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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机电各工种操作规程-阅读页

2024-08-18 02:07本页面
  

【正文】 经常检查,当油位低于规定时,应及时加油,经常保持所需油位。接口两端间隙愈小愈好,盘根盖压紧到最大限度后,~,至盘根有水滴滴出时为止;(3)更换盘根应在停泵时进行,但松紧适度可在开泵后作最后调整。七、特殊操作第21条 排水泵运行中的故障停机:泵组运行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紧急停机。紧急停机按以下程序进行:(1)在时间允许时,先关闭水泵出水阀门,否则在停机后应立即关闭出水阀门;(2)拉开负荷开关,停止电动机进行;(3)若电源断电停机时,拉开电源闸;(4)上报矿主管部门,听取处理意见,并报告调度和地面变电所,做好记录。第23条 将存在的问题向接班司机认真交待清楚,并填写好交接班记录。二、上岗条件第2条 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第3条 熟知《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熟悉空压机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技术特征和各种安全保护装置,能独立操作。第5条 无妨碍本职工作的病症。第7条 严格遵守以下安全守则和操作纪律:操作高压电器时,要一人操作,一人监护。不得随意变更保护装置的整定值。第8条 安全保护和温升应达到以下要求:安全阀和压力调节器必须动作可靠。压缩机的排气温度单缸不得超过190℃,双缸不得超过160℃。四、操作准备第9条 启动前应进行检查,主要应做到:各坚固螺栓无松动。护罩安装牢靠,电气设备接地良好。冷却水畅通,水量充足。超温、超压、断油、断水保护装置灵敏可靠。电机碳刷、滑环接触良好无卡阻,无烧伤。第10条 盘车2~3圈,无卡阻,无异响。五、操作顺序第11条 空气压缩机在一般正常情况下按以下操作顺序进行:启动:起动辅助设施→开冷却水→按要求操作有关闸阀,人为卸荷→注润滑油→启动电机→电机达到正常转速后,解除人为卸荷→进入正常工作状态。六、正常操作第12条 空压机启动运行:空压机必须无负荷启动。启动电动机:(1)同步电动机异步启动后,增速至额定异步转速时,及时励磁牵入同步,励磁可以调至过激,以改善网路功率因数,但过激电流、电压应符合所用励磁装置的工作曲线;(2)绕线式异步电动机采用变阻器启动时,电机滑环手把应在“启动”位置。当空压机达到正常转速时,应立即解除人为卸荷。第13条 空压机正常运行后,司机应定期巡回检查(一般为每小时一次)。检查并记录各检测点风压、油压、水压、电压、电流等数值。注油器、压力调节器工作情况。第14条 空压机正常停机(必须无负荷停机)。停机后,待气缸温度降至室温后,关闭冷却水。第15条 空压机的日常维护。每班试验安全阀和断水保护(或断水信号)一次,并做好记录。每运行100~150小时检查气缸吸、排气阀一次,必要时加以更换。七、特殊操作第16条 空压机紧急停机。紧急停机按以下程序运行:(1)若发生故障时,可直接断电停机(情况允许可卸荷停机);(2)因电源电自动停机时,应断开电源开关;(3)上报矿主管部门;(4)在冬季停机时,当气缸温度降至室温度以下时,关闭冷却水,同时放掉机体内全部冷却水。第18条 将存在的问题向接班司机认真交待清楚。学徒应在考核合格的正式电工指导下从事有关维修实习工作。第3条 必须熟悉所维护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工作原理和电气系统原理图及各安全保护装置的作用,会进行现场电气设备操作,掌握电气防、灭火知识。第5条 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第6条 在井下瓦斯浓度超过1%时,禁止进行电气检修作业。第7条 高空或井筒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帽和保险带,保险带应扣锁在安全牢靠的位置上。第9条 无论高压、低压供电系统停电作业,作业前必须挂“停电作业”牌,并进行验电、放电,接临时地线等安全措施。 第11条 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种联合作业时,必须指定专人统一指挥。第12条 在试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时,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报领导批准。第14条 检修负责人应向检修人员讲清检修内容、人员分工及安全注意事项。第16条 在进行定期检修或大修设备前,应按照作业计划,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第18条 操作高压电气设备时,必须戴合格的绝缘手套、并穿电工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由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在停电后的开关上,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停电警示牌。第20条 各种电气安全保护装置应按规定进行定期维修试验和整定。第22条 注意各种仪表应指示准确(如电流表、电压表、功率表、电度表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第24条 注意检查变压器的声响和温度,变压器上层油温不应超过85℃。第26条 对提升机等大型设备的各项电保护、后备保护、闭锁功能及相应的检测装置应定期检查试验,并保证动作灵敏可靠,指示正确。第28条 在架空线路或电缆路上工作前,必须将该线路可能来电的所有开关刀闸全部拉开,并加绝缘隔板,挂好停电警示牌。第29条 各种安全保护装置、监测仪表和警戒标志,未经领导批准,不准随意拆除和改动。第31条 对检修后电气设备,机械保护进行测试和联合试验,确保整个系统保护灵敏可靠。第33条 对检修作业场所进行清扫,搞好设备和场所的环境卫生。第35条 认真填写检修记录,将检修内容、处理结果及遗留问题与司机交待清楚,双方签字。学徒工应在考核合格的正式维修工指导下从事有关维修实习操作。第3条 熟悉所有维护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特片,工作原理,能独立工作。第5条 维修工进行操作时应不少于2人。第7条 作业前要切断或关闭所检修设备的电源、水源等,并挂“有人作业”警示牌。第9条 禁止血压不正常,有心脏病、癫痫病及其他不适合从事高空和井筒作业的人员参加高空或井筒作业。第11条 禁止在设备运转中调整制动闸。第13条 在试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时,应制定有相应的安全措施。第15条 设备检查前要将检修用的备件、材料、工具、量具、设备和安全保护用具准备齐全。第17条 作业前要检查各种工具是否完好,否则不准使用。对设备运行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检查处理。检查设备各部液压时、油质和润滑油量、油质应符合规定要求。第20条 拆下的机件要放在指定的位置,不得有碍作业和通行,物件放置要稳妥。第22条 拆卸较大的零部件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止下落和下滑措施。第24条 拆装机件时,不准用铸铁、铸铜等脆性材料或比机件硬度大的材料作锤击或顶压垫。第26条 在装配滚动轴承时,又无条件进行轴承预热处理时,应优先采用顶压装配,也可用软金属衬垫进行锤击。第28条 对检修后的设备,要进行全面的验收,需盘车的设备,必须做盘车试验,检查设备的传动情况。第30条 设备经下列检修工作后,应进行试运转:设备经过修换轴承。提升系统修换罐道、罐道梁,更换天轮、提升容器、连接装置及钢丝绳,调整、检修制动系统,解体大修绞车本体。主排水泵修换本体主要部件后。减速器更换齿轮后。第31条 试运转时,监视人员应特别注意以下两点:轴承润滑等转动部分的情况及温度。第32条 禁止擅自拆卸成套设备的零、部件去装配其他机械。高空或井筒作业时,工具应拴好保险绳,防止坠落。第35条 检修后应将工具、材料、换下零部件等进行清点核对。第36条 检修中被临时拆除或甩掉的安全保护装置,应指定专人进行恢复,并确保动作可靠。五、收尾工作第38条 检修结束后应会同司机及使用维护负责人共同验收,验收中发现检修质量不合格,验收人员应通知负责人,及时加以处理。第40条 搞好检修现场的环境卫生,检修清洗零部件的废液,应倒入指定的容器内,严禁随便乱倒。采煤机检修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一、上岗条件第1条 经过技术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第3条 熟知《煤矿安全规程》有关内容、《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二、安全规定第5条 上班前不准喝酒、上班不得干与本职无关的工作,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第7条 当检修现场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时,严禁送电试车;%时,必须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撤出人员。第9条 牵引部的液压系统一般不得在井下进行检修,如特殊情况需在井下检修时,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第11条 检修负责人应向全体检修人员讲清检修内容、人员分工及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第13条 清理采煤机壳上的煤尘,工作地点周围应洒水灭尘。第15条 检修前除原有设施外,还要另设可靠的临时防滑安全固定装置。第17条 需进行起吊工作时,非综采面应另设起重架,不准利用支护梁、柱进行起吊。第18条 拆装时,重要部位、加工表面应使用铜棒。第20条 对常用工具无法或难以拆除的部位和零部件要使用专用工具,严禁破坏性拆除。第22条 更换的零部件必须合格产品,不准代用。第24条 主要坚固件应使用力矩扳手。第25条 检修后必须清洗油池,注入油池的油必须经过过滤。第27条 恢复送电前,检修人员必须撤离运转部位,并向相关人员发出开机的通知及开车信号后,方可送电,并由采煤机司机按规定开机。第29条 进行全面试车,观察是否有异常。液压支架检修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一、上岗条件第1条 经过技术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熟悉《煤矿核发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及有关规定。二、安全规定第4条 上班前不喝酒、上班不得干与本职无关的工作,遵守有关各项规章制度。第6条 %时,必须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撤出人员。第8条 综采工作面所有支架要编号管理,要分架建立检修档案。第10条 准备好足够的备件、材料及检修工具;凡需要专用工具拆装的部件必须使用专用工具。第12条 检修支架顶上的部件时,应搭好牢固的工作台。第14条 检修时,各工种要密切配合;必要时采煤机和刮板输送机要停电、闭锁、挂停电牌,以防发生意外。第16条 在拆卸或更换安全阀、测压阀及高压软管时,应在各有关液压缸卸载后进行。第18条 向工作地点运送的各种软管、阀、液压缸等液压部件的管路连接部分,都必须用专用堵头堵塞,只允许在使用地点打开。第20条 处理单架故障时,要关闭本架的断路阀。第21条 组装密封件时,应注意检查密封圈唇口是否完好、加工件上有无锐角或毛刺,并注意密封圈与挡圈的安装方向必须正确。五、收尾工作第23条 检修工作完毕后,必须将液压支架认真检查,并进行试压动作几次,确认无问题后方可使用。第25条 检修完工后,各液压操作手把要打到零位。井筒装备维修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一、适用范围第1条 本规程适用于从事竖井井筒和暗立井井筒中装备、设施的检查维修工作的工种。第3条 熟悉《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和标准,具备一定的机械维修、高空作业、起重等基础知识,能独立工作。第5条 熟知井筒作业的各种联络信号。三、安全规定第7条 上班前不准喝酒,班中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遵守有关各项规章制度。第9条 多人(2人以上)从事一项井筒维修作业时,要设作业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统一指挥作业及检查安全状况。第10条 需站在罐笼或箕斗顶上作业时,必须遵守以下事项:在罐笼或箕斗顶上必须设保护伞和栏杆。~,最大不能超过2米/秒。同一井筒的另一套提升设备不准运行。作业所需的零、配件、器材要放整齐牢靠,小型零件应装箱放在罐笼(箕斗)顶部,以防坠落。第11条 井筒内有人工作时,井口及井筒内各出口应设警戒,10米范围内不准有无关人员;清理干净井口附近的浮煤、杂物等,严禁向井下丢弃杂物。四、操作准备第13条 由作业负责人向参加井筒维修作业的全体人员讲明作业要求、作业环境、作业程序及质量要求。第14条 由作业负责人和安全检查负责检查所用的工具、设备、器材是否齐全可靠,安全带及工具上的绑绳子是否牢靠。五、正常操作第16条 检查井筒装备时,只允许从上往下检查(包括天轮平台和井架),并随时清理在罐道梁上的碎石、木块和其他杂物。第18条 进行更换罐耳滑套等零部件及坚固罐道螺钉等作业时,应注意配合,工具应拴保险绳,传递零部件时要等对方拿稳后再松手。临时悬挂坚固装置应可靠,并一一交代清楚。交接的安全带必须由安监员逐条检查,方可次入井使用。第20条 遇特殊情况需调整施工内容及进度图表时,要先停止作业,由施工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研究决定有关事项后,方可继续施工。第22条 将检修内容及发现的问题如实填写检修记录,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所发现的问题。钢丝绳检查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一、适用范围第1条 本规程适用于对竖井、暗立井、斜井、上山、下山及凿井时使用的提升钢丝绳、平衡尾绳、井筒罐道绳、防撞绳、罐笼防坠器制动绳、缓冲绳等钢丝绳检查工。第3条 熟知《煤矿安全规程》中对钢丝绳的有关规定,了解并掌握所负责的钢丝绳及其提升系统的技术参数和质量标准,能独立工作。三、安全规定第5条 上班前不准喝酒,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遵守有关各项规章制度。第7条 各种股捻钢丝绳在一个捻距内断丝断面积与总断面积之比,达到下列数值时,必须更换:升降人员或升降人员和物料用的钢丝绳为5%。罐道钢丝绳为15%。第8条 以钢丝绳标称直径为准计算的直径减小量达到下列数值时,必须更换:提升钢丝绳或制动钢丝绳为10%。使用密封钢丝绳外层钢丝厚度磨损量达到50%时。钢丝一个捻距内断丝断面积与总断面积之比超过上述规定时。%以上。第10条 钢丝绳的钢丝有变黑、锈皮、点蚀麻坑等损伤时,不得用作升降人员。第11条 使用有接头的钢丝绳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有接头的的钢丝绳,只可在下列设备中使用:(1)平巷运输设备;(2)30176。在倾斜井巷中使用的钢丝绳,其插接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000倍。第13条 井筒中悬挂水泵、抓岩机的钢丝绳,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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