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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储蓄业务制度汇总-文库吧资料

2025-04-21 14:14本页面
  

【正文】 存金额可以为零,其余账户种类起存金额同该储种规定。第一百〇七条 第一百零七条 批量开户可为第三方单位客户及邮政储蓄机构批量开立一个或多个个人结算账户、活期储蓄账户、定活两便账户、整存整取账户、一本通、绿卡通等。具体办理各种批量业务时,应填写批量业务申请书。其中一级分行、一级支行(县市机构)办理批量业务时,不得发生现金的收付。第十节 第十节 批量业务管理第一百〇三条 第一百零三条 批量业务是指以一定文件格式处理多个账户的开户、续存、支取等交易。交易凭单交客户签名确认时,需提醒客户核对户名、业务种类和金额等相关内容。第一百〇二条 第一百零二条 实行存取款免填单的网点须加强核对,控制风险。开户、转账、挂失以及规定金额(各省自定)以上的存取款业务,客户须按规定填写相关凭单。第九节 第九节 存取款免填单第九十九条 第九十九条 存取款免填单是指客户凭卡/折在邮政储蓄网点办理存取款业务时,无须填写存取款凭单,只需出示相关的存款凭证,并告知普通柜员存取款金额,由普通柜员打印凭单,客户核对打印内容并签名确认。第九十八条 第九十八条 一定金额以上的交易应现场授权。绿卡通卡内互转不在此限额范围内;(四) (四)客户通过“商易通”办理转账业务,普通“华商联盟”账户和一般“商易通”账户单笔最高转出限额为20万元(含),客户可在20万元以内自行设定单笔最高转出限额;高端“华商联盟”账户单笔最高转出限额为50万元(含),客户可在50万元以内自行设定单笔最高转出限额。第九十七条 第九十七条 大额交易限额规定(一) (一)跨省异地取款,每日每户累计最高限额为50万元(含);省内跨县(市)异地取款,每日每户累计最高限额为50万元(含),各省可根据实际需求适当提高限额,并向总行报备;用急付款方式为客户办理异地取款,凭存折每户取款限额为5万元(含),凭绿卡每户取款限额为1万元(含);(二) (二)客户通过ATM办理转账汇款业务,每日每户累计最高转出限额为5万元(含)。第九十六条 第九十六条 大额预约的地域范围与相应储种的办理范围一致。客户大额取款预约可以在网点或通过电话办理。开立10万元(含)以上存单的,授权柜员还应在存单上加盖业务用个人名章。检查事项包括业务种类、交易金额、普通柜员操作合规性等。第八节 第八节 大额交易规定第九十二条 第九十二条 取款、清户、账户间的转账金额在10万元(含)至50万元(不含)之间的,须经综合柜员授权,金额在50万元(含)以上的,须经综合柜员核对后由支行(局)长授权;开户、存款、现金到账户的转账金额在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之间的,须经综合柜员授权,金额在20万元(含)以上的,须经综合柜员核对后由支行(局)长授权。第九十条 第九十条不动户解除长期不动户标志后,按正常账户的计息方式和利率重新计算自转为“不动户”日至交易日的利息和利息税。转为长期不动户的账户在转成“动户”前,不结息。第八十七条 第八十七条 置为长期不动户的通知存款和整存整取账户仍执行相应的转存规定。第八十五条 第八十五条 新开立的活期账户在开户季度统计期内免收小额账户管理费。网点可打印小额账户管理费清户清单。在欠费状态下,可应客户要求直接办理清户,不需补足欠费。第八十二条 第八十二条 账户状态处于冻结、账户止付等异常状态下的个人活期存款账户,不收取小额账户管理费。卡年费仅对绿卡账户收取,每年度收取一次。具体收费项目由各省报总行审批。在客户申请解除密码锁定时,如果客户的身份信息与系统中的客户信息相符,且输入的密码是正确的,应为客户立即开通账户,如果客户输入3次的密码仍不正确,应请客户办理密码挂失。第七十八条 第七十八条 客户密码必须由客户使用专用密码输入设备输入,只能输入到终端画面的客户密码输入域里,密码输入时屏幕上显示“*”代替密码值。邮政储蓄机构对客户预留的印鉴卡应妥善保管,不得泄漏印鉴卡所记载的内容;系统对客户预留的密码应加密保存,密码的传递、存储在系统内任何时候都不得以明文方式出现。因客户本人原因泄漏密码或遗失印鉴,在未办理密印挂失前,造成存款被他人冒领的,邮政储蓄机构不负有责任。绿卡和可办理通存通取业务的账户必须设置客户密码。第五节 第五节 客户密印管理第七十五条 第七十五条 客户可选择使用密码、印鉴确认身份,预留印鉴和未设置密码的客户除存款业务和密码加办业务可在同县(市)办理以外,其余业务只能在开户网点办理。特殊情况或需要紧急办理的,也可直接向公安部公民身份信息查询服务中心申请核实。第七十四条 第七十四条 对于身份证件号码不存在、身份证件号码存在但与姓名不匹配或反馈照片不相符的,可采取以下方式对相关居民身份证的真实性进行进一步核实:(一) (一)要求客户提供户口簿、护照、工作证、机动车驾驶证、社会保障卡、公用事业进账单、学生证、介绍信等其他能证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文件。同时,营业人员应在《联网核查手工登记簿》上对未联网核查的居民身份信息做手工登记,登记信息还应包括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办理业务类型、账号等。第七十三条 第七十三条 邮政储蓄网点应建立《联网核查手工登记簿》。第七十一条 第七十一条 公民身份信息联网核查结果的处理(一) (一)如果核查结果信息(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签发机关、照片,下同)与客户的身份证记载信息核对完全一致,应将核查结果打印在客户填写的相关业务申请书正面或存取款、转账凭条背面,然后继续为其办理业务;(二) (二)如果核查结果信息与客户的身份证记载信息不一致,营业人员能够确切判断客户出示的为虚假证件时,应拒绝为其办理业务,将相关情况向上级机构报告,上级机构应及时将可疑情况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报告。第六十九条 第六十九条 个人在办理下列业务前出示居民身份证的进行联网核查,打印联网核查结果:(一) (一)个人储蓄账户和个人结算账户的开户、修改实名证件业务;(二) (二)单笔交易金额在5万元(含)以上的大额存取款业务;(三) (三)单笔交易金额在1万元(含)以上的现金到账户转账、单笔交易金额在5万元(含)以上的账户间转账业务;(四) (四)挂失补发、挂失清户、挂失撤销凭证、解挂失、密码重置业务;(五) (五)重新写磁、随机换折、紧急折取款业务;(六) (六)其他中国人民银行规定需要进行联网核查的业务。可实现单笔和批量两种核查方式。第四节 第四节 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管理第六十六条 第六十六条 邮政储蓄机构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时,应遵循公安部及中国人民银行联网身份核查的有关规定。第六十四条 第六十四条 客户在营业网点办理需识别身份的业务时,营业员要检查客户有效实名证件的有效期,确认已过有效期的,不得为客户办理业务。第六十二条 第六十二条 我行在以开立账户的方式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后,还需按照《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客户身份识别、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及操作规程(试行)》的规定,对客户身份进行重新识别。由他人代理客户办理的,应同时检查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的有效实名证件,留存其有效实名证件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二) (二)转账及存取款交易1. (含)以上现金存取业务的,应核对客户的有效实名证件,并留存其有效实名证件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2. (含)以上账户间转账业务的,应核对客户的有效实名证件,并进行登记;3. (含)现金到账户转账的,应登记客户身份基本信息,并留存其有效实名证件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4. ,当交易金额达到单笔5万元(含)以上时,应核对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的有效实名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同时登记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有效实名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第六十条 第六十条邮政储蓄机构应遵循“了解你的客户”的原则,在以开立账户等方式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为不在本机构开立账户的客户提供规定金额以上的现金转账等一次性金融服务时,要求客户出示真实有效的实名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进行核对并登记,并根据需要留存身份证件复印件或影印件。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五十八条 第五十八条 邮政储蓄各级机构及工作人员负有为个人存款账户的情况保守秘密的责任。第五十七条 第五十七条 客户在办理与账户相关的需要核对有效实名证件的业务时,提供的证件应与系统内该账户记录的相一致,若不一致的按以下情况进行处理:(一) (一)系统内记录的居民身份证号码为15位,客户提供的居民身份证姓名相同但由于增加两位年份号码和最后一位校验码升至18位的,应予以办理,同时柜员应提示客户由本人到省内任一联网网点办理实名证件变更。柜员在办理业务时需将证件号码所有字符(中英文)完整输入到系统中。单位代理个人开户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出示单位的营业执照、单位负责人、授权经办人及被代理人的有效实名证件,并对其身份证进行联网核查,留存复印件。第五十三条 第五十三条 存款人开立个人存款账户应出具以下有效证件:(一) (一)居住在中国境内16岁以上的中国公民,应出具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军人、武装警察尚未申领居民身份证的,可出具军人、武装警察身份证件;居住在境内或境外的中国籍华侨,可出具中国护照;(二) (二)居住在中国境内16岁以下的中国公民,应由监护人代理开立个人存款账户,出具监护人的有效实名证件以及账户使用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三) (三)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应出具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应出具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证件;(四) (四)外国公民,应出具为护照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外国边民,按照边贸结算的有关规定办理);除以上有效实名证件外,邮政储蓄机构还可根据需要,要求存款人出具户口簿、护照、工作证、机动车驾驶证、社会保障卡、公用事业账单、学生证、介绍信等其他能证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文件,以进一步确认存款人身份。对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划分和评估的标准及方法详见《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划分管理办法(试行)》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客户洗钱风险等级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第二节 第二节 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第五十一条 第五十一条 客户在邮政储蓄机构开立个人存款账户时,应遵循国务院和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的有关规定。第四十九条 第四十九条 开户时普通柜员应根据客户所填写的申请书,及时将客户完整信息录入系统。第四十八条 第四十八条 有效实名证件发证机关所在地填写规定。可选择提供以下信息:出生日期、性别、民族、电子邮箱、工作单位、个人职位、供职于现任职单位的时间、前任职单位、实际控制客户的自然人和交易实际受益人等信息。第四十六条 第四十六条 个人储蓄账户仅限于办理现金存取业务,不得办理转账结算,不得加办绿卡。第四十五条 第四十五条 个人储蓄账户是指自然人凭个人有效实名证件以自然人名称在邮政储蓄机构开立的办理存取存款本金和支取利息业务的人民币储蓄存款账户。下列款项可以转入个人结算账户:(一) (一)工资、奖金收入;(二) (二)稿费、演出费等劳务收入;(三) (三)债券、期货、信托等投资的本金和收益;(四) (四)个人债权或产权转让收益;(五) (五)个人贷款转存;(六) (六)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和期货交易保证金;(七) (七)继承、赠与款项;(八) (八)保险理赔、保费退还等款项;(九) (九)纳税退还;(十) (十)农、副、矿产品销售收入;(十一) (十一)其他合法款项。绿卡账户纳入个人结算账户管理。第二章 第二章 账户管理第一节 第一节 账户开设管理第四十一条 第四十一条 客户在邮政储蓄机构开立的个人存款账户,分为个人结算账户和个人储蓄账户两大类。绿卡贵宾金卡客户的专属客户经理是联系和服务绿卡贵宾金卡客户的重要人员。第三十九条 第三十九条 绿卡贵宾金卡客户理财服务中心、大客户室、VIP专柜是为VIP客户服务的重要场所。第三十八条 第三十八条 总行级VIP客户金融资产,包括储蓄存款余额、基金金额、国债金额、理财产品购买金额等。第三十七条 第三十七条 VIP卡的使用对象仅限VIP客户本人。第三十六条 第三十六条 VIP卡是VIP客户享受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优先、优惠、优质服务的依据,具有客户身份识别和绿卡借记卡的功能。第三十四条 第三十四条 当个人活期存款账户既是客户群账户又是VIP客户账户时,在涉及资费优惠的交易中系统自动比较客户群资费与VIP的优惠资费,执行较低资费。第三十三条 第三十三条 客户群账户变更(增加或删除)或客户群资费变更,除委托单位同意自行告知的,应至少于执行前10个工作日以公告或信函等方式告之客户。第三十二条 第三十二条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可根据不同的客户群提供不同的服务或优惠。第三十一条 第三十一条 一个个人活期存款账户只能归属于一个客户群,并执行该客户群资费。个人活期存款账户从客户群账户中删除后,此账户不再执行该客户群资费。第二十九条 第二十九条 客户群账户的增加支持联机和批量两种方式,客户群账户的删除支持批量和自动两种方式。客户群资费最低为免费,最高为正常资费。客户群账户是指上述客户群体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开立的个人活期存款账户。注销的客户号不得重新使用。原注销客户号下的所有存款账户及客户信息自动归集到保留的客户号下进行集中、统一的管理。该客户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根据同一实名证件开立的不同账户均自动归集在其所对应的客户号下。客户号管理包括客户号的编制,客户号的生成,客户号的归集以及客户号的注销。第二编 第二编 客户、账户管理第一章 第一章 客户管理第一节 第一节 客户号管理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一条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客户管理是通过客户号管理实现的。普通柜员每日需交叉领用尾箱。 第十八条 第十八条一个网点只能设置一个综合柜员尾箱,按一个台席一个尾箱的原则设置普通柜员尾箱并与实物尾箱相对应。第十六条 第十六条尾箱按使用级别分为普通柜员尾箱和综合柜员尾箱,按用途分为现金尾箱、凭证尾箱和现金、凭证混合尾箱三类。实物尾箱指装有现金及重要空白凭证的钱箱。第四章 第四章 尾箱管理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尾箱分为系统尾箱和实物尾箱。业务人员应在密码有效期内及时修改密码。(四) (四)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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