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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掘进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汇编-在线浏览

2024-05-20 04:16本页面
  

【正文】 理。 2截割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如果落煤量大而造成过载时,司机必须立即停车,将掘进机退出,进行处理。切割头不许带负荷起动,推进速度不宜太大,禁止超负荷运转。 ⑷切割头在最低工作位置时,禁止将铲板抬起。截割煤岩时应防止截齿触网、触棚。 ⑸司机应经常注意清底及清理机体两侧的浮煤(岩),扫底应一刀压一刀,以免出现硬坎,防止履带前进时越垫越高。 ⑹煤岩块度超过机器龙门的宽度和高度时,必须先行破碎后方可装运。 ⑺当油缸行至终止时,应立即放开手柄,避免溢流阀长时溢流,造成系统发热。 ⑻掘进机向前掏槽时,不准使截割臂处于左、右极限位置。 ⑼装载机、转载机及后配套运输设备不准超负荷运转。 ⑽注意机械各部、减速器和电机声响以及压力变化情况。五、收尾工作在角度大的上、下山工作面停机时应采取防滑措施。 2将所有操作阀、按钮置于零位,放松离合器,切断电源,关好供水开关。 2全面检查掘进机各部件及各种安全保护装置,有问题时应记录在册。 2掘进机开动时,严禁人员进入迎头。 2掘进机水量不足或无水及迎头周围50米m范围内未冲刷煤尘时,严禁切割施工。 维修工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维修工必须熟悉机器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具有一定的机械、电气基础知识,掌握维修技术。 维修时必须将掘进机切割头落地,并断开掘进机上的电源开关和磁力起动器的隔离开关;严禁其他人员在截割臂和转载桥下方停留或作业。 要严格按照技术要求,对机器进行润滑、维护保养,不得改变注油规定和换油周期。 带齐维修工具、备品备件及有关维修资料和图纸。 维修前必须认真检查掘进机周围的顶板、支护、通风、瓦斯情况,以确保工作区域安全。四、正常操作严禁强拉硬扳,不准拆卸不熟悉的零部件。 1油管破损、接头渗漏应及时更换和处理。螺纹联接时应注意使用合适的拧紧力矩。 1液压泵、阀的检修和装配工作应在无尘场所进行,油管用压风吹净,元部件上实验台实验合格后戴好防尘盖(帽),再造册登记入库保管。 1紧固螺钉(栓)必须按规定程序进行,并应按规定力矩拧紧。五、收尾工作第二节 输送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二、安全规定作业范围内顶邦有危及人身及设备安全时,必须及时汇报处理,方准作业。严禁人员蹬乘刮板输送机。开动刮板输送机前必须发出开车信号,确认人员已经离开机器转动部位,发出预警信号或点动两次后,才准正式开机。进行掐、接链点动时,人员必须躲离链条受力方向,正常运转时,司机不准面向刮板输送机方向,以免断链伤人。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易熔塞、易熔片。检查机头机尾出的支护是否完整,压、戗柱是否齐全牢固,附近5米内有无杂物,洒水设施是否齐全可靠,该处电器设备处有无淋水。1检查各部螺栓紧固、联轴器间隙合格、防护装置齐全无损,各部轴承及减速器、液力耦合器的油量是否符合规定、无漏油。1检查防爆电器设备是否完好无损,电缆悬挂整齐,信号装置是否灵敏可靠。1对试运转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处理时要先发出停机信号,将控制开关的控制手把扳到断电位置锁定,然后挂上停电牌。1多台运输机设备连续运行,在未装有集中控制时应按逆煤流方向逐台启动,按顺煤流方向逐台停止,装有集中控制时应按顺煤流方向逐台开动,依次逐台停止。2运转中有下列情况之一时,要立即发出停机信号进行处理:1)超负荷运转,发生闷车时2)刮板链出槽,飘链、掉链、跳齿时3)溜槽被拉开或提起时4)电气、机械部件温度超限或运转声音不正常时5)液力耦合器易熔塞融化或油液喷出时6)发现木料、金属支柱、顶网、大块煤矸等异物时7)运输巷转载机或下台刮板输送机停止时8)信号不明或有人在刮板输送机上时2刮板输送机运行时,严禁清理转动部位的煤粉或用手调制刮板链,严禁人员从机头上部跨越。六、收尾工作2清扫机头、机尾各机械、电器设备上的粉尘。按规定填写刮板输送机运转日志。 爆破工必须依法经过专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获得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后,方可持证上岗,爆破工必须是专职的。 爆破工必须熟悉爆破器材的性能和《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条文的规定。 二、安全规定 1.井下爆破作业,必须使用有煤矿安全标志的煤矿许用炸药,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爆破工吹哨后爆破,爆破后三牌各归原主。 “三保险”制度:即站岗、设置警标、吹哨。 (四)、在有瓦斯或有煤尘爆炸危险的掘进工作面,应采用毫秒爆破;并应采用全断面一次起爆,不能全断面一次起爆的,必须采取安全措施。 在高瓦斯矿井、低瓦斯矿井的高瓦斯区域的掘进工作面采用毫秒爆破时,若采用反向起爆,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用爆破方法贯通井巷时,必须严格遵守作业规程有关规定。 (五)、严禁糊炮、明炮和短母线爆破。 (六)、在高瓦斯或煤(岩)与瓦斯突出以及有冲击地压的掘进工作面爆破,必须制定并严格执行特殊安全措施。 (一)、爆破材料的运送 (1)事先通知绞车司机和井上、下把钩工。 (2)电雷管和炸药必须分开运送。 (3)在装有爆炸材料的罐笼或吊桶内,除爆破工或护送人员外,不得有其他人员。 (4)交接班、人员上下井的时间内,严禁运送爆炸材料。 (5)禁止将爆炸材料存放在井口房、井底车场或其他巷道内。 2.由爆炸材料库直接向工作地点人力运送爆炸材料时,应遵守下列规定:领到爆炸材料后,应直接送到工作地点,.严禁中途逗留。 (3)携带爆炸材料上、下井时,在每层罐笼内搭乘的携带爆炸材料的人员不得超过4人,其他人员不得同罐上下。 (4)在交接班、人员上下井的时间内严禁携带爆炸材料人员沿井筒上下。 (5)严禁用刮板输送机、带式输送机等运输爆炸材料。 (二)、爆破材料的存放发爆器要完好可靠,电压符合要求;爆破母线长度符合作业规程规定,并无断头、明接头和短路,绝缘包皮有破损处时应进行处理。 (三)、装配起爆药卷 装配起爆药卷数量,以当时当地需要的数量为限。 3.装配起爆药卷必须防止电雷管受震动、冲击,防止折断脚线和损坏脚线绝缘层。 4.电雷管必须由药卷的顶部装入,严禁用电雷管代替竹、木棍扎眼,电雷管必须全部插入药卷内,严禁将电雷管斜插在药卷的中部或捆在药卷上。 5.电雷管插入药卷后,必须用脚线将药卷缠住.并将电雷管脚线扭结成短路。 6.严禁使用不通电和电阻不合格的电雷管。 爆破工必须按下列顺序进行操作:五、正常操作 “一炮三检”制度。 3.用压风或掏勺将炮眼内的煤(岩)粉清除干净。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准装药: (1)掘进工作面空顶距离超过作业规程规定,吱架损坏,架设不牢。 (2)爆破地点20米以内,矿车、未清除的煤、矸或其他物体阻塞巷道断面三分之一以上时。 (4)装药地点20米范围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炮眼出现塌陷、裂缝,有压力水,瓦斯突增等。 (7)炮眼内煤(岩)粉末清除干净时。 (9)装药地点有片帮、冒顶危险时。 (10)发现瞎炮未处理时。 (二)、装药各炮眼的雷管段号要与爆破说明书规定的起暴顺序相符合。 2.装药时要一手拉脚线,一手拿木制或竹制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眼底。药包装完后要将两脚线末端扭结。 3.根据现场实际采用不同的起爆方式。但不得将药包纸或防潮剂损坏。 (三)、封泥。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他可燃性材料作炮眼封泥。 1.装填炮泥时,一手拉脚线,一手拿炮棍推填炮泥,用力轻轻捣实。 2.封泥的装填顺序是:先紧靠药卷填上30—40毫米的炮泥,然后装填水炮泥一至数个,在水炮泥的外端再填塞炮泥。 (四)、炮眼封泥量的规定: 1.炮眼深度小于0.6米时,不得装药、爆破;在特殊条件下,如挖底、刷帮、挑顶确需浅眼爆破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炮眼深度可以小于0.6米,但必须封满炮泥。 2.炮眼深度为0.6~1米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炮眼深度的1/2。 3.炮眼深度超过1米时。 (五)、敷设爆破母线 1.爆破母线必须使用符合标准的绝缘双线。 2.严禁用轨道、金属管、金属网、水或大地等当作回路。 3.爆破母线与电缆、电线、信号线应分别悬挂在巷道两侧。并应保持0.3米以上的问距。 4.爆破母线必须由里向外敷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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