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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汇编正式-阅读页

2025-12-15 21:18本页面
  

【正文】 操作时,注意旋紧各处螺旋要适量,不应旋的过紧,微动螺旋应使用中间谍部分。 2迁站前要松开连接螺旋,把仪器置于三角架中央再旋紧,其它螺旋均应调到相应位置,交望远镜手镜向下,旋紧制动螺旋,然后全拢三角架,将仪器大致直立抱在胸前,(一手扶三角架于腋下,一手扶仪器基准于胸前)稳步行走。 2边长丈量时,不可使钢尺打卷,在巷内有裸露的电线千万注意不要使 钢尺与其接触,同进也要求任何车辆都不能从钢尺上辗过或人员踩过。长期固定花杆与点位时,观测前应专人检查花杆是否在点位上。 2苦在潮湿环境下工作,作业结束后,即用软布擦干净仪器表面的水分及灰尘后装箱,回到往处后立即开箱取出仪器放于干燥处晾干,彻底晾干后,再装进箱内。 2禁止任意拆卸仪器,拆卸仪器和定期清洁应由专门的检修人员进行。 巷道维修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严禁空顶作业和冒险作业,不能保证作业人员安全时,严禁作业。 (二)、回风巷道的维修 通 风科回风巷道经常观察其顶帮情况,发现有裂缝、裂隙或片帮等情况时,及时向矿调度及值班人员汇报。、 回风巷维修时,必须有瓦检员现场跟班,并要编制施工组织措施。 维修人员不得破毁通风设施,不得到处乱窜、逗留。 (三)、旧巷及受采动影响巷道的维修 年久失修的巷道维修时,通风必须保证良好,通风系统正常, 施工人员只有在确保安 全的情况下,方可进入作业。 要避开采动区域的高峰时期。 维修巷道必须由施工队领导现场跟班指挥。 第一条:每年初,要结合矿井生产实际,制订出矿 及各专业切实可行的年度达标规划,要明确奋斗目标,实施规划办法及措施步骤,要有保证规划实施的奖罚规定。各专业、队要成立以队长为组长的专业质量领导小组,并按职责范围要求,认真正常开展工作。任何专业和单位,不的擅自作主,在工作过程当中降低标准。 第五条:对工程质量管理要有完善的考核验收制度,要实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原则。 第六条:各采掘区队,每班都要设立兼职或专职质量验收员,对当班质量存在问题要提出整改意见,及时消除隐患,并做好班组质量验收记录及评估记录,以备查。同时,班与班之 间要搞好质量交接,工程质量不合格的,下一班不得接收,区队不给予收尺、计分。竣工验收由生产矿长组织,生产、技术、安监等人员参加,达不要求的严禁工程结算。凡是分管区域内工程质量低劣,上岗进面又没发现,或发现而没监管督改的,追究当班安全生产现场人员的责任。凡发现不按要求施工、安装的,除责令重新施工外,要追究其 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并给予处罚。 第十二条:所属两堂一舍管理的生活区,每月定期检查三次。对饭菜质量低劣,且不能保证 24小时有热饭、热菜;浴池水温不适、无淋浴、公寓楼内混住、卫生达不到窗明几净;所有 矿属区域内脏、乱、臭的责任单位,按规定实施处罚。办公室、机电、供应等有关单位,要按程序严格把关。对井下所需要的支护材料,供应部应按科学要求,给予加工;不符合要求的,使用单位有权拒绝使用。 第十四条:各专业、科室、队,都要配备质量验收和安全监测的仪器、仪表,并做到定时检测,保证其灵敏、可靠性能,做到正常使用。否则,一经检 查验收发现问题按“三违”处理,并追究处罚责任单位领导。 第十六条:矿安全质量标准化领导小组、标准化办公室对全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并协调监督各专业考核,积极做好日常动态检查和各专业的检查考核的配合工作。 第十七章 机电管理制度 第一节 机电设备管理制度 新到设备必须经机电科指定人员严格验收后方可入库,技术资料由机电科统一保管。否则按有关规定罚款。在用设备与备用设备均按完好标准管理,闲置设备由本队设备管理人员填写出井登记表后,由运输队运出,交机修车间回收,不得在井下放置长时间无人管理,否则严加处罚。机电设备、材料、工具等的领用统一由机电科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各种设备均分类编号、上帐,注明其规格性能、验收日期等有关资料并在设备上挂责任牌。凡出库后投入使用的设备,都由使用单位负责管理,机电科负责监督。闲置设备要在五天内交回回收库(指大件) 并由科内分管人员开“验收证”,收设备由接收单位出具回收票,交机电科。 设备在交回时不准缺少零部件,若有缺件,按该件进价进行处罚。机电设备的小修由使用单位负责,中修、大修由机修车间负责。 各使用单位的设备必须保持完好状态,放置在安全或无积水地点,摆放要整齐。 1各使用单位的设备实行包机制,并挂牌注明包机人。 1新旧工作面接替生产时,设备要做到清旧帐,建新帐。 1煤溜、皮带严禁运输煤炭以外的东西,特殊情况必须通过主管领导和机电科。 1煤溜、皮带司机未接到机电科通知,有权对运输煤炭以外的物件进行停机,工资由违章单位付给。 领取电缆时机电科要按电缆选择计算方法进行承载能力验算,不验算不准下井。 电缆入井必须持机电科的“电缆入井证”。 电缆悬挂,要根据巷道、硐室、井筒支护和倾斜度,按《煤矿安全规程》施工作业。拆除不用的闲余电缆及时回收销帐,更换电缆一律执行交旧领新制度。电缆丢失、损坏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电缆一般不准外借,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领导 和机电科长签字,方准借出。 第三节 配件管理制度 配件管理必须做到:科学管理,合理使用,质量可靠,渠道正规,计划购置,信息灵敏,库内无积压,帐物相平衡。 配件合同必须由主管和分管科长签字,负责年计划的编制,正常生产需用配件的购置和专项工程的配件购置。新到配件的组织验收,掌握库存情况。 严把配件质量关,如发生因配件质量低劣,造成机电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严重影响生产,要对配件保管及配件验收人员按情节轻重 给予罚款或行政处分。 提取配件时必须执行交旧领新制度,不交旧不发新。特殊情况一般配件借出由科签字;主要配件借出由主管矿长签字,无领导签字,任何人不准借出。 配件的报废由配件管 理员提出报告,机电科组织鉴定、领导审批。 第四节 防爆检查管理制度 防爆电气设备的检查,必须严格执照《煤矿安全规程》和省厅《关于防爆电气设备检查的补充规定》进行。 防爆电气设备无论在矿井任何地方安装使用,均按防爆设备检查和维护。 新投产的采区,在作采区供电设计时,应对保护装置的整定值进行计算、校验,机电安装工按设计要求进行安装、整定、调整。 运行中的电气设备的保护装置,由电气维修工负责定期检查,如发现有误动作或整定值选择有差错,应及时查明原因,由电气技术员或矿井主管电气的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作必要的改动,其它 人员不得任意变更。此图板由机电科负责管理并随时修改补充。 为了便于检查,设备应挂标志牌,牌上注明设备的编号、型号、整定值、两相短路电流值、整定日期、用途、使用单位及维护人。 各类开关设备及 单独保护器,在入井前应由专职的、经县有关部门考试合格的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员检查其电气保护及防爆安全性能,取得合格证后方可入井。 使用中的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检查,由机电科组织每月检查一次。 主要电气设备的绝缘电阻检查,由使用单位每半年检查一次( 8月、 2月)并作记录,交机电科。移动式电气设备的橡套电缆 绝缘检查,由使用单位每月检查一次。新安装的电气设备绝缘电阻和接地电阻测定,投入使用前,由安装单位负责测定。 第六节 机电干部上岗检查制度 干部上岗制是实行领导和技术人员、工人共同管理好机电设备的重要措施,有关人员要严格执行。 对设备运行和各项记录要勤过问,并听取当班工作人员关于设备运行和检修情况的汇报。 对于违反规程和脱岗人员应及时做出处理,不得包庇迁就。机电科专人负责监督。 严格按机械设备的说明书提供的油脂类别,定购、领用、加注、存放、回收,进行合理润滑。 定期换油时将废油及时交回库房,经技术鉴定是否有再生利用价值,润滑油的存放、加注、操作不当,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机械设备的润滑管理,使用单位必须做到五定“定点、定油、定量、定时、定人”原则。 660V 及以下供电回路执行谁停电谁送电的原则。 接到命令后,变电所值班员,应填写值班记录,否则一次罚 20元。 变电所停电后,并关柜的上刀闸加绝缘隔板,下刀闸挂地线,并应悬挂“线路有人操作,禁止合闸”标志牌。 用电场所需停电安装设备、线路或检修设备线路,应最少提前一天向调度室提出停电申请,否则不予办理。停电时,应采取放电验电,挂地线,悬挂停 电牌,设遮栏等措施,方可进行作业。 主风机停电后,马上汇报调度室,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否则罚 50 元。 若发生高压跳闸事故或正常高压倒闸操作,机电队应报机电科备案。 充灯人员责任:⑴负责自己所管矿灯的维修、补液、管理及充电架、电瓶 推车的维修。 收发矿灯必须到窗口,发灯时详细记录清楚,收灯时必须检查并作出收回矿灯记号,杜绝以往用灯人员不管收灯人员在不在场,放下矿灯就走的毛病。 发灯前提前半小时把所发矿灯检查好,置于各自窗口,杜绝发灯时才更换灯泡等。做到你不来我不走的原则,若在矿灯收发在发生纠纷,以交接班为界,如果你没有详细检查接下班出现问题由你负责。 负责所管灯架、矿灯、电瓶推车的卫生清理,上班后除发矿灯 外,首先清理室内外卫生。 不准洗衣服、打毛衣等。 1若有丢矿灯者,收发人员自行处理。 1收回矿灯若有损坏现象,当即必须与同组人员交待清楚,停发损坏矿灯者的矿灯,折价赔偿。具体办法:每月机电队长组织对灯房进行三次大检查(每月 2 号、 12 号、22号)查出 的问题,以三定表的形式,在矿灯房张贴,限期整改,并作为月终工资结算的依据。 每查出两台失爆,除按上述规定处理外,另罚所属集体 50100元。 保护接地每缺一处或一处不合格者,罚负责单位 30 元,每增多一次加罚 10元。 对用铜、铝代赍熔丝的,罚责任者 50 元,罚集体 100元。 未按规定装设风电闭锁的罚安装单位 100 元。 煤电钻钻综保失去保护作用的罚集体 100元,罚责任者 30 元。 1电缆不按规定悬挂整齐,发现 10 米以内电缆拖地扣罚集体。 1损坏 25 平方以上电缆按一处,罚单位 50300 元,每多一处加罚 50元。 1发现一台电动机无风叶运行,或一台电动机通风不够(被煤堵住)罚集体 30 元,机电负责人 10 元。 1设备损坏价值 500元以上的,由损坏组队负 责赔 10%,损坏价 值 5001000 元以下的,赔偿 20%, 5000 元以上的为 30%。 1液压联轴器不使用易熔塞(防爆片),发现一次罚集体 30 元,机电 负责人 20 元。 2设备按规定试验而不试验的(按记录考核)每发现一次罚负责人 20 元。 第十一节 矿井负荷审批及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矿井新安装电气设备,及电缆必须按图纸进行。 安装好的设备及线路必须经过严禁验收手续,方可交给使用单位。 三大保护必须齐全,动作可靠、灵敏,严禁甩掉不用。 严格执行漏电管理细则,有问题及时处理,不得停用,否则按在违论处。 第十二节 设备检修制度 ⑴对于出井的每台设备的修理,都必须按《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进行检查修理。 ⑶对出井检修设备,要会同使用单位、机电科、检修人员进行鉴定分析,找出损坏部件,制定修理方案。 ⑸车间检修完好的每台设备,加工的每一个部件,由主任牵头会同组长、检修人员进行试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自检合格后,再会同使用单位、机电科等有关人员检查方可入井,防爆设备须由防爆员签发防爆合格证。 ⑺积极开展修旧利废,充分利用现有资源。 ⑵根据工作 任务单,提前审批领用材料单,材料员方可领取,非特殊情况,一律不准先领后批,修理人员在使用过程中,必须管好,用好材料。 ⑷材料必须每旬小汇总,每月总汇总,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第十四节 要害场所管理制度 机电要害场所有:交接室、付井车房、压风机房、主扇机房、井下主泵房、井上、下变电所及设备、配件库房等。 要害场所工作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严格 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工作时间不会私客,严格执行来往人员登记制度。 要害场所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提升钢丝绳必须每天检查一次,对易损坏和断丝或锈蚀较多的一段,应停车详细检查,断丝突出部分应在检查时剪下,检查结果记入钢丝绳检查记录簿内。 提升钢 丝绳直径减小值达到 10%,必须更换。 ( 1)钢丝绳产生严重扭曲或变形。 ( 3)直径减小值达到 10%时,必须更换。 提升钢丝绳使用后期,断丝数或伸长发展突然加快,必须立即更换。 提长钢丝绳绝不准使用接头钢丝绳。 第十六节 风机保护装置试验制度 反风试验制: ( 1)反风装置要齐全、完整、无损。 ( 3)保证十分钟完成反风任务。 ( 5)必须有主管负责人及工程技术人员参加方能生效。 ( 2)防爆门应严密、重锤悬挂得当。 ( 4)每月检查一次,并作好记录 及资料存档工作。 ( 2)动作灵敏、可靠、指示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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