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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和产品的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展示页

2024-07-22 16:30本页面
  

【正文】 中规定检验控制点、关键过程和特殊过程作业指导书规定的控制点、装配测试检验指导书或检验表格规定的检验控制点对在制品和成品进行工序质量检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在制品或成品,不得转入下道工序。c)检验员检验合格后,质量部签署接收意见,通知仓管,办理入库手续。 来料检验a) 对于各种外购产品件,由生产部门仓管核实进货数量、规格、型号、和检查外观包装情况。b) 符合《记录控制程序》的要求。检验记录应符合以下方面的要求:a) 包括检验项目、标准或设计要求、检验结果和检验结论等内容。f) 负责产品监视和测量的检验人员,必须在技能、经验或培训方面取得相应的资格。e) 供销、生产和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对作业过程进行监视、对产品实现过程进行自检、互检。d) 质量部负责对工艺纪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视,在检验控制点对产品实施测量,对不同检验状态的产品按《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的相关规定进行标识、放置。c) 产品的监视和测量活动必须按检验规程进行,严格对照产品标准,设计文件、工艺规程等技术文件的要求,对产品质量的符合性做出科学、客观的判定结论。关键过程,出厂检验应编制检验指导书。 生产部负责对产品实现过程的监视和自检、技术部、质量部负责紧急放行的审核与批准。 质量部负责产品检验规程的制定。文件更改履历版本修订标记/内容修订日期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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