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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项目报建开发流程详解12_secret(参考版)

2025-11-19 04:16本页面
  

【正文】 临街及重要节点建筑需报效果图的,要。 建筑设计方案总平图表达信息应全面准确,具体内容如下: ( 1)建设项目各项经济技术指标:除标明规划设计条件中规定的内容外,还须将该项目中不同使用功能及附属用房的面积标注在总平图中; ( 2)用地红线,规划道路的红线位置、道路名称及宽度,相邻现状建筑、拟拆除的现状建筑、相邻单位名称; ( 3)拟建建筑的外轮廓尺寸、建筑间距、建筑后退道路红线 距离、建筑后退用地红线距离、至现状建筑的距离 、建筑高度、层数; ( 4)标明跃层部份、跃层范围; ( 5)准确标明架空层位置、范围和功能; ( 6)机动车、人行出入口的位置、宽度,用地内部的交通组织; ( 7)绿地布置及集中绿地位置; ( 8)配套设施位置及面积; ( 9)居住建筑和对用地周边现状居住建筑有影响的建设项目,总平图的设计说明中应有日照分析的结论。 总平面图需加盖 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图章和注册建筑师章以及标注综合技术经济指标。 经审核需要修改的,则退回设计方案 1 套、建筑方案总平图 3 份,并附《建筑方案审查意见单》 1份。 五、前置条件 申请的项目已取得我局核发的规划设计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送审 的建筑设计总平、方案需符合申办建筑方案中的报审要求。 四、申请材料 建筑设计总平面图( 1:500或 1:1000) 5份; 建筑设计方案(含平、立、剖面图) 1套; 规划设计条件(或规划设计要求)中要求报送效果图的,方案中应含效果图( A3 幅面)。对申请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 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三、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提出申请。 如属特别地区范围的建设项目,不受本时限限制。需延期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持取得的审批文件申请延期,由规划管理部门重新认定。 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一年内,应向国土局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批准文件。 建设单位应在一年内,向规划管理部门报送建筑设计方案及有关文件、资料,否则规划设计条件自行失效。 不需要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项目,核发以下资料: ( 1)盖有 “成都市规划管理 局技术管理专用章 ”的规划设计条件(或规划设计要求) 1份; ( 2)盖有 “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 ”的设计红线图 4份。经审核同意的,发给建设单位下列审批文件。 五、前置条件 申请的项目已取得我局核发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六、申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取得的审批文件 建设单 位报齐必备文件、图纸后,规划管理部门将在 7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 市勘测院出具的勘测放线成果 1套。 四、申请材料 规划设计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1份。 第三步:在承诺期限内,经审查符合规划设计条件、《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依法作出准予许可的书面决定,需要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项目,向建设单位发放:规划设计条件(或规划设计要求) 1 份,《建设用地规 划许可证》 1 份及用地红线图 4 份(含设计红线图 1 份);不需要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项目,向建设单位发放:规划设计条件(或规划设计要求) 1份,设计红线图 4份。 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员按标准查验申请材料,对材料齐全、规范、有效的予以受理,填写并发出《市规划局建设项目报建回执》,并于当日将有关材料转项目管理处室经办人。 规划设计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一、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规划设计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办理单位:成都市规划管理局 办理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 承诺时限: 7个工作日,其中: 窗口受理( 1) → 初审( 4) → 复审、审定( 1) → 办证、发放( 1) 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不收费 窗口电话: 投诉电话: 二、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四章第三十一条; 《四川省 城市规划法 实 施办法》第三章第二十二条; 《成都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条例》第三章第十九条; 《成都市非政府投资项目实行登记备案制暂行办法》和投资项目办事 流程 ; 《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2020)。因遗失等原因无法全部退还时,应登报声明( 15日)。并按有关规定处罚后,再分别按 “一书两证 ”程序办理。 改建、扩建、拼建项目用地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权利人的,应征得所有权利人同意。 五、前置条件 建设用地面积 (指建设项目净用地面积 )未达到下列最小面积要求的,不得单独开发建设: 六、申办《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取得的审批文件 建设单位送齐上述图纸、文件,经规划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将在法定工作日六天审批完毕,由规划管理部门发给建设单位下列审批文件: 经审核同意的,核发盖有 “成都市规划管理局 ”章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1份; 经审核不同意的,将予以书面答复(盖有 “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 ”的函复意见书 1份)。 1:500地形图 6份,其中一份用蓝笔标注拟建用地范围示意图,并由供地单位或自有用地单位加盖公章。 扩建项目需提供产权证复印件 1份。 第三步:在承诺期限内,经审查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依法作出同意选址的书面决定,向申请人发放《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1份、勘测放线单 1份;经审查不同意的,向申请人发放函复意见通知书 1份。 三、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持根据《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报建须知》要求准备的相关材料向市政府服务中心规划局窗口提出申请 。 成都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 01/04/2020访问次数: 342 建设项 目选址许可 一、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审批 办理单位:成都市规划管理局 办理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 承诺时限: 6个工作日,其中:窗口受理( 1) → 初审( 3) → 复审、审定( 1)→ 办证、发放( 1) 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不收费 窗口电话: 投诉电话: 二、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四章第三十条; 《四川省 城市规划法 实施办法》第三章第二十二条; 《成都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条例》第二章第五条; 《成都市非政府投资项目实行登记备案制暂 行办法》和投资项目办事 流程 。 (二)建设单位送齐上述图纸文件后,规划管理部门将在法定工作日十一日内审批完毕,规划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后,由规划管理部门发给建设单位下列审批意见: 经审核同意的,核发盖有 “成都市规划管理局 ”章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一份,盖有 “成都市规划管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 ”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一份,盖有 “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 ”的施工图两份。 放线资料一份。(道路工程及非同步实施的管线工程) 施工图设计说明书一份。 施工中标通知书(或建设单位委托书或施工单位资质证明) 一份。 五、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需报送哪些图纸和文件?取得哪些审批文件?并应注意哪些事项? (一)建设单位应报送下列图纸和文件: 《市政工程规划申请表》一份。 (二)申请规划设计要求。 (五)建设单位用地范围内的专业管线工程(须 进行施工图审批,但不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在城市道路上新建、改建、扩建长度在 100米以内的地下管线工程(须进行施工图审批,但不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哪些市政工程不需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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