市规划局批准的(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配套的骑缝章总平面图复印件1份,(提供原件,核对后退回);红线图1份;A3幅面的建筑外立面装饰彩色效果图2份(打印纸);建筑外立面装饰设计方案2份(含总平图,需盖设计单位出图章及注册建筑师章);市勘测院出具的勘测放线成果(已建建筑);现状照片(限已建建筑);其它需要说明的图纸、文件等。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员按标准查验申办人提交的材料,对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符合前置条件的项目予以受理,填写并发出《市规划局建设项目报建回执》,并于当日将有关材料转项目管理经办人,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其中:一般地区:窗口受理(1)→初审(2)→审定(2)→签发(1)特别地区:窗口受理(1)→初审(2)→审查(2)→审定(2)→签发(1)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不收费窗口电话: 869175286917586917531投诉电话: 869248386921930二、法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四章第三十条;《四川省〈城市规划发〉实施办法》第三章第二十二条;《成都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条例》第三章第五条。如原缴款凭据遗失或收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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