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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阅读页

2025-10-31 17:22本页面
  

【正文】 厂内严禁停放并行驶自行车,擅自停放、行驶造成的自行车损坏及厂内交通事故由个人承担。道路7.1 道路应保持平坦、畅通,夜间有照明。7.3 施工单位因施工需要挖掘道路时,施工前负责填报申请表,由经营部、生产设备部、安监部、电气车间审查会签,审查通过后方可施工。7.4 在道路两侧种植树木、设置宣传板等,不准遮挡交通标志,不准妨碍司机视线,以防影响安全行车。7.6 跨越道路的架空管线、构筑物距离路面的最小净高不得小于5米。违章处罚8.1 违反本规定视为违章作业,安监部可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停驾车辆的处罚,情节严重的扣押1—3个月驾驶证,并按公司经济责任制考核。8.3 非专(兼)职司机驾车肇事,发生的一切后果由责任人承担。移动现场时必须在原地设立标志。9.3 肇事单位隐瞒事故不报,后果由单位和驾驶员自行承担,并予以严肃处理。a)厂内造成人身伤害事故,由安监部进行分析处理,生产设备部参与;b)厂内未有人员伤亡、造成设备损坏的事故,由生产设备部分析处理,安全保卫部参与; c)厂内人伤、车损事故,由安监部和生产设备部共同分析处理。对肇事后逃逸的,追究车辆雇佣单位责任并加重处罚。否则,安监部不予放行。10.1.3 节假日期间,机动车辆出厂区须经公司分管领导和主管安全副总书记面批准。10.1.5 各单位机动车辆每日16:50必须进厂,不允许车辆在外停放进夜,如有特殊情况须请示公司分管领导批准。10.2.2 各单位执行营运任务车辆外出执行运输任务时,单位安全员必须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10.3 各单位不得将本单位的机动车辆特别是营运车辆用于驾驶员培训,不得当教练车在道路上练习使用。本单位领导纳入公司经济责任制考核。1外来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规定要求11.1 凡是因施工、养料(包括设备、工件、物资)、取料需公司以外的机动车辆进厂时,公司的雇车单位必须向被雇用方提出安全要求:一是进厂车辆的车况必须完好;二是进厂车辆的驾驶员必须遵守公司的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包括禁行时间和人员的乘坐方式)。检查时发现外来车辆车况不好、驾驶员违章时,在停止其驾驶或制止其违章行为以后,还要对雇车单位进行考核。经查实雇车单位没有履行安全职责,被雇用车辆驾驶员没有得到雇用单位的安全告知时,公司将追究雇车单位的安全管理责任。第四篇: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核准对象:使用机动车辆的单位或个人核准内容:核发厂内机动车辆牌证、办理车辆年审和过户、核准厂内机动车辆改造核准条件:(一)核发厂内机动车辆牌证申领牌证的厂内机动车辆须是国家定点专业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或是已明确中国境内代理商、并经型式试验合格的进口整车。(二)厂内机动车辆年审车辆经珠海市锅炉压力容器与特种设备检验所定期安全技术性能审验合格。(三)厂内机动车辆过户提交了厂内机动车辆转让合同等必备资料;转让车辆未曾办理报废事宜;车辆需在安全技术性能定期审验合格有效期内。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发放厂内机动车辆号牌;号牌固封、照相后,车辆方可使用;领取车辆行驶证。使用者须提供以下满足年审签章条件的证明资料(原件备查,复印件存档):(1)厂内机动车辆行驶证;(2)珠海市锅炉压力容器与特种设备检验所出具结论为“合格”的车辆安全检验报告书;(3)厂内机动车辆驾驶类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操作证;年审合格并签章后,厂内机动车辆可正常使用。核准时限:符合核准条件并备齐有关资料者,即时办理。收费标准:核发(含固封)新车号牌、车辆照相、办理行驶证:130元;车辆年审签章:不收费;车辆过户并换发行驶证:10元。(二)厂内机动车辆年审厂内机动车辆行驶证;珠海市锅炉压力容器与特种设备检验所出具结论为“合格”的车辆安全检验报告书;厂内机动车辆驾驶类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操作证(原件备查,复印件存档)。监管办法:公开办事程序;设立投诉电话,接受群众监督;拟定岗位责任制。车辆驾驶人员掌握必要的驾驶技能和不断提高安全素质,增强安全驾驶意识,成为厂内运输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一、厂内运输的概念在企业管理的道路上,根据生产需要、工艺流程、货运量、货物性质,在仓库、车间等位置中间将各种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等物料进行搬运,以完成生产过程,成为厂内运输。二、厂内机动车辆的运输管理行驶于厂矿内的机动车辆,由技术监督部门管理。厂内机动车辆必须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验合格,方能驾驶。三、厂内车辆的安全管理车辆安全技术状况的检查1)车辆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定期接受劳动部门的安全检验,并取得行驶许可证方能行驶。3)车辆在行驶过程中,要定期进行维护保养,以使车辆始终保持良好号的工作状态。驾驶员的安全技术素质1)驾驶员必须经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门的考核,并取得驾驶证,方准驾驶车辆。2)驾驶员应熟悉自己所学驾驶车辆的性能和技术状况,并能及时发现故障,及时排除。4)驾驶员应遵守厂内运输安全规则,不超速、不超载、不开带病车。2)合理的组织车流、人流,使道路上的车辆和行人不致过于密集。3)厂内的建筑物和绿化物严禁侵入道路的安全界线,并不得防碍驾驶员的视线。5)在道路上应设置交通信号标志,在危险地点,要有限制行驶速度的标志和交通信号,驾驶员应遵守这些标志和信号。2)有人看守道口、交叉路口、装卸作业、人行稠密地段、下坡道,社有警告标志或转弯挑头时,货运汽车每小时不超过15千米。4)进出仓库、停车场、加油站、上下地中衡、危险地段、生产现场、倒车等,每小时不超过5千米,同时应加强了望、谨慎行驶。2)机动车同向行驶时前后车之间应根据车辆行驶速度、路面和气候状况,保持可以随时制动停车的距离。4)缓慢行驶,禁止高速转弯和紧急制动。6)行驶中的车辆不得突然制动或突然停车,不得做之字型行驶,不得超过限速速度行驶。推土机、装载机在铁路两旁推料转堆时。2)不准驾驶与准驾车类不符的车辆。4)驾驶室内不准超额坐人。6)驾车时不准吸烟、饮食、攀谈或做其它有碍行车安全的活动。8)不准在身体过度疲劳或患病有碍安全行驶时驾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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