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

房地产项目报建流程详解112页-在线浏览

2026-02-03 07:38本页面
  

【正文】 2)用 地 红 线 ,规 划 道 路 的 红 线 位 置 、道 路 名 称 及 宽 度 ,相 邻 现 状 建 筑 、拟 拆除 的 现 状 建 筑 、相 邻 单 位 名 称 ; ( 3)拟建建筑的外轮廓尺寸、建筑间距、建筑后退道路红线距离、建筑后退用地红线距离、至现状建筑的距离 、 建 筑 高 度 、 层 数 ; ( 4) 标 明 跃 层 部 份 、 跃 层 范 围 ; ( 5) 准 确 标 明 架 空 层 位 置 、 范 围 和 功 能 ; ( 6) 机 动 车 、 人 行 出 入 口 的 位 置 、 宽 度 , 用 地 内 部 的 交 通 组 织 ; ( 7) 绿 地 布 置 及 集 中 绿 地 位 置 ; ( 8) 配 套 设 施 位 置 及 面 积 ; ( 9) 居 住 建 筑 和 对 用 地 周 边 现 状 居 住 建 筑有影响的建设项目,总平图的设计说明中应有日照分析的结论。 临街 及重要节点建筑需报效果图的,要求效果图实景嵌入,反映与周边建筑或环境的关系,不得以绿化效果 虚 化 。 在 建 筑 方 案 确 定 后 , 建 议 建 设 单 位 持 审 批 通 过 的 建 筑 方 案 , 在 施 工 图 报 审 前 到 市 勘 测 院 坐 标 放 线 。 如 属 特 别 地 区 范 围 的 建 设 项 目 , 不 受 本 时 限 限 制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有关建设工程符 合 城 市 规 划 要 求 的 法 律 凭 证 , 确 认 有 关 建 设 活 动 的 合 法 地 位 , 保 证 建 设 单 位 的 合 法 权 益 。 三 、 申 请 《 建 设 工 程 规 划 许 可 证 》 需 报 送 哪 些 图 纸 、 文 件 和 资 料 ? 取 得 哪 些 审 批 文 件 ? 并 应 注 意 哪 些事项? ( 一 ) 建 设 单 位 应 报 送 下 列 图 纸 、 文 件 : 《 建 设 工 程 规 划 许 可 证 》 申 请 表 1 份。 加 盖 建 设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授 权 的 审 图 机 构 施 工 图 审 查 专 用 章 的 建 筑 施 工 图 ( 平 、 立 、 剖 面 图 及 图 纸 目 录 ) 1套 、 建 施 总 平 面 图 3 份 。 文 物 挖 掘 完 毕 通 知 单 。 市 勘 测 院 出 具 的 正 式 坐 标 放 线 资 料 。 ( 二 ) 建 设 单 位 送 齐 上 述 图 纸 、 文 件 , 规 划 管 理 部 门 受 理 申 请 后 , 将 在 法 定 工 作 日 四 天 内 审 批 完 毕 ,经审核不同意的,规划管理部门将予以书面答复。 盖有 “ 成都市规划 管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 ” (骑缝章)的建施总平图 1 份。 ( 三 ) 建 设 单 位 在 办 理 《 建 设 工 程 规 划 许 可 证 》 应 注 意 下 列 事 项 : 建 设 单 位 缴 费 时 间 不 计 入 承 诺 时 限 内 。 申请《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须知 (建筑类) 一 、 为 什 么 要 申 请 《 建 设 工 程 规 划 验 收 合 格 证 》 ?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城 市 规 划 法 》 第 三 十 八 条 规 定 : 城 市 规 划 行 政 主 管 部 门可以参加城市规划区内重要建设工程 的 竣 工 验 收 。 《四川省 城市规划法 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参加城市规划区内建设工程的 竣 工 验 收 , 验 收 合 格 的 , 予 以 签 章 。 《 成 都 市 城 市 建 设 规 划 管 理 条 例 》 ( 修 正 案 ) 第 十 八 条 规 定 : 建 设 项 目 的 竣 工 验 收 , 必 须 有 市 规 划 行 政 主 管部 门 参 加 , 有 关 部 门 和 建 设 单 位 凭 工 程 竣 工 验 收 “ 合格证 ” 方可办理供水、供电、 入户、产权登记、营业执照 等 手 续 , 验 收 不 合 格 者 , 经 处 理 达 到 要 求 后 , 方 可 发 给 合 格 证 。 三 、 申 请 《 建 设 工 程 规 划 验 收 合 格 证 》 需 报 送 哪 些 图 纸 、 文 件 和 资 料 ? 取 得 哪 些 审 批 文 件 ? 并 应 注 意 哪 些 事项? ( 一 ) 建 设 单 位 应 报 送 下 列 资 料 : 建 设 工 程 规 划 验 收 申 请 报 告 ; 建 设 工 程 规 划 要 求 执 行 情 况 自 查 报 告 ; 《 建 设 工 程 规 划 许 可 证 》 正 本 及 其 附 图 ( 加 盖 骑 缝 章 的 建 施总平图); 勘 测 部 门 实 测 的 房 屋 竣 工 测 量 图 ; 房 屋 产 权 部 门 实 测 的 房 屋 面 积 报 告 、 图 表 ; 市 城 建 档 案 馆 竣 工 资 料 进 馆 意 见 书 。 ( 三 ) 建 设 单 位 在 办 理 《 建 设 工 程 规 划 验 收 合 格 证 》 应 注 意 下 列 事 项 : 建 设 单 位 缴 费 时 间 不 计 入 承 诺 时 限 内 。设 计 任 务 书 报 请 批 准 时 , 必 须 附 有 城 市 规 划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的 选 址 意 见 书 。 三 、 申 请 《 建 设 项 目 选 址 意 见 书 》 需 报 送 哪 些 图 纸 、 文 件 和 资 料 ? 取 得 哪 些 审批文件?并应注意哪些事项? (一) 建 设 单 位 应 报 送 下 列 图 纸 、 文 件 《 建 设 项 目 选 址 意 见 书 》 申 请 表 1 份。 1: 500 地形图或 1: 1000 带状地形图三份。 (二) 建设单位送齐上述图纸、文件,经规 划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将在法定工作日七天内审批完毕,由规划 管 理 部 门 发 给 建 设 单 位 下 列 审 批 文 件 : 经审核同意的,核发盖有 “ 成都市规划管理局 ” 章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一份;盖有 “ 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 ” 的《 市 政 工 程 规 划 设 计 要 求 通 知 书 》一 份 ;盖 有 “ 成 都市 规 划 管 理 局 技 术 管 理 专 用 章 ”的 选 址 红 线 图 一 份 ( 与 《 建 设 项 目 选 址 意 见 书 》 一 起 盖 “ 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 ” 的骑缝章);盖有 “ 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 ” 的市政工程规划放线通知单一份。 (三) 建 设 单 位 在 办 理 《 建 设 项 目 选 址 以 建 设 书 》 应 注 意 下 列 事 项 : 凡 已 ( 在 ) 建 的 建 设 项 目 需 补 办 规 划 手 续 的 , 应 先 到 成 都 市 勘 察 测 绘 研 究 院 实 测 竣 工 图 , 并 按 相 关 规 定处 罚 后 , 再 分 别 按 “ 一书两证 ” 程序办理。 申请规划设计条件须知 (市政类) 一 、 哪 些 建 设 项 目 需 要 申 请 规 划 设 计 条 件 ? (一) 在 城 市 规 划 建 成 区 内 不 需 办 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道路、排水、桥梁工程。 不 需 办 理 《 建 设 项 目 选 址 意 见 书 》 。 不 包 括 采 用 “ T” 型方式直接与道路上配水、配气及排水管线相连的给水、煤气、排水接管工程。 项 目 批 准 文 件 、 相 关 纪 要 一 份 。 (煤气、给水应标注接管点位置,若有特殊要求,标注拟建方案 ) 现 状 地 下 管 线 综 合 图 一 份 ( 旧 城 区 ) 。 ( 二 ) 建 设 单 位 送 齐 上 述 图 纸 、 文 件 , 经 规 划 管 理 部 门 受 理 申 请 后 , 将 在 法 定 工 作 日 九 天 内 审 批 完 毕 , 经 审核 不 同 意 的 , 规 划 管 理 部 门 将 予 以 书 面 答 复 , 经 审 核 同 意 的 , 由 规 划 管 理 部 门 发 给 建 设 单 位 下 列 审 批 文 件 : 盖有 “ 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 ” 的《成都市规划管理局市政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求通知书》或标 注 有 规 划 设 计 要 求 并 加 盖 “ 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 ” 地形图一份。 (三) 建 设 单 位 在 申 请 规 划 设 计 条 件 应 注 意 下 列 事 项 : 规 划 设 计 要 求 的 有 效 期 为 一 年 , 需 办 理 延 期 者 , 建 设 单 位 应 在 行 政 许 可 有 效 期 届 满 三 十 日 前 向 规 划 管 理 部 门提 出 申 请 , 逾 期 未 报 设 计 图 又 不 办 理 延 期 手 续 的 , 规 划 设 计 要 求 和 通 知 书 自 行 作 废 。 建 设 单 位 或 者 个 人 在 取 得 建 设 用 地 规 划 许 可 证 后 , 方可 向 县 级 以 上 地 方 人 民 政 府 土 地 管 理 部 门 申 请 用 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九条又规定: “ 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而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占用土地的,批准文件无效,占 用 的 土 地 由 县 级 以 上 人 民 政 府 责 令 退 回 ” 。 二 、 哪 些 建 设 工 程 需 要 申 请 《 建 设 用 地 规 划 许 可 证 》 ? ( 一 ) 凡 新 建 、 改 建 、 扩 建 工 程 项 目 需 要 新 征 用 地 的 ; ( 二 ) 在 城 市 规 划 建 成 区 内 需 要 办 理 拆 迁 手 续 的 。 计 划 批 准 文 件 ( 限 政 府 投 资 类 项 目 ) 一 份 。 (二) 建设单位送齐上述图纸、文件,经规划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将在法定工作日六天内审批完毕,经审核 不 同 意 的 , 规 划 管 理 将 予 以 书 面 答 复 。 盖有 “ 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 ” 的用地红线图一份(并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一起盖有“ 成 都 市 规 划 管 理 局 技 术 管 理 专 用 章 ” 的骑缝章)。 申请给水、煤气、排水管道接管 规划许可办理须知 一 、 哪 些 项 目 需 要 申 请 办 理 给 水 、 煤 气 、 排 水 管 道 接 管 规 划 许 可 ? (一) 新 建 建 筑 项 目 的 给 水 、 煤 气 、 排 水 管 道 “ T” 型接管工程; (二) 已 建 建 筑 项 目 的 给 水 、 煤 气 、 排 水 管 道 “ T” 型接管改建工程。 经 市 规 划 局 批 准 的 盖 有 规划行政许可专用章骑缝章的建施总平面图一份。 与 相 邻 单 位 签 订 的 相 关 协 议 。(若接管须穿越刚建成〈未超过 5 年〉或是交通繁忙的城市干道时) 建 设 用 地 相 邻 道 路 的 排 水 施 工 图 一 份 。 (二) 取 得 的 审 批 文 件 给 水 、 煤 气 工 程 : 建 设 单 位 送 齐 上 述 图 纸 、 文 件 , 经 规 划 管 理 部 门 受 理 申 请 后 , 将 现 场 办 理 , 由 规 划 管理 部 门 发 给 建 设 单 位 下 列 审 批文件: 盖有 “ 成都市规划管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 ” 的管线施工设计图两份。 申请机动车出入口办理须知 一 、 哪 些 项 目 需 要 申 请 机 动 车 出 入 口 ? (一)在 2020 年 7 月 1 日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项目(包括现已建成的单位用地、居住小区等)。 二 、 申 请 机 动 车 出 入 口 需 报 送 哪 些 图 纸 、 文 件 和 资 料 ? 取 得 哪 些 审 批 文 件 ? (一) 建 设 单 位 应 报 送 下 列 图 纸 、 文 件 市 政 工 程 申 请 表 一 份 。 (二) 建设单位送齐上述图纸、文件,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受理申请后,将在法定工作日十一天内审批完毕,经 审 核 不 同 意 的 , 规 划 管 理 部 门 将 予 以 书 面 答 复 , 经 审 核 同 意 的 ,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发给建设单位下列审批文件: 标 注 有 开 口 位 置 、 宽 度 、 要 求 并 加 盖 “ 成都市规划管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 ” 的建施总平面图(或道路施工设计 图 ) 或 地 形 图 两 份 。 二 、 哪 些 市 政 工 程 需 要 申 请 《 建 设 工 程 许 可 证 》 ? ( 一 ) 新 建 、 改 建 ( 指 改 变 现 状 道 路 中 心 线 和 道 路 横 断 面 ) 、 扩 建 的 城 市 道 路 和 桥 梁 工 程 。 ( 三 ) 新 建 的 有 轨 交 通 工 程 及 地 下 铁 路 工 程 。 ( 五 ) 雨 水 、 污 水 、 给 水 、 煤 气 等 市 政 公 用 管 线 。 ( 七 ) 热 力 、 气 体 、 油 料 、 化 工 物 料 等 特殊管道。 ( 二 ) 为 解 决 施 工 期 间 临 时 交 通 而 建 的 便 道 、 便 桥 工 程 。 ( 四 ) 各 类 临 时 管 线 工 程 ( 须 进 行 施 工 图 审 批 , 但 不 发
点击复制文档内容
公司管理相关推荐
文库吧 www.wenkub.com
备案图鄂ICP备1701627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