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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操作规程汇编-阅读页

2024-05-05 06:35本页面
  

【正文】 否则影响行人或砸人。不准在端头支护不完好,放煤支架处清煤,以防煤矸、支护掉落伤人。  三、收尾工作  第9条 清煤结束后,经班组长或跟班干部验收,并同意允许方可离岗。  二、安全规定  第2条 对采煤工作面超规定尾巷棚子、设备和采完的工作面支护、设备及报废巷道的支护、不用的设备、物料进行回收,认真贯彻执行经审批的各类回收安全技术措施。  第4条 回收前必须从外往里检查支护、空帮空顶情况,加固支护和处理好空帮空顶,以防在回收过程中发生顶板事故。  第6条 回收前清理干净巷道内杂物、浮煤、浮矸,保证退路畅通,以防碰手碰脚工伤发生。  三、操作程序  第8条 巷道溜子回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部分溜槽回收  ①停电,闭锁电源,在电源处悬挂“有人作业,勿送电”的警示牌,以免误送电,造成人员伤亡事故。  ③取掉溜槽连接销,用撬杆撬松,撬开溜槽,手抓紧撬杆,手脚离开被拆溜槽,其它人员离开,一节一节回拆溜槽,以防伤人。  ⑤拆卸下来的溜槽和刮板链及时运到石门指定地点码放好。  ②先拆掉机头部分,后拆溜槽和机尾,要一节一节回,拆溜槽按上述方法操作。  第10条 巷道棚子回收按下列顺序进行:  (1)必 须使用回柱绞车回棚,固 定好绞车,后 部打好立柱( 向里倾斜)固定好稳绳,打好压柱和戗柱,做好钢丝绳套环,指定专人开绞车。  (3)套好要回收的棚腿,一次一根,不准多根,以防过载顶倒后面的棚子或拉断钢丝绳及拉翻绞车。  (5)绑套棚子人员出来,专人打信号,按信号开停绞车,信号不清不准开动绞车,以防误操作,发生事故。  第11条 有小眼的巷道回收,必须先加盖好和封堵好小眼口,后进行回收作业,以防坠眼事故和掉落煤矸伤人。从下往上进行,系牢保险绳子(一端系牢身上,一端系牢在上部梯子上),台木、过木往下放。  第13条 综采面(轻放面)回收,按下列顺序进行。  (2)回采煤机,把采煤机解体,用导链吊装车,加固吊装处的支护,导链吊挂牢固。  (4)液压支架回收:  ①在运输巷端头尾部架木垛,加强支护,木垛要接顶严密,不能挤压液压支架。  ③稳固好绞车,安设信号,做到绞车牢固,信号灵敏可靠。  ⑤拆除回收支架的总进液管路,在拆除前必须停泵泄压放液,人员离开,不准对着自己和他人,不泄压不准拆除,以防高压液打人。降架时,人员撤离到安全地点,降架人远离本架操作,在得到指令信号后降架,降到立柱最低位置,以防冒顶。拉架时,由绞车司机操作,听清信号,按绞车工操作规程操作,一人监护,人员撤离到安全地点,以防钢丝绳断打人。  ⑧支架解体峒室支护、起吊梁牢固可靠,以防垮落伤人。要互相协调配合解体搬运,非操作者要站在安全地点观察,以防物件、工具、碎屑碰撞伤人和打伤人。  ②“见三回一“,即拉出三个支架回收一个支架上的钢梁、支护单体、坑木,从里往外逐架回,用绞车回收,绑好回收物料撤出人员到安全地点,开动绞车拉出,同时指派专人在安全地点监护观察,发现异常立即停止绞车,进行处理。  ③回出的单体、钢梁、圆木及时搬运到指定地点按规定放整齐,以防影响行人的安全。  (1)回溜按回溜操作规程操作。  ②铺好网,网搭牢固,保证铺网质量。  ④泄压降架,先外端后里端,放倒梁,然后拨出单体,及时搬运梁和单体到指定地点放好,必须一架一架泄压降架回收。  ⑥回3 架支架后及时回收一排顶柱,回单体时用半圆木支护,在安全的前提下,半圆木能回收的尽量回收,不能回收的不回收,以防冒顶伤人。  (4)十字梁回收,先对支护单体泄压拨出后取掉十字梁连接销,十字梁逐个回收,及时把回下的十字梁和单体运到指定地点放好。  第16条 不用设备、物料的回收,对大型设备、物料要先在现场解体,搬运装车时,互相配合,轻拿轻放,不准超高超宽装车,用紧固器紧固牢,或用12号铁丝绑牢,木楔打紧,防止物件窜动伤人和给提运过程中带来不安全因素。  四、收尾工作  第18 条 回收作业完后,整理好设备和工具,放在指定地点。  二、安全规定  第2条 严格按作业规程及补充措施的有关规定施工,保证工程质量。  第4条 工作面上、下顺槽20米范围内必须加强支护,所有支柱柱头必须拴好,防止倒柱伤人。  第6条 凡巷道支架发生弯曲、腐朽、错口、折断、破裂等现象都必须及时更换。  第8条 架设临时支架要牢固可靠,严禁一梁一柱。  第10条 从原棚梁下打临时点柱开始,到新支架架设好之前,严禁人员通过。  第12条 进行挑顶工作,事先必须按规定加固前后三架棚子。  第13条 更换棚腿时,必须在所换棚腿侧的梁下打上支柱,支护好顶梁后再换棚腿。  第15条 架设和拆除支架时,在一架未完工之前,不得中止工作。使用回柱绞车时必须严格执行回柱绞车的有关规定。  第18条 巷道内的各种材料和杂物收工前都要清理干净,按指定地点存放或运走,不得乱堆放,以免影响通风、行人、运输和安全。  三、操作准备  第20条 备齐所需的各种材料,掩盖或移设好工作地点的管线和设备。发现折梁、断柱、片帮、冒顶等威胁人身安全的情况时,必须妥善处理。  四、正常操作  第23条 在预回撤棚子的外侧架设好临时支架,支护好顶帮。  第25条 按作业规程的布置方式及时架设新的支护棚子,并背好顶帮。  第27条 卧底或挑顶需要爆破时,按有关爆破的规定执行。  第29条 使用单体液压支柱架设超前支护时。  第31条 煤壁处以里巷道的维护按作业规程规定执行。  五、特殊操作  第33条 处理冒顶时,必须严格按照作业规程和补充措施的要求操作。  (2)加固冒顶处两侧支护,在紧靠塌冒处附近的支架棚梁上打上点柱,必要时把靠近塌冒处的支架用长钢梁联成牢固的一体。  (4)立棚腿、上梁,动作要迅速、准确,并立即刹顶背帮,然后清理巷道中间的塌冒物。如塌冒处支架上方留有空洞,则需用木料与顶板接实。若需木垛接顶,、两帮活炭打下,必要时在棚梁上打上临时点柱,确认安全后,再用板梁、道木或圆木在棚梁上码成井字型垛与顶接实,刹好周帮。  (8)要经常检查瓦斯含量,确保空气质量符合规定要求。  (2)塌冒处两侧支护加固方法同上。如遇大块,扦子插不进去,可用钢钎凿碎,凿不碎时也可将大块适当下放,找出缝隙插入,把上部的塌冒物托住或固定住,尽量不让顶帮塌冒物往下冒,把维修工程量减少到最低限度。  (2)待压力稳定,听不到冒落声后再按前述方法操作。  第35条 向区(队)值班人员和接班人员详细汇报,并交清工作地点的顶板、支架等情况。  二、安全规定  第2条 按时参加班前会,认真接受工作任务,仔细布置当班工作。  第4条 向交班班组长主动了解上班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工程质量情况及隐患和问题处理情况,并将情况记入交接本。检查掘进或开拓工作面临时支护、局部通风、防尘设施、巷道中线、永久支护质量情况等。  三、操作前准备  (一)准备  第7条 进行掘面前,先由瓦检工、值班班长或带班班长及12名有经验的员工一起到工作面进行全面检查。  (2)顶板完好状况:有无浮岩、伞檐、裂缝、顶板离层及工作面支护情况等。风筒末端距离工作面碛头是否符合要求。综合防尘水管是否到工作面碛头。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进行处理,及时消除,然后方可生产。  第10条 严格按照“三图一书”作业,坚持“先探后掘、有掘必探、探三进一”的原则。对出现的重大隐患立即停工、撤人、汇报。  五、特殊情况处理  第13条 凡是工作面地质条件发生变化时,如遇断层、无炭柱、过空巷、淋水加大、工作面坡度变化大时,严格按照作业规程及其补充措施落实处理。  第15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通知有关人员停止作业:  (1)作业场所存在隐患,没有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当,不能防止事故发生时。  (3)作业人员出现不安全行为,又暂时没有某种装置防止该种行为引发事故时。  二、安全规定  第2条 必须坚持使用掘进机上所有的安全闭锁和保护装置,不得擅自改动或甩掉不用,不能随意调整液压系统、雾化系统各部的压力。司机离开操作台时,必须断开掘进机上的电源开关。  第5条 掘进机必须装有前照明灯和尾灯。只有在铲板前方和截割臂附近无人时,方可开动掘进机。如果内喷雾装置的使用水压小于3兆帕或无内喷雾装置,则必须使用外喷雾装置和除尘器。  第9条 检修掘进机时,严禁其他人员在截割臂和转载桥下方停留或作业。  第11条 机器必须配备正副两名司机,正司机负责操作,副司机负责监护。  第12条 司机必须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填写交接班日志,对机器运转情况和存在问题要向接班司机交待清楚。严禁在高速运转时变速。前进时将铲板落下,后退时将铲板抬起。  三、操作准备  第15条 接班后,司机应配合班长认真检查工作面围岩和支护、通风、瓦斯及掘井机周围情况,保证工作区域安全、整洁和无障碍物。  机械、电气、液压系统,安全保护装置应正常可靠,零部件应完整无缺,各部连接螺丝应齐全、坚固。  液压管路、雾化系统管路的管接头应无破损、泄漏,防护装置应齐全可靠。  减速器液压油箱的油位、油量应适当,无渗漏现象,并按技术要求给机器注油、润滑。  切割头截齿、齿座应完好,发现有掉齿或严重磨损不能使用时,必须断开掘进机电气控制回路开关,打开隔离开关,切断掘进机供电电源,并在顺槽开关箱上挂停电牌后再进行更换。刮板链垂度应合适,无断裂丢销现象,刮板齐全无损,应拧紧防松螺帽,防止刮板松动。  履带、履带板、销轮、链轮保持完好,按规定调整好履带的松紧度。冷却装置、照明应良好。  第17条 经检查确认机器正常并在作业人员撤至安全地点后,方准合上电源总开关,按操作程序进行空载试运转,禁止带负荷起动。一般起动顺序是:液压泵→胶带转载机→刮板输送机(装载机)→截割部。  第20条 岩石易破碎的,应在巷道断面顶部开始掘进。司机要按正确的截割循环方式操作,并注意下列事项:  掘进半煤岩巷道时,应先截割煤,后截割岩石,即按先软后硬的程序。  切割必须考虑煤岩的层理,切割头应沿层理方向移动,不应横断层理。  对于硬煤,采取自上而下的截割程序。  第21条 截割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岩石硬度大于掘进机切割能力时,应停止使用掘进机,并采取其他措施。如果落煤量大而造成过载时,司机必须立即停车,将掘进机退出,进行处理。  切割头必须在旋转状况下,才能截割煤岩。  切割头在最低工作位置时,禁止将铲板抬起。截割煤岩时应防止截齿触网、触棚。  煤岩块度超过机器龙门的宽度和高度时,必须先行破碎后方可装运。  掘进机向前掏槽时,不准使截割臂处于左、右极限位置。  注意机械各部、减速器和电机声响以及压力变化情况,压力表的指示出现问题时应立即停机检查。  1截割电机长期工作后,不要立即停冷却水,应等电机冷却数分钟后再关闭水路。  五、收尾工作  第22条 按规定操作顺序停机后,应将掘进机退到安全地点,并将装载铲板放在底板上,切割头缩回,截割臂放于底板上,关闭水门,吊挂好电缆和水管。  第24条 在淋水大的工作面,应将机器垫高,确保电机不被淹没。  第25条 将所有操作阀、按钮置于零位,放桦离合器,切断电源,关好供水开关。  架棚支护工操作规程  一、上岗条件  第1条 架棚支护工必须认真学习作业规程,掌握规定的支护形式、支护技术参数、质量标准要求等情况。  腐朽、劈裂、折断、过度弯曲的坑木。  严重锈蚀或变形的金属支架。其支护材料、结构形式、质量应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第5条 严禁将棚腿架设在浮煤浮矸上。修复支架前,应先找掉危石、活矸,做好临时支护。  第7条 在倾斜巷道内架棚,必须有一定的迎山角,迎山角值应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  第8条 架棚巷道支架之间必须安设牢固的拉杆或撑木。  第9条 对工程质量必须坚持班检和抽检制度,隐蔽工程要填写“隐蔽工程记录”单。  第11条 巷道支护调试超过2米,或在倾角大于30176。  第12条 架棚后应对以下项目进行检查,不合格时应进行处理。  混凝土支架是否按要求放置木垫板。  腰线至棚梁及轨面的距离。  支架帮、顶是否按规定背紧、背牢。顶部和两帮的背板应与巷道中线或腰线平行,其数量和位置应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第14条 底板是软岩(煤)时,要采取防止柱腿钻底的措施。  第15条 采用人工上梁时,必须手托棚梁,稳抬稳放,不要将手伸入柱梁接口处。  第16条 架设梯形金属棚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严禁混用不同规格、型号的金属支架,棚腿无钢板底座的不得使用。  柱腿要靠紧梁上的档块,不准打砸梁上焊接的扁钢或矿工钢档块。  按作业规程规定背帮背顶,并用木楔刹紧,前后棚之间,必须上紧拉钩和打上撑木。  第17条 在井下加工梯形木棚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用量具准确度量棚梁和柱腿的尺寸。  (2)按作业规程中规定的接口方式和规格量、画好勒口线,柱口和梁口的深度不得大于料径的1/4。  锯砍棚料时的注意事项:  (1)锯砍棚料时,应将木料放平稳,不许发生滚动。  (3)砍料人不得将脚伸到砍料处近旁。  (5)锯、砍料的地点,应避开风、水管路和电缆。  找正支架时,不准用大锤直接敲打支架。  混凝土支架巷道一般应采用预制水泥板背顶帮,梁柱不准直接与顶、帮接触。  第19条 架设拱形棚应遵守下列规定:  拱梁两端与柱腿搭接吻合后,可先在两侧各上一只卡缆,然后背紧帮、顶,再用中、腰线检查支架支护质量,合格后即可将卡缆上齐。米。其搭接长度、卡缆中心距均要符合作业规程规定,误差不得超过10%。  三、操作准备  第21条 施工前,要备齐支护材料和施工工具以及用于临时支护的前探梁和处理早冒顶的应急材料。  第23条 支护前和支护过程中,要经过敲帮问顶,用长柄工具及时处理危岩、活石。  第25条 上、下山架棚时,必须先停止车辆运行。  第26条 施工前,要掩护好风、水、电等管、线设施。  四、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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