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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会关于推进各党支部、党总支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阅读页

2025-11-12 11:03本页面
  

【正文】 对民主评议的意见进行讨论分析,结合支部平时掌握的情况,对每个党员形成组织意见,并同本人见面。组织考察必须 充分坚持党内外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评议定为不合格的党员,必须同支部大会讨论给予相应的处置,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四)评议工作结束后,各支部形成总结材料报上级党组织,并接受检查和验收,对达不到要求的支部要进行补课。 (六)离退休党员按要求参加民主评议活动 ,不评定档次;长期生病、行动不便、卧床不起的党员,可以暂不参加评议活动;预备党员参加评议,不评定档次,临时外借的党员回原单位参加民主评议活动。 (二)针对党员的 思想实际,每年至少进行两次党课教育。 (四)建立党员活动室,订发党报党刊,开展电化教育。 (六)可采取外出集中参观学习形式,积极开展革命传统、爱国主义等教育。 七、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一)发展党员要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 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有领导,有计划的进行。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申请人经党小组推荐、支委会研究同意后,对没有异议的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积极分子每季度向支部进行一次思 想汇报;培养联系人每季度填写一次《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党支部每半年对其进行一次考察。 (三)发展对象阶段工作 程序: 确定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合,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后,列为发展对象,并指定专人谈话。 政治审查:包括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 的表现;直系亲属和与本人联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并形成综合政审材料。 上报预审:党支部把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及考察情况、综合政审等材料报上级党(工)委审查合格。 审查及公示:召开支部委员会,对《入党志愿书》及有关材料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确定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并对发展对象基本情况进行公示。 上报审批:将申请书、《入党志愿书》、《入党积极分子培 23 养考察登记表》、集中培训材料、综合政审材料、支部大会决议、思想汇报等材料报党(工)委审批。 基层党委审批:党(工)委三个月内集体讨论审批,并将结果反馈党支部。 提交转正申请; 支部讨论审查:党支部在征求党内外有关群众意见后,召开支部委员会进行讨论,决定是否同意其按期转正。 上报区委组织部审批。 八、党费收缴制度 (一)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二)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 3000元以下(含 3000 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 %; 3000 元以上至 5000元(含 5000 元)者,交纳 1%; 5000 元以上至 10000元(含10000 元)者,交纳 %; 10000 元以上者,交纳 2%。 (四)不按月取得收入的个体经营的党员,每月按个人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二条规定交纳党费。 (六)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 元 — 1 元。 (七)交纳党费确实有困难的党员,经党支部 研究,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九)党员一般应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交纳党费。 25 (十)党员工资收入发生变化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具体办法是:由所在基层党委代收,并提供该党员的简要情况,通过区委组织部向上级转交至中央组织部。 (十二)党员应当加强党员意识,主动按月交纳党费。补交党费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 6 个月。对无正当理由连续 6 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九、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召开时间:党内民主生活会一 般每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随时召开,具体时间应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确定,一般应安排在 810 月份。 (二)民主生活会内容: 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情况。 领导班子坚持民主集中制、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廉政建设与监督和干部谈话等制度的执行情况。 调查研究,联系群众,艰苦奋斗,改进领导作风情况。 领导班子成员在保持党员的先进性,坚持科学的发展观,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等方面的情况; 领导班子成员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 (三)民主生活会后,要及时向上级组织、纪检部门写出书面报告。 (二)党委(总支、支部)书记、委员 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到坚持原则,敢抓敢管,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措施和任务的贯彻落实。 (四)严格遵守党的规章制度,严守党的纪律,不泄露党的秘密,不牟取私利,不铺张浪费,不参加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 27 维护党的形象。 (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检查,每半年分析、研究一次本单位廉政建设情况,总结经验,及时发现和解决廉政建设方面的 新情况和新问题。检查电教片的质量、 设备是否完好,清点参加人数。 集中精神,领会电教片的教育精神、内容、观点。观后,要组织党员围绕电教片的内容,结合本单位和党员的思想实际认真进行座谈讨论,对上级党组织下发的电教片,要及时组织党员观看。 (四)要注意收集信息,做好反馈工作,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党员受教育情况。 十二、组织生活会制度 为严格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进一步加强机关党的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生活会的主要任务是每个党员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情况;相互展开批评与自我批评。每名党员都要正确对待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准打击报复。 (四)组织生活会前,支部(含党委、总支,下同)要广泛征求党员群众对班子集体或党员个人的意见或建议,整理后在组织生活会上反馈。主持人或召集人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列席人员可以提出意见建议。 (八)党组织领导成员要积极参加双重民主生活会。需要上级党组织帮助解决的要及时报告。 十三、党员谈心制度 (一)机关党组织结合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每年组织党员开展谈心活动,使谈心活动经常化、制度化。 (三)谈心对象主要分为四个方面:领子班子成员之间、党员领导干部与所分管部门负责人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群众之间 的谈心。党员要主动与困难群众、离退休职工、对自己有意见的人和先进模范谈心交心,通过谈心活动找差距、明责任、定方向、增动力。 (五)党员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开展谈心活动,每月与党员、群众谈心不少于 2 次,每 年与 分管科室 以及联系点支部的党员、 群众普遍谈心不少于 1 次。 (七)谈心活动要突出一个“真”字,即讲真话,动真情,亮真心。 十四、党员联系服务群众制度 (一)积极宣传并带领群众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维护群众的正当权 益; (二)妥善处理群众中的矛盾,做好群众的思想疏导工作,搞好同志间的团结; (三)经常听取并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对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和要求; (四)引导 群众 树立主人翁思想,帮助群众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五)关心和改善群众生活,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帮助群众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困难党员登记制度。 党内探访制度。 重大节日慰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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